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寫的博文“中美對比一瞥”被“人在北美”論壇置頂以來,各種評論紛至遝來,貶褒不一,看來此類題材頗受關注。我也覺得似乎意猶未盡,由此今天再寫點感受以聊補不足。
說到消費,國內使用最頻繁的兩個詞是“投訴”和“維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首先要時刻準備著未來也許會遇到質量或售後服務問題,由此最重要的就是獲取發票,有些人為了獲得一點蠅頭小利不要發票,結果發生糾葛後就投訴無門,陷入商家的溫柔陷阱。此類案例比比皆是。
如今國內各地都有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在維護消費者利益方麵作用十分明顯,給百姓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提供了強有力的平台。舉例來說,國內許多公司發行了五花八門的電子消費卡,卡上並不注明有效期,結果讓顧客稍不留神就中招。若幹年前我就遇到過一次,單位集體購買發給員工的一張千元消費卡,上麵隻寫“過期作廢”卻未注明具體時間,結果我因過了有效期,在商家消費時被拒,於是我打電話到這個公司投訴,對方說是你自己不提前查詢有效期,後果隻能自負。於是我的法律知識有了用武之地,我以經濟合同法為依據,指出過錯是在對方(明知會過期,卻不明示具體時間誤導消費者),如果不解決我們隻能在消費者協會見,再不行我們也可以法庭見。對方知道遇到對手了,請示領導後立馬認慫,主動派人上門幫我激活了卡,但需要扣除五元手續費,這個是合理的自然可以接受。然而不是所有消費者都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更多的消費者無形中就吃了虧。
我遇到最奇葩的事發生在2008年國慶節,買了新房準備裝修(與美國不一樣的是國內商品房絕大部分都是毛坯房),我利用黃金周促銷在上海某著名商廈買了一台日立原裝進口冰箱,支付了全款兩萬元人民幣,約定2009年春節送貨上門(這是該商廈的特色寄存服務)。幾個月後,裝修工程竣工了,我去電話通知商廈送貨,結果對方說冰箱沒了,請我去麵談善後事宜。於是我風風火火地去了,原來日立公司的營業員賺錢心切,把我買的冰箱早就賣給了別的顧客,原以為後續貨物會源源不斷,誰知日本國內斷供了。他們提出願意讓我更換任何一款其它冰箱,價格貴也可以。可我堅決不同意,因為我看中這個雙門立式冰箱的特點是占地少,而且我廚房間的全套進口櫥櫃已經安裝完畢,中間就留出了這個日立冰箱的位置,換了其它的櫥櫃就得敲掉重做,勞命傷財。
我提出隻有兩個解決方案:一是去千方百計找到一模一樣的冰箱,二是按退一賠一,返還我四萬人民幣(因為全款已付就是合同已經生效,對方違約按照合同法隻能加倍返還貨款),麵對我寸步不讓的立場,日立公司不得不滿世界去尋找該款冰箱,可是找遍日本和中國真沒有貨了。一個月後商廈通知我,說日立公司最後在蕪湖找到了同樣的冰箱,那是放展覽會的樣品,讓我再去店協商。我興衝衝跑去一看,還真是同款,但是冰箱門上有個小癟坑,估計是運輸環節出問題,我提出我買的是新的,你們現在給我的瑕疵明顯,而且樣品的質量也難判斷,無法接受。結果在商廈的協調下,雙方猶如菜場買菜,討價還價,最終以三千元成交(同時將保修期從一年延長到三年)。為了表示對商廈秉公處理的感謝,我當場把退回的一萬七千元全部用於購買了兩台索尼電視機。貨送到後,聰明的太太找了個冰箱貼粘在癟坑上,徹底解決了心裏的疙瘩。12年過去了,這台冰箱至今還在我上海家中正常運轉,哪怕我們並不在家:)。
我舉出以上兩個例子並不是想炫耀自己的才能,隻是提醒海外華人回國消費時要處處小心,因為國內的消費環境與美國是不一樣的。
接下來聊聊美國的消費環境吧。眾所周知,在美國商場無理由退貨是小菜一碟。被困美國將近一年,我們主要消費都是靠網購,在蔬菜水果方麵偶爾也會遇到質量問題,每次都是一聯係客服,對方都是簡單要求拍張照片上傳過去,幾天後退款就回來了,這裏我要特別感謝馬裏蘭的fresh gogo 平台和紐約的Weee平台,他們提供的服務是一流的,尤其是在大災下為華人抵抗疫情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感恩節前遇到促銷季,太太在梅西上購買了一件心儀已久的衣服,付完款後就收到梅西的郵件,說由於疫情和消費者集中購買,你購買的衣服不能在感恩節前送到府上,公司會寄來二十刀購物券以示歉意,收到購物券後自然又去購物了,一直到聖誕節後,衣服仍然沒有收到,再發郵件去詢問,對方答複說由於運輸環節出錯,衣服又回到了公司,為了表示歉意再寄十刀購物券給我,元旦過後我收到了衣服和購物券,遇到如此貼心的服務,我還有脾氣嗎?:)
總而言之,我盡管已經離開律師職業三十幾年,但仍然可以在國內運用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經常為親朋好友出謀劃策,但是如今身在美國,完全處於英雄無用武之地,這當然是個好事,這不更加說明美國的消費環境遠優於國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