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神的恩典代代傳:從亞倫到以斯拉
——五、 靈命的複興者:祭司兼文士以斯拉①
(一)曆史背景
耶和華神用了將近1500年的時間,先從挪亞的兒子閃中揀選了希伯的子孫這支敬虔的後裔( 《創世紀10:21-24;11:10-31》 ),又選召亞伯拉罕這位以色列民族的始祖賜下應許之地,通過摩西頒下神的律法,讓以色列百姓與神立約成為神的子民,直到進入神的應許之地迦南。
這些神的百姓卻在進入迦南地後,在500年之內,就迅速將“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 《以賽亞書45:11》 )上帝棄之腦後,對神屢次派去的先知們的警戒置若罔聞,從君王、祭司到百姓都順從自己“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 《約翰一書2:16》 ):
他們入鄉隨俗,“不專心敬畏耶和華,不全守自己的規矩、典章,也不遵守耶和華吩咐雅各後裔的律法、誡命” ;
不但“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之事,汙穢耶和華神在耶路撒冷分別為聖的殿”,而且“嬉笑神的使者,藐視他的言語,譏誚他的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他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 ( 《申命記29:24-28》、《列王紀下17:7-23,34-41;24:3-4》、《曆代誌下36:13-16》、《以斯拉記9:7-7》、《以賽亞書42:24-25;43:27-28;59:1-2》、《耶利米書11:6-11;16:10-13》、《但以理書9:4-15》、《撒迦利亞書7:8-14》 《羅馬書2:5》 )。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於是,“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
——先是北國十支派的以色列國於公元前722年被亞述所滅,大多數以色列人被擄到亞述,與當地居民信仰摻雜,民族融合,留在都城撒瑪利亞的餘民則與亞述王以撒哈頓遷入的外地人通婚,這兩撥人的後代在新約時代被稱為“撒瑪利亞人”,失去了以色列人的純正血統,被正宗的猶太人所不齒,“原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史稱“失掉的十個支派”( 《列王紀下17:5-6,24-41》《以斯拉記4:2》、《馬太福音10:5》、《約翰福音4:9》 );
當七十餘年後猶大支派和便雅憫支派的人(即現代“猶太人”的祖先)歸回耶路撒冷準備重新聖殿、建造圍牆時,一些住在撒瑪利亞城的當地人就糾集起來,明裏暗裏使盡手段阻撓重建工程,他們正是破國後北國十支派的後人,被稱作“猶大和便雅憫的敵人”( 《以斯拉記4》 )。
——南國兩支派的猶大國苟延殘喘了百餘年後,於公元前586年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攻陷耶路撒冷城,城被毀、人被擄、物被奪、殿被燒,“這全地必然荒涼,令人驚駭”( 《耶利米書25:1-14》 ),以色列王國就此徹底亡國。
【注】上圖來自網絡。
詳見下表注:
從族長時期到耶穌降生前的以色列曆史概況
以色列曆史時期 |
大概時段 (公曆) |
說 明 |
聖經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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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長時期 |
約公元前2166年—公元前1805年 |
從亞伯拉罕到約瑟 |
《創世紀11:2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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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與征服期 |
約公元前1500年—公元前1375年 |
從摩西到約書亞 |
《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約書亞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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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時期 (約320+年) |
約公元前1375年—公元前1055年 |
從俄陀聶到撒母耳之子 (共16位士師) |
《士師記》《撒母耳記上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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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王國時期 (120年) |
掃羅 |
約公元前1050年—公元前1010年 (40年) |
來自便雅憫支派的掃羅被百姓擁戴為王 |
《撒母耳記上9-31》 |
大衛 |
約公元前1010年—公元前970年 (40年) |
來自猶大支派的大衛被神膏立為王 |
《撒母耳記上16-30》《撒母耳記下》《列王紀上1-2:1-12》、《曆代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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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羅門 |
約公元前970年—公元前930年 (40年) |
大衛選定的繼承人,被神祝福。 |
《列王紀上1:11-11》《曆代誌下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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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王國時期(約350年) |
北國 以色列(十支派) |
約公元前930年—公元前722年 |
從耶羅波安到希西家,都城撒瑪利亞。被亞述滅國、擄走,史稱“失掉的十個支派”。 |
《列王紀上12-22》 《列王紀下1-17》 |
南國 猶大(兩支派) |
約公元前930年—公元前586年 |
從羅波安到約雅斤,都城耶路撒冷。被巴比倫滅國,三次被擄,史稱“巴比倫之囚”。 |
《列王紀上12-22》《曆代誌下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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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擄歸回 時期 |
約公元前538年—公元前432年 |
猶大支派和便雅憫支派三次歸回,在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建造圍牆、複興百姓信仰。 |
《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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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靜默期 |
公元前432年— 公元5年 |
從《舊約》到《新約》的過渡時期,上帝無言論、無行動、無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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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大概時段(公曆)”根據中文普及版和合本聖經附表“舊約年代表”整理而成。
(二)被擄與歸回
南國猶大國滅後,猶大和便雅憫兩支派的人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分三次擄到迦勒底;後來不可一世的巴比倫國被波斯帝國所滅,波斯王古列(即居魯士大帝Cyrus The Great)雖是外邦人,神仍借他的手,眷顧以色列民,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於古列元年頒布詔令,允許神的子民歸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於是,破國七十年後,猶大國餘民分三批先後回到耶路撒冷,建聖殿、修圍牆,複興信仰( 《以賽亞書44:28-45:1-13》、《耶利米書25:11-12;29:10-14》 )。
詳見下表。
表一:舊約中記載的南國猶大支派和便雅憫支派被擄情況表
批次 |
時間 |
被擄的成員 |
人數(人) |
聖經出處 |
第一批 |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第七年-第八年 |
猶大王約雅敬等王室成員(包括但以理)、眾首領、所有大能的勇士7000人、一切的木匠和鐵匠等工匠1000人 |
13,023 |
《列王紀下24:14-16》、《曆代誌下36:1-21》《耶利米書52:1-28》《但以理書1:3-7》 |
第二批 |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第十八-十九年 |
城裏的百姓和已投降的人 |
832 |
《列王紀下25:8-11》、 《耶利米書52:12-23,29》 |
第三批 |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第二十三年 |
脫離了刀劍幸存的猶大百姓 |
745 |
《耶利米書52:30》 |
被擄人數合計 |
1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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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南國猶大支派和便雅憫支派歸回情況表
內容 |
第一次歸回 |
第二次歸回 |
第三次歸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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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 |
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西萊雅等 |
以斯拉 |
尼希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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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
49942人 (其中會眾42,360人,仆婢 7,337人,唱歌的男女245人) |
1758人 (其中會眾1500人,祭司和利未人38人,尼提寧人220人) |
不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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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王 |
古列元年 |
亞達薛西王七年 |
亞達薛西王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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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令 內容 |
①凡屬神的子民,願意的都可歸回,或奉獻金銀、禮物。 |
①或甘願歸回,或奉獻金銀禮物。 |
①被允準歸回猶大省,建造城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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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建殿的經費要出於王庫。 |
②有需要的經費可從王的府庫中支取。 |
②從王的府庫中帶走建造用的木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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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交還當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聖殿裏擄掠的5400件金銀器皿 |
③庫官要聽從以斯拉,並供應所需;在神殿裏服事的人都免稅免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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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撓和 進程 |
①在耶路撒冷聖殿原址興工建造神殿;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鼓勵他們。 |
遵照摩西律法,清點與外邦人通婚的猶大人和便雅憫人,令其休妻、棄子,並與外邦人隔絕。 |
①外患:外邦人嗤笑、造謠,又同謀內外夾攻建城的人,尼希米帶人日夜防範,一邊建牆一邊準備應戰,自己大公無私,潔身自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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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撒瑪利亞人聯名進讒言,阻撓建殿工程,工程被迫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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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大利烏王找到古列王的詔令後,下旨恢複建殿,並撥取貢銀作經費,曆時四年完工。 |
②內憂:以色列人不守律法,欺壓弟兄。尼希米斥責,令其起誓遵行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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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猶太人建成聖殿,為神守逾越節。 |
③曆時52天修完城牆;宣讀、講解律法,為神守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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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處 |
《以斯拉記1:1-11,4-6》、《尼希米記7:1》、《哈該書》《撒迦利亞書1-8》 |
《以斯拉記8:1-20;9-10》 |
《尼希米記》 |
在這期間,波斯王古列王之後的亞哈隨魯王曾一度被佞臣哈曼所惑,下達了在全波斯帝國127省內滅絕猶大人的諭令,在神的保守下,成為波斯王後的便雅憫支派以斯帖與堂兄末底改力挽狂瀾,拯救了全帝國散居各省的猶大民眾脫離仇敵,得享平安,被人尊重,使重建上帝之殿和複興信仰的使命得以完成( 《以斯拉記4:6-7》、《以斯帖記》 )。
(參看拙作《我看〈以斯帖記〉的三個層次》——“聖經中的女性”係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