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年風氣昏,
世間誰信有公盆。
我知此老心中語,
濁宦如磐未敢言。
附馮世則6月18日新浪博文:
(2021-06-19 13:14:11)
或問——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Never too delayed for justice
咋理解?
首先,為求行文方便,試譯之如下——
公道而遲到,仍就不公道。
其次,試作分析——:
字麵上,這兩句話的含義此矛彼盾,猶如兩列火車開足馬力迎麵相撞,難分難解:既然遲到的公道仍舊不公道,拿它來幹什麽?但這不過是形式邏輯。如果結合了實際來看,情況就會兩樣。
二者其實互補。
何以見得,請試言之。
遲到的公道何以依然不公道?因為公檢法、國家的專政機關拳頭大如山,一拳砸下去,砸錯了後果就不堪設想無法補救。蒙冤錯殺、死者不能複生自不必說,就算僅僅是蒙冤囚禁也找補不回來無辜喪失的歲月,何況往往伴隨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如宋小女的前任丈夫那樣?所以,槍斃之餘或關了20年再來平反,公道麽?恐怕仍然不公道。1978年平反55萬右派,其中有誰的20載青春歲月、妻子兒女所受的屈辱歧視還能找補回來?這樣看來,執政者和司法者是不可以、不許可出錯的。所以,結論隻有一個:“寧可錯放,不可錯殺錯關”,決不容許冤枉好人。
這才是頭一句話真正要說的意思。
雖然,“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何況執政者司法者未必都是聖賢,更未必總是聰明正直。就是說,錯誤終歸難免、冤獄總會出現。在此前提下,平反和賠償總比不平反不賠償強十倍。這一條,1978年經胡耀邦之手終於平反的55萬右派及其家屬都可以作證。所以,“公道雖遲到,總比不到強。”
第二句話要說的其實是這一點,但又遠遠不止這一點。它的更偉大意義尤其在於堅持既已錯判錯關錯殺的司法者執政者一方的知過必改。
因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更因為“君子之過,如日月之蝕”。
“日月之蝕”發生的那一霎那,天地失色而億民共睹。但既然是“日月之蝕”,片刻之間那蝕就會過去,世界複歸於天朗氣清,光風霽月或藍天麗日而億民再一次舉目共睹,煌煌然,昭昭然。
蝕或未蝕豈是瞞得過去的?
如若明明犯錯而不認識,或既已知錯而偏偏不肯承認、不肯改錯,一味硬扛,豈不自外於君子之列?
青萍之末,或啟於此,可不慎哉!
崇公道——押著蘇三起解的公差、她慌忙拜認的幹爹——有詩歎曰:你說你公道,我說我公道。公道不公道,才有天知道!
附件:網上後來見到的另一種翻譯——:
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遲到的正義,也是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