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神的恩典代代傳: 從亞倫到以斯拉
——慘痛的教訓:拿答、亞比戶;恪盡職守的以利亞撒和以他瑪
亞倫在埃及地時,娶了猶大支派法勒斯的後人亞米拿達的女兒、拿順的妹妹以利沙巴,育有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四個孩子( 《出埃及記6:23-25;28:1》、《民數記3:1-2》、《曆代誌上6:3》、《路得記4:18-22》 )。
這四個孩子本是神所命定的祭司( 《出埃及記28:1》 ),但他們四人的命運卻各不相同,他們及其後代子孫的人生之路,寄托了神對祭司這一榮耀而重要職分的希冀和祝福。
一、慘痛的教訓:拿答、亞比戶
亞倫被神揀選為大祭司後,摩西按照神的吩咐給亞倫和他兒子潔淨身體、穿戴聖衣、膏抹成聖、獻祭贖罪、分享祭物,七天後承接聖職,接著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第一次獨立為百姓獻祭贖罪,行使祭司的職分,然後奉神的名為百姓祝福。這時,神的榮光向眾民顯現,就有聖火從耶和華麵前出來,燒了祭物,表明神的悅納,眾民為此歡呼,俯伏敬拜( 《利未記8-9》 )。
誰知,亞倫的兩個大兒子拿答、亞比戶卻在此時犯下大罪,他們各自拿著自己盛了火和聖香的香爐,在耶和華麵前獻上凡火,卻是耶和華神沒有吩咐他們的,刹那間,就有火從耶和華麵前出來,把他們二人燒滅在當場,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麵前,一時驚呆了所有人。
【注】上圖來自網絡。
在摩西奉命造會幕之初,耶和華神就詳細規定了造會幕的材料、工藝、程序等的所有詳細法則,對會幕中聖所、至聖所裏祭司祭祀時用的祭壇、香壇、燃燈、聖衣、聖香等用具器物的規定更為嚴格,例如要把聖所裏香壇用的清淨聖潔的香歸為至聖,要求其他人“不可按這調和之法為自己作香”,違者必死;也要求“在這壇上不可奉上異樣的香”,因為這壇和香都在耶和華麵前為聖注( 《出埃及記25:10-28;30》 )。
而拿答和亞比戶所取的凡火卻來路不正,從《利未記16:12-13》的記述可以看出,獻給神的火應從聖所內耶和華神麵前的香壇上取,而不是從別處祭壇隨意取用;更重要的是,拿答和亞比戶擅作主張,自行獻火,卻“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這才是他們真正的致死之因。
既然祭司是神的仆人,就應該無條件地聽命於神,完全按照神的吩咐行事,“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祭司作為神和人之間的中介,在神麵前代替百姓獻祭敬拜,在百姓麵前代表神傳達旨意,更應該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在神眼中,“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尤其在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剛剛承領了聖職,對神立下的規矩謹守遵行就是他們的本分和職責,拿答和亞比戶以身試法,被神除滅,這也是神嚴厲的警告和管教( 《撒母耳記上15:22-23》 )。
對這一突發事件,摩西充分顯示出顧全大局的領袖風範和人性化地平衡各方的處事智慧:
首先,他勸慰悲傷的哥哥亞倫,神的秉性聖潔無瑕,神的居所有規有矩,神不能容忍悖逆和逾矩這樣的惡事,對親近、看重之人的管教更甚他人,“……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要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所收納的兒子”( 《希伯來書12:5-6》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隻有在這樣的嚴厲管教之下,原本鬆散隨性、無規無矩的以色列人在天下萬民中才能被分別出來,成為聖潔的國民和祭司的國度,其他的萬邦萬民就能從神的百姓身上看到神的作為和榮耀;而作為“民中為首”的祭司( 《利未記21:4》 ),更要在一言一行中顯現出神聖潔忌邪的本質。亞倫雖有喪子之痛,但他也知道這是神公正的審判,對此“默默不言”,選擇了順服。
其次,摩西召了自己和亞倫的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和以利撒反來,讓他倆把拿答和亞比戶的屍體從聖所抬到營外( 《民數記5:1-4》 )。這裏有個細節,拿答和亞比戶被聖火所燒,屍體被抬走時卻還“穿著袍子”,就是祭司穿的聖衣,人被燒死袍子卻在,是為神跡。祭司所穿的聖衣固然與眾不同,但因著神的仆人身份,就顯出神的華美與榮耀來。
摩西深知神的心意,又身為死者的親叔叔,在這件事的處理上,可以看到摩西在神的大義與個人私情兩者間的取舍。摩西一是考慮到亞倫另兩個一起事奉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的職責所在,因為在聖所裏供職,必須為潔淨之身,祭司在百姓麵前代表神,而神是永生的神,神的仆人祭司也要遠離死亡和汙穢,不得為死人沾染自己( 《利未記21:1-4》 );二是獻祭的事工尚未結束,應以神的事為要,不可擅離;三是顧念到他們的兄弟之情,體貼他們為親人去世的哀慟之心,必不忍心抬著自己哥哥們的屍體出入帳幕。
最後,摩西要求自己的侄兒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節哀,繼續在會幕中事奉,他對哥倆提出“三不可”:其一,不可披頭散發;其二,不可撕裂衣服,因為他們穿著的是榮耀的聖衣。撕裂衣服是以色列人表示悲痛和哀悼的方式,如聽說愛子約瑟被野獸吃了的雅各( 《創世紀37:34》 ),乍聞家破人亡的約伯( 《約伯記1:20》 ),聽說亞哈隨魯王頒布了將猶太人滅族諭令的末底改等( 《以斯帖記4:1》 );其三,不可出會幕的門,因為耶和華神的事工還沒有完成。亞倫一家失去親人的哀痛,由“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作為被膏抹的祭司,他們對自己這個特殊的身份更要謹慎行事,盡心事奉,不可亂了方寸,失了規矩,“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輕忽了,因此擔罪而死。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利未記22:9》 )。
可貴的是,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就照摩西的話行了”,在這悲痛的時刻,他們同父親亞倫一樣,選擇了承認神的主權,信服神的審判,懷著一顆敬畏神的心,遵行隨從神的典章和律例( 《利未記10;21:1-4,10-12》 )。
神賜予祭司的恩典之一,就是將所有以色列百姓獻給神的祭物,除了祭司代為獻祭的祭物外,其餘存留的不經火的祭物都歸給了亞倫及其後代,作為他們永得的分;在聖所吃贖罪祭餘剩的祭物,也是表明由祭司來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麵前為他們贖罪( 《利未記6:24-30;10:17》 )。在摩西主持下,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承接聖職後第一次為百姓所獻的祭物中,除了獻給神的部分外,餘剩的祭物就要由祭司們在會幕的院子裏吃完,這也是神所規定的獻祭儀式的一部分。但作為贖罪祭的公山羊卻被亞倫和以利亞撒、以他瑪全部焚燒了,摩西又怒又急,責問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為何不按神的規定事奉( 《利未記6:24-30》 ),也擔心他們又因犯錯招致神的懲罰。
這時,亞倫出麵解釋說,受膏的祭司犯罪,會使百姓陷在罪裏( 《利未記4:3》 ),今天拿答和亞比戶兩人犯罪而死,神的審判是公義的,我們無話可說,無從辯駁,此為一;
在神的麵前,我們雖然是祭司,但因為他倆犯罪的緣故,我們今天同時也是犯罪的百姓,心中有愧,不配吃贖罪祭的祭物,此為二;
如果我們以祭司的身份吃了這份祭牲,豈不是表明我們能夠擔當自己的罪孽,有資格來為自己贖罪嗎?能赦免人們罪過的隻有神,耶和華神必不喜悅我們這樣做,此為三;
我們把贖罪祭的祭牲當作燔祭全部焚燒 ,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也是表明全然奉獻、全心悔過的心( 《利未記1》 ),此為四;
再說,兩個長大成人的兒子剛才還活生生的,轉眼就沒了,我們又怎會有胃口和心情來吃祭肉呢?此為五。
這是作為兄長的亞倫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正麵地反駁摩西的話,但摩西並沒有感覺不爽,而是“便以為美”,認同了亞倫的解釋,也理解他們失去親人的悲痛。最關鍵的是,神也認同了摩西和亞倫,並沒有再追究此事,彰顯了神公義和憐憫同在的秉性。
此事過後,神特別讓摩別曉諭亞倫,“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到櫃上的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隻有在每年七月初十的贖罪日裏,大祭司才能從會幕的聖所進入至聖所,為眾祭司和以色列的百姓行贖罪之禮( 《利未記16:2,29-34》 )。
拿答、亞比戶曾在出埃及後第三個月,隨同摩西、亞倫和七十長老上西乃山,得以遠觀神的榮耀( 《出埃及記24:1-11》 );後來又被神揀選,隨同父親亞倫在會幕裏供職,本是前程似錦,卻英年早逝。神借他們的意外之死,讓我們學到嚴肅的功課,即神的事工是聖潔、嚴謹的,為神做事要有一顆聖潔、敬畏的心,謹慎從事,絕不可掉以輕心,敷衍了事,神是輕慢不得的,應“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利未記10:1-3;16:1》、《民數記3:3-4;26:61》 、《曆代誌上24:1-2》 《希伯來書12:28-29》 )。
二、恪盡職守的以利亞撒和以他瑪
亞倫在隨同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第一年,就失去了自己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另兩個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就“在他們的父親亞倫麵前,供祭司的職分”( 《民數記3:4》 ),利未支派被神指定“站在祭司亞倫麵前,好服事他”,協助祭司辦理看守會幕、管理器具等事( 《民數記3:5-9》、《曆代誌上23:2-32》 )。
以利亞撒和弟弟以他瑪也有不同的分工,以利亞撒“作利未人眾首領的領袖,要監察那些看守聖所的人”( 《民數記3:32》 ),同時還要管理聖所裏的燈、香料等器具,看守帳幕裏麵之物;起營時,要協助父親亞倫,和弟弟一道用特定的毯子遮蓋至聖所和聖所裏的一切器具,再交給哥轄的子孫來抬,即哥轄支派及其職責歸以利亞撒管理( 《民數記4:1-20;7:9》 ),到統一王國時代,以利亞撒的後人撒督管理所有亞倫家的人( 《曆代誌上27:17》 )。
利未支派另兩個家族革順家族和米拉利家族則歸以他瑪管轄,主要是管理、看守至聖所和聖所器物以外的會幕事務( 《民數記4:21-33;7:4-8》 )。
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四十年的五月初一日,摩西遵神囑,帶領亞倫和兒子以利亞撒登上位於以東邊界附近的何珥山上,亞倫就死在那裏,也葬在那裏,享年123歲。摩西把他的大祭司聖衣給以利亞撒穿上,以利亞撒就接續他供祭司的職分。神曾明確指示:“亞倫的聖衣要留給他的子孫,可以穿著受膏,又穿著承接聖職”( 《出埃及記28:40-43;29:29-30》、《民數記20:22-29;33:39》、《申命記10:6》 )。
亞倫去世後,大祭司以利亞撒就此登上了以色列曆史的舞台,從他開始,祭司的職分正式分離出來,單獨事奉,摩西漸漸卸下了獻祭、禱告、祝福、訓導的祭司職分,由以利亞撒及其後代擔當起來。一開始,摩西帶著以利亞撒做事,如在曠野第二次數點人數( 《民數記26:1,63》 ),接著耶和華神親自創立了以色列人政權與神權分治,且神權高於政權的管理體製,在指定摩西的繼承人約書亞時,也同時確立了以利亞撒的大祭司地位,約書亞將來“…要站在祭司以利亞撒麵前,以利亞撒要憑烏陵的判斷,在耶和華麵前為他求問。他和以色列全會眾,都要遵以利亞撒的命出入”( 《民數記27:20-21》 )。
於是,在接下來與米甸人的複仇之戰中,摩西就讓以利亞撒獨當一麵,盡大祭司的職分,摩西“把貢物,就是歸於耶和華的舉祭,交給祭司以利亞撒,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收了各軍長甘心樂意的奉獻後,摩西和以利亞撒就把這16,750舍克勒的金子帶進了會幕,在耶和華麵前作為以色列人的記念( 《民數記31:41-54》 )。
跨過約但河,到了迦南地後,約書亞帶領以色列百姓在神的庇佑下東征西討,南征北戰,攻城略地,擊殺了31個王,“奪了那全地”。於是,祭司以利亞撒就與約書亞一道,按照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宗族,將地分給他們為業,這樣,耶和華神對以色列人列祖起誓所應許的一切話都應驗,四境平安,國內就太平了( 《約書亞記12:7;11:23;14-19》 )。
摩西的繼任者約書亞死後沒多久,大祭司以利亞撒也去世了,安葬在他兒子非尼哈分得的以法蓮山地上。以利亞撒一生跟隨了兩位以色列出色的領袖,也是最後一位隨同領袖帶領以色列人的大祭司。
隨後,以色列踏入了數百年靈性最為黑暗的士師時代,大祭司的職位也悄然易主,從以利亞撒的後裔轉到了以他瑪的後裔以利手裏,兜兜轉轉數百年,最終還是按照神的應許回到了以利亞撒的後裔撒督手裏;統一王國被滅後,被擄歸回的猶太人屬靈的生命被撒督的後人以斯拉複興。這都是因為以利亞撒有一位傑出的兒子非尼哈,他憑著自己的忠勇得到了神平安的永約,將世世代代擔當大祭司的職分。
(參見“利未家的事兒”第三篇之三:一門三傑之摩西第十四部分—兩個接班人約書亞和以利亞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