這一段故事,發生在「諾亞方舟(Noah’s Ark)」之後,「巴別塔(Tower of Babel)」之前。
諾亞(Noah)有三個兒子:閃(Shem),含(Ham),雅弗(Japheth)。
諾亞此時是一個農夫,在葡萄園裏耕種。有一天「他喝葡萄酒喝醉了,赤裸著身體躺在帳篷裏。」
二兒子(一說是小兒子)含,「看見他父親赤身露體,便去告訴外麵的兩個弟兄。」
此時,他們兄弟三人的反應很不一樣。含應該是直視老爸了的,而且出去告訴兄弟時,很可能有調侃不敬的意思。
可是閃和雅弗兩人,「倒退著走進帳篷,把衣服蓋在父親身上,他們背著臉不看父親赤裸的身體。」
諾亞醒來後,知道了三個兒子的作為。他就詛咒了含的兒子迦南:「必做他弟兄的仆人的仆人。」
「迦南要做閃的仆人。」
「讓迦南做他(雅弗)的仆人。」
這段故事雖然很簡單,但有明顯的疑點,學者們已經爭論了數千年,有些質疑早在公元前就已經開始。
疑點之一是,看見老爸裸體,頂多是有傷風化,罪不至詛咒,而且是世代的詛咒。
疑點之二是,明明是含做了錯事,諾亞詛咒的不是含,也不是含所有的兒子,而是含的第四子:迦南。
學者們提出了諸多理論,都是猜測含肯定做了一些不可告人的壞事,舊約裏不方便說。
有一種理論是,諾亞時代執行的是父權+長子繼承權(Patriarchy+Primogeniture)製度。含很有可能是挑起了一場家族政變,被諾亞和另外兩個兒子聯合平息。
另一種理論是,含趁著諾亞喝酒睡著,閹割了諾亞。這種理論的來源之一是,諾亞有三個兒子。含的行為構成了對諾亞第四個兒子的危害,所以諾亞詛咒了含的四兒子。
另一種理論是,含趁著諾亞喝酒睡著,(同性)奸汙了諾亞。這種理論的一個來源是,在古語中“看見某人的裸體”,意即“和那人發生性關係”。(利未記 20:17)
另一種理論是,含趁著諾亞喝酒睡著,和諾亞的妻子,也就是含的媽媽,發生了亂倫關係。而含的小兒子迦南,就是這場亂倫關係的結果。(利未記 20:11)
所以諾亞沒有詛咒含,而是詛咒了迦南。
另外,這段故事對後世的影響,可以說很是深遠。
在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傳統中,修建巴別塔失敗之後,諾亞的兒子分散到了世界各地,成為幾大民族人種的祖先:
其中大兒子閃,留在了他們原來所在的兩河流域,美索不達米亞平原,也就是後來猶太人和阿拉伯人的祖先。我們今天形容他們民族和語係的「閃米特」(Semite)一詞,就是來自閃的名字。(在 Vulgate 拉丁語聖經裏,Shem 是 Sem,Semite, Semitic 即由此而來。)
聖經裏後麵的亞伯拉罕(Abraham),摩西(Moses),大衛王(David)等,都是閃這一支傳下來的。
二兒子含,向西向南發展,來到了今天的以色列,和埃及,也就是中東和非洲人的祖先。含的兒子迦南,就是被諾亞詛咒的那個,在迦南地定居,但命中注定要做閃的後代的仆人。所以後來迦南地被應許給猶太人,成了以色列人建國之所。
三兒子雅弗,向西向北發展,成了後來伊朗和歐洲人的祖先。
另外,我們不能不提到一個非常不幸的負麵影響:因為 閃/含/雅弗 分別被認為是 亞洲/非洲/歐洲 人的祖先,從公元十六世紀開始,就有‘學者/教徒‘用聖經裏這段「含的詛咒」故事,來證明買賣黑奴,是來自教義裏的允許。
人類的罪惡,真的是可歎可悲。
「挪亞一生共活了九百五十歲。」
「挪亞三個兒子所生的子孫,他們按著自己的族係散居在各地,後來成為地上不同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