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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國有物業統管”引爭議,觀點呈兩極分化

(2025-01-25 06:21:27) 下一個

1月15日,在吉林省政府召開的2025年全省“兩會”民生主題新聞發布會上,省住建廳副廳長劉紅衛表示:“鼓勵省內有條件的城市,組建國有的物業企業、物業公司”。

劉紅衛稱:“……實施國有物業統管。鼓勵有條件的城市組建國有物業公司,采取‘先嚐後買’方式,先期免費提供1個月的物業服務,再試運行提供3至6個月服務,取得業主認可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提供專業化物業服務”。

隨著我國城市化的進一步成熟,更多老百姓進了城,但隨之而來的是,聚居了更多人群的小區物業管理問題,也成為多年來,業主們詬病最多的民生領域。

那麽,如何解決這一百姓關心的問題,這一次,吉林省給出的一個選項,就是有點像回歸過往年代之感覺,曾經一統天下的“國有化”模式。

但再看看相關新聞信息下的評論,顯然呈現出觀點兩極分化的局麵。

一些“受天下物業之苦久矣”的網友,顯然對物業國有化的回潮,表示非常讚同和充滿期待,他們認為“有了國家的包辦,老百姓就沒有後顧之憂,從此可以安享美好物業服務了”。

但另一批人則站在了完全相反的觀點上,他們卻認為,這種“國進民退”式的政策回潮,如此將民生領域的市場化服務,有退回到過往“計劃經濟”時代之嫌,而這早已被曆史規律證明了其不足與缺陷性很大。

確實,如果像吉林這樣,通過省政府級別的“行政性”規範,則即使國有物業公司也同樣是參與到市場化的競爭中,但顯然民營物業公司在想要獲得參與資格,以及在競爭的有利條件等各方麵,都難以處於優勢地位。

因此,以後物業管理的市場競爭,能否依法達到公平、公正、公開,就要劃下一個大大的問號了。

如果沒有充分的公平競爭,則吉林省這種“物業公司國有化”發展的結果,必然會呈現一種國企壟斷的最終局麵,則全國物業領域全都如此的話,顯然,就極有可能回到當年“計劃經濟”的狀態下了——最起碼,會像現在國家壟斷資源的行業一樣,比如水、電、氣、石油、煙草等行業。

而作為民生服務業的物業管理,就像米麵油衣服等行業一樣,都是貼近民生的基礎性服務市場與行業,當年的計劃經濟時代,也都是國有或集體性質,其帶來的服務效果與經濟效益如何呢?——曆史已經蓋上了顯著的“證明”公章。

事實上,這兩年來像各地實驗的“社區食堂”,也類似於這種“公有化”的回潮,但僅僅過去了三、兩年後,大家不妨再看看身邊,這些“公有性質”的“社區食堂”,其經營狀況又若何呢?或許,大家就會不言自明了吧?

事實上,即便在任何市場領域,也都有可能存在問題,比如服務不佳的問題,比如效率不高的問題等等。

不妨再想一想:即使是完全壟斷性質的國企,比如石油、石化這樣的領域,為何我們的國企,也仍然能年虧損上百億呢?雖然原因有多種,但不可否認的是,缺乏完全市場化的競爭環境,也是其中一大因素。

比如,在充分市場化條件下,如果一家企業連年數百億的虧損,則各級高管的收入,是不是也應隨之下降?——這在民營企業中,應該成為常態吧,但在我們的國企呢?

“幹孬幹好一個樣”,這是國企中自始至終就有的一大通病與痼疾,這也是當年國家為何要打破公有製“大鍋飯”的重要原因。

那麽,吉林省如果實施“國有物業統管”製度,則對於這種“吃大鍋飯”的弊端,是否已經找到了治此頑疾的良策呢?

進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化後,全國曾有兩大集體經濟的模板——一是河南的南街村,另一個就是江蘇的華西村,引發了人們的廣泛和長期關注。

但像南街村,被曝光其集體企業事實上仍是市場股份化,而個別幾個村幹部卻擁有絕大部分股份不說,全村還欠了銀行十多億貸款。

同時,對於缺乏流動自由的該村村民,或許是得到了“計劃經濟或集體經濟”的相對好處,但是,對於更多服務於、受雇於南街村卻並非該村的人們來說,他們卻是市場經濟中的一分子——那麽,你說南街村到底是受益於計劃經濟或集體經濟呢?還是主要得益於市場經濟的更多更大好處呢?

而像曾經更為紅火和名氣極大的華西村,最終卻落得負債 400 多億元,現在等於走向了“破產”的境地。

這兩大鮮明的例子,其實都更好地證明了一點:隻有完全充分的社會主義市場化經濟,才是我們經濟發展的不二選擇,才是正確的曆史道路!

事實上,市場經濟的發展中,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前提下,切實保障市場經濟的“法治化”運行!——不遵守市場規律,就一定會受到懲罰!而市場化之下存在問題多多,其根源也必然是法治化的程度、水平和執行不夠所造成!

所以,對於物業管理的問題,真正的治根治本之策,就應是“市場化”與“法治化”兩手抓!

有了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再加上法治化的監管到位,則管你是哪家物業公司,也不問你是國有或民營,就一定能將物業越管越好,就能給予民眾高效、體驗極佳的服務。

而在市場化與法治化都能到位的前提下,國有物業與民營物業誰會更有競爭前景呢?——這時候,我們隻要回看下曆史,或就會明白了。

當然,國營企業想對物業市場分一杯羹,也並無不可,但一定要與民營企業在同一競爭條件下進行,否則,如果發展到通過行政命令,使得國營物業一統天下市場,達到了國有壟斷經營的地步,則現在為國企物業大唱讚歌的業主,有一天,會不會又要懷念市場化物業管理的時代紅利呢?

但為何,在解決物業管理問題時,吉林省又想到了“國有化”這條路了呢?

我們“不妨以最壞的惡意猜測下”:比如,像中指研究院發布的《中國物業服務百強企業研究報告》顯示:在2023年,百強企業營業收入均值為15.5億元,同比增長4.56%。

其中TOP10物業企業的營業收入,均值為142.44億元,同比增長為8.72%;2023年度百強企業的毛利率,均值為20.85%。

言物業管理領域是一塊大肥肉,還真非虛言,則這樣的“國進民退”,是否有“爭利”的因素在呢?。

比如,現在各地政府財政收入是個大問題,特別是北方城市,尤其是東北三省的城市,會不會有為了解決財政收入缺口,於是,就想到了東北這旮遝,曾經最擅長的“國有化”之策,要將嘴插進物業這個輕鬆贏利性極強的行業呢?——當然,但願我這是以小人之心,在度咱大吉林的君子之腹了!

最後,我們不妨回味一下經濟學家許小年的一段話:

“在計劃經濟體製下,資源的分配由政府一手掌控,個人和企業很難有機會從中獲利,因此,貪腐的空間相對較小”。

“而在完全的市場經濟體製下,資源的分配主要由市場決定,政府幹預有限,雖然也存在貪腐的可能,但由於市場機製的透明和競爭,貪腐行為較難長期隱藏”。

“然而,當經濟體製處於半管製、半市場的狀態時,情況就發生了變化。這種狀態下,政府既有一定的管製權,市場又有一定的自由度。這種‘模糊地帶’為貪腐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

“他們可以利用政府的管製權,為自己或特定利益集團謀取私利,同時,又可以通過市場的自由度,將這些非法所得‘變現’”。

關於許小年的這段話,有沒有一定道理?會不會成為現實?顯然值得我們深思。

當然,對於是否應實行“國有物業統管”,還是堅持全麵深入的市場化問題,我們隻要別忘了一句話就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當然,假如吉林這樣的“國有物業統管”,能實現物業免費製,且效率和服務極好——就像上學免費、看病免費、養老免費一樣,那就當我上麵的話沒說,且老百姓也肯定都會舉雙腳表示讚成了!

 

 

 

 

作者: 瑜說還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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