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出名,主要是因為它是「羅密歐與朱麗葉」的原型故事。但它比莎士比亞早了近一千六百年。
故事發生在巴比倫。
皮若姆斯(Pyramus)是一個英俊的小夥兒,西絲芘(Thisbe)是一個美麗的姑娘。他們彼此住的很近,兩家隻隔了一堵牆。
但他們兩家是世仇。至於苦大仇深的兩個世仇家族為什麽要搬在一起做鄰居,就沒有人知道了。
但世仇就是世仇,兩家家長嚴禁孩子互相談戀愛。所以這一對金童玉女,雖然近在咫尺,卻仿佛遠在天邊。
直到有一天,他倆發現牆上有一個裂縫。
於是倆人每天都在牆的兩邊,透過裂縫,互訴衷腸。
但時間久了,綿綿情話已經不夠表達他們彼此的愛戀。所以他們決定在約定好的一天,倆人都瞞著家長,去國王尼努斯(King Ninus)墓地旁邊的一片桑樹林相會。
那裏很荒涼,不會有別人。
到了約會的那一天,西絲芘先出發了。她穿了一件鬥篷,遮住頭臉,成功的避開了父母。
到了桑樹林,她焦急的四下張望,等待戀人的到來。但沒看到小夥兒,卻看到不遠處泉水邊,有一隻母獅子,可能剛吃完什麽獵物,在那裏喝水,嘴角還沾滿血跡。
她嚇得大喊一聲,連滾帶爬的逃離了樹林,完全沒有注意到她的披風,被落在約會的地點。
那個獅子喝完水,聽到這邊的聲音,慢慢走過來,拿它沾滿血跡的嘴,把披風聞了又聞,拱了又拱。
當皮若姆斯到來的時候(男同學約會不能遲到啊),獅子已經離去。
小夥子沒有看到戀人,卻在地上看到戀人的披風,看到獅子的腳印,看到披風上沾滿的鮮血。
他仰天長嘯:“要不是你來與我相會,要不是我遲到,你也不會慘遭不測啊。這都是我的錯!”
然後他就拔劍自刎了。
過了一會,西絲芘驚魂略定,還是掛念和戀人的約會。於是壯著膽子,又回到了桑樹林。
她看到地上戀人的屍體,一手握著他自己的劍,另一隻手握著她沾血的披風。立刻明白了是怎麽回事。
她拿起那把劍,戳向了自己的胸口。
然後她躺在戀人的身旁,倆人再也沒有分開。
他們的血,滲透了桑樹林的土地。從此之後,桑葚都是血紅色的。
在那不遠處的一條河和一條泉水,也取名為 Pyramus & This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