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頓(Fulton)鎮堪稱得天獨厚:南接雪城(僅半小時車程),北鄰坐落著紐約州立大學的奧斯維格,是個投資、養老具佳的好地方。
受朋友攛掇和貸款利率的誘惑,注意了一下那裏的房市。見有一座可兩戶居住的兩層小樓,外加一座平房,一共三套房子,皆坐落在城中心,緊臨穿城而過的大河。於是心有所動。
驅車過去一看,果然是一處上好佳宅。不但屋後風景秀麗,隔窗可見,房屋也整潔可愛、維護完好。經紀人介紹說,還有兩個租戶,都是信譽上好的房客。一個在雪城上班,一個在奧斯維格上班。僅房租就比房貸多出兩倍。
於是頓生非它不買之念。
可轉念一想,哪有天上掉下來的餡餅?莫非有詐?
經查,去年紐約州長簽署文件,在疫情期間,如果租戶不能按時交租金,房主不能趕走房客。現在這一規定又延長了。
於是委托經紀人去詢問,在正式簽約之前,是否可以攆走租戶,將房屋騰空?然後就在家裏等消息。
第二天等了半天,沒有任何消息。我覺得自己的猜測對了:房主大概是既收不到房租,又攆不走房客,這才決定賣房。說租戶信譽好,不過是推銷術罷了。這樣一來,誰買房不就成了冤大頭了嗎?
罷了,再看看別的房子吧。
立馬又發現一張“餡餅”:兩個兩居室的兩層小樓,叫價才四萬美刀,大大低於政府估價。讓經紀人一打聼,也是有租戶,據說房主和租戶打交道,有點困難。
在慶幸沒有貿然出價、簽約之餘,心裏又替人擔憂:好尷尬、無奈的紐約州房主啊!
(2021-5-11)
憑什麽我們辛辛苦苦掙的錢,買的房子讓房客白住?我們這個區可以去兩個不同的法庭驅趕房客,我一月份驅趕的房客在一個法庭,上個月去另外一個法庭驅趕二樓的房客。就說要回來自住,和先生打離婚,沒地方去。撒謊誰不會。他們不會問你具體理由的。反正我的就是這麽辦的。一般情況下,還沒到驅趕最後了,租客自己就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