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文物學會統計(中國文物網),從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超過1000萬件中國文物流失到歐美、日本和東南亞等國家及地區,其中國家一、二級文物達100餘萬件。另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流失到中國境外的中國文物大約有164萬件,分散在全世界47家博物館,而民間藏中國文物是館藏數量的10倍之多。從文獻資料中看,一般都將這些中國文物的流失歸罪於發生在1860 – 1949年期間(《中國文物學概論》,1990年出版)。文物外流的方式不外乎主要有以下三種:一是以探險為名,來中國低價購買或通過挖掘、切割等不光彩手段把中國文物直接帶走;二是以購買為手段,從中國收藏家手中或古董市場上直接購入;三是以獲利為目的,國內外古董商人聯手,在中國市場上以低價收購,再高價出售給國外買家。似乎之前所發生的中國文物出流往往都是因“個人”行為而致,偷盜也好,奸商也罷,均屬無恥和非法。
毋庸置疑的, 中國各類文物在1949年之前的流失、走私至海外是巨大的,尤其是發生在清末民初。但是,在1949年共產黨執政之後,中國就真的那麽盡心竭力地“保護”文物了嗎?答案是否也!比如,就筆者所發現,光就中國古代製作出來的各類立式瓷瓶或瓷罐,曾經就被大量地加工成各種燈具為換取外匯而名正言順地“出口”至西方國家,乃至今時今日也常常可以在歐美市場上看見這類器物在“賤賣”。
那麽有什麽證據可以論證這個否定的答案?且聽我道來:
在20世紀的20、30年代,歐美國家盛行古玩收藏,故從東方諸國如中國、日本等具有悠久曆史的國家和地區收購和尋找古玩器是一個常態(故而這也就自然地引發了大量的中國古玩器物經古玩中間商,如當時的盧芹齋,而流向了西方國家)。但同時因為西方國家市場對各類燈具,尤其是台燈的需求量也很大,再加上歐美人的實用主義觀念,所以對他們手中所擁有的古玩瓷罐或者瓷瓶,甚至是人物造型的瓷塑,或者由其它材質製成的類似物件(如銅器等)往往會加以修飾和改造,使得很多這類器物被改製成既可以被欣賞,同時又能發揮實用作用的燈具而問世。如今,大量的這類燈具還經常可以在各個大小拍賣場裏出現,它們根據所用的改裝的器物狀態和是否稀有的程度而價格不一。運氣好的話,要“撿漏”的概率也比較大。比如,筆者就收藏了一隻由清中期生產的比較名貴的烏金釉觀音瓶改製的台燈(見下圖)。從照片可見,這具台燈上的銅座及配件也是清末民初時期生產的東西,這可以成為那個時期古玩改造的見證。
清中期烏金釉瓷瓶改裝的台燈(清末民初時期)
話說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盡可能地賺取外匯是中國政府鞏固政權、發展經濟的重要手段之一,尤其是在改革開放之初的80年代。當然,要賺取外匯就得有物品出口。現在50歲以上的人都應該記得,在那個時候有專門對外國人開放的“友誼商店”裏,各種前朝的古玩和古董都會向外國來訪者們敞開和銷售,但隻收外匯或者外匯卷。同時,那個時期的“進出口公司”是屬於國家擁有,由政府“外經貿委員會”直接管控和支配。也許是因為歐美國家依舊對燈具的市場需求巨大,為投其所好,所以在外貿進出口公司的安排下,大量的古器物,特別是瓷罐或瓷瓶都被安上了貼有“Made in China”或者“Made in Hong Kong”標簽的底座和燈罩,被改製成台燈而堂而皇之地“出口”或者經輾轉香港等地而運至歐美國家。可想而知,因為是商品出口,所以每次的出口量就會巨大,一定以集裝箱運輸而論。那得使用和輸出多少件古代藝術品?!如今,更多的這類“古玩燈具”可以在各種拍賣場裏遇見。但因為所配置的燈座以及電線附件等都是近現代的東西,所以這類燈具的出現往往會和90年代以後出口的那些仿舊假貨們混淆,使之更可能被廉價的出售。下麵就列出幾件這樣的燈具,很明顯,所用的瓷器都是古代藝術品,可以“窺一斑而見全豹”。
諸如此類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出口”的古代藝術品如今經常可以在各種拍賣市場上碰見,隻要有基本的識別能力,對這類文物的“撿漏”或“淘寶”的機會很大。當然,同時期的仿品和假冒偽劣品也更多,所以也往往防不勝防。
又,你一對燈中間插一個可樂罐,哈哈。
1949年後為了外匯,文物通過香港流出去太多。我是從董橋書裏讀到,而且極為便宜。還有文革期間抄家後古董流向日本等東南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