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讀到下麵與小說《麥田裏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有關的曆史時,心裏充滿了好奇。
“1980年,披頭士主唱約翰·列儂遇刺身亡,凶手行刺後就在路邊讀起了《麥田裏的守望者》。他對外界說,他殺列儂的原因都寫在《麥田裏的守望者》裏。
1981年,裏根總統遇刺案的凶手隨身攜帶一本翻舊了的《麥田裏的守望者》。”
通過小說簡介,我大致知道這是一本講一個逃學少年在紐約流浪了三天的書。這樣的內容,為什麽會引起幾個殺手的青睞呢?
開始聽這本有聲書時,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故事是通過這個十六歲的男孩的口吻講述的,非常口語化又有趣生動(整篇都是“…and all” ,和“It killed me”),心理描寫栩栩如生,給人以特別真實和親切的感覺。第一感覺是,哇,原來小說可以這樣寫,太好玩太吸引人了。
這個五門課有四門不及格、被學校開除的霍爾頓離開學校回到紐約,打算自己在外麵晃兩天再回在紐約的家。
他是個不折不扣的壞孩子。和室友打架,對曆史老師的關心無動於衷,抽煙,喝酒,在同學媽媽麵前謊話連篇的吹幾個小時牛,甚至在旅館裏招妓。雖然後來他把妓女打發走了,還因為價格問題引起麻煩,被介紹給他妓女的電梯工打了一拳。
他喜歡讀書,內心敏感,早熟,玩世不恭,看不慣任何虛偽和功利的東西。他不想成為校長那樣勢利、虛偽的人,對一些更有錢的家長卑躬屈膝。他也不想成為在酒店裏他看到的那些人,疲憊、放縱、空虛。
他的哥哥本來是一個他喜歡和敬佩的作家,後來去好萊塢發展,迎合觀眾的需要寫了很多爛劇本,讓他大失所望。他看不慣室友的不良生活習慣,或者外表道貌岸然卻行事齷齪的行為。他甚至不能忍受聽別人說“祝你好運”,覺得非常虛偽。
可就是這個大家公認的壞孩子,卻因為怕室友難堪,而把自己昂貴的手提箱推到了床底下;卻會因為自己暗戀的女孩可能被室友傷害,而對室友大打出手;他在紐約街頭慷慨地捐給幾個修女10塊錢,因為自己不小心把煙吹到一個修女臉上而追悔不已;他因為牆上的髒字可能引起的對妹妹的傷害和惶惑而擔心不已。
也還是這個壞孩子,回憶起自己天賦異稟卻早早夭折的弟弟艾裏總心痛不已,對聰明伶俐被他親切稱為“老菲比”的妹妹則疼愛有加,關懷備至。他本來去西部流浪的計劃也因為妹妹非要跟他同行而擱淺。
有人說,他的品行不端的兩個室友和妓女,代表的是世間醜陋和黑暗的部分。而他的弟弟艾裏、妹妹菲比和幾個修女則代表著人間美好、純潔,讓他留戀的部分。
不幸的是,他目光所及之處,美好的東西似乎在慢慢變少,甚至消失。博物館是他覺得安靜和美好的地方,他卻看到了牆上用紅筆寫的髒字。他佩服和崇拜的安多裏尼先生無條件地收留了他,給他講人生的道理,深夜他夢醒時卻發現他在摸他的額頭,他以為他是同性戀,倉皇逃走。雖然他逃走後也懷疑自己是不是過於敏感,甚至想著要不要再搬回安多裏尼先生家。
這是一個越來越物化的世界。人們在對最大經濟利益追求的過程中,漸漸忽略、甚至喪失了對自己心靈的追求。正義感和道德感被漸漸遺忘。在這樣的環境下,也難怪霍爾頓想逃走,想遠離這個他覺得陌生和虛偽的世界。
書中三次提到他惦記著中央公園的鴨子如何過冬,一次是他和曆史老師聊天時他開小差想到了這個問題,一次是他坐出租車問司機這個問題,得到了司機很不耐煩的回答。最後一次是他大冬天一個人經過中央公園,去了那個湖找鴨子,結果一隻也沒有找到。
他不知道鴨子的去向,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未來到底會是怎樣。沒有人能給他答案,他隻能在麥田裏做一個無助的守望者,孤獨,彷徨。
他描述的心目中的理想生活讓人忍俊不禁-
”這樣不多幾天我就可以到達西部,那兒陽光明媚,景色美麗;那兒沒有人認識我,我可以隨便找個工作做。不過我並不在乎找到的是什麽樣的工作,反正隻要人家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人家就成。我又想起了一個主意,打算到了那兒,就裝作一個又襲又啞的人。這樣我就可以不必跟任何人講任何混帳廢話了。要是有人想跟我說什麽,他們就得寫在紙上遞給我。用這種方法交談,過不多久他們就會膩煩得要命,這樣我的下半輩子就再也用不著跟人談話了。……一日三餐我可以自己做了吃,以後我如果想結婚什麽的,可以找一個同我一樣又聾又啞的美麗姑娘。我們結婚以後,她就搬來跟我一起佐在我的小屋裏,她如果想跟我說什麽話,也得寫在一張混帳紙上,象別人一樣。
我們如果生了孩子,就把他們送到什麽地方藏起來。我們可以給他們買許許多多書,親自教他們讀書寫字。 ”
多可愛的孩子。想想自己的青少年時期,或者身邊的青少年,這種叛逆的孩子真不少見。因為未經世事,他們心中的夢想比任何人都美好和純粹。也因為著這個夢想,他們在現實的世界裏更容易碰得頭破血流,也更容易憤世嫉俗。
雖然霍爾頓想逃離他生活的這個世界,最終,他仍然不得不放棄出走的計劃,回歸現實。正如安多裏尼先生所言,“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
《麥田裏的守望者》是美國作家傑羅姆·大衛·塞林格創作的唯一一部長篇小說,首次出版於1951年。這本書出版後,他就在新罕布什爾州鄉下買下了90多英畝的土地,在山頂上建了一座小屋,過起了隱居的生活。
這本小說時間跨度非常小,卻深刻反映了二戰後美國青少年矛盾混亂的人生觀和道德觀,代表了當時相當一部分人的思想和處境,迷茫,孤獨,彷徨,痛苦,看不到希望。也許這就是它幾次出現於謀殺現場的原因吧。
這個在現實世界孤獨遊走的孩子,他的夢想其實是那麽簡單。這是他對摯愛的妹妹菲比講述的他理想中的生活-
“有那麽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裏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麽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我隻想當個麥田裏的守望者。”
在那個日趨冷漠和虛偽的世界裏,在他任性和頑劣的外表下,也許他隻是想在某些喪失道德感的人們裹挾著世界滑向懸崖的那一刻,伸手抓住那些無辜的人,並留住那一份他喜歡的正直、善良、誠實和脈脈溫情。
禾兒:我和你一樣持懷疑態度。我是學理科的,學過概率論,覺得各種生命形態都是存在著的。我覺得這世界上有天生特別好心的人,也有生下來就比較惡的人,大多數人就是在善惡之間搖擺,但應該說偏善的人還是占絕大多數吧。處在中間線上搖擺的人,善惡都有可能,我覺得愛心最應該給他們,讓他們向著光明而去,而不是跌入萬劫不複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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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問問百合,你怎麽看 “人之初,性本善。” 這句話?
很想問問百合,你怎麽看 “人之初,性本善。” 這句話?
書裏的主人公本性就是善良的人,所以無論這個世界待他如何,他最終都會以愛回報。
但是,那些殺人的人,卻會去作惡,會為自己的惡毒找借口。
所以,對“人之初,性本善。”我是持懷疑態度的。
刺殺裏根的殺手為了他的“英勇事業”而戰,他不是不成熟,是太看透了人生。與其默默無聞地做個善良人,不如做一件萬世留名的驚天動地的事情。他想的可成熟可明白呢。:)
“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這句話很有意思,為國捐軀的那些人,都是不成熟的人嗎?:)
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為國捐軀的那些人,是悟透了活著的意義,他們是太成熟了?:)
我覺得,那些殺手喜歡這本書,是因為他們能從這本書裏,為他們殺人找到合情合理的開脫。
在主人公身上,他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殺手也有好的一麵,有憐憫,有感恩,有正常人的善良;
主人公有壞的一麵,正如殺手們壞的一麵一樣。殺手們不會像主人公最後那樣去做,去回歸善良,因為殺手認為壞的一麵是這個社會造成的,這個社會導致他們最後殺人,他們是這個社會的犧牲品。他們隻是被陷在壞的一麵裏,無法自拔而已。
這本書能讓殺手們感到,他們也是真實的人,真實的活著的人,不是魔鬼。
讚同沈香的觀點。也點讚百合讀書孜孜不倦的好學精神,剛來美國的時候在Book Club讀過,後來和女兒又一起讀過,不過裏麵好多的細節也有些模糊了。記得這是本有爭議的大人讀的小說,但也因為書裏touch 了青春期焦慮和隔絕的主題在teenager中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