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吃瓜群眾們的注意力都在美國剛剛通過的600億美元軍事援助烏克蘭的法案上,但很多人沒注意,其實和這個法案一起打包處理的還有另外幾個法案,其中就包括處理Tik Tok,也就是抖音海外版的法案。
為此,Tik Tok的首席執行官,多次在美國國會接受質詢的新加坡帥哥周受資昨天在TikTok 平台上推送了一個視頻。
他在視頻中表示:美國國會要禁止TikTok了,這是剝奪美國人民的言論自由,他要為TikTok用戶的憲法權利而戰鬥…
於是問題來了,一個Tik Tok被處理,就真的能讓美國人沒有言論自由了?
當然了,美國人民有沒有言論自由,這是個很大的話題,我們沒辦法簡單下結論,但想說明白現在這個事,首先要知道美國國會到底想要幹什麽。
實際情況是,美國國會兩院高票通過的關於TikTok的法案,是要求其必須與母公司剝離。
具體來說就是限期在270天之內,Tik Tok必須找到一個買家來收購,以脫離自己的母公司“字節跳動”,否則可能將麵臨無法在美國繼續經營;
也就是說,如果TikTok遵守這個規定,那麽就不存在被禁止的問題。
自然也就不存在1.7億美國人民因此就喪失了言論自由、700萬商業用戶的權力被剝奪的問題。
接下來的問題是,美國國會為啥非要這麽做呢?
事實上,關於Tik Tok會危及美國國家安全的爭論由來已久了,從川普做美國總統的時候就開始了,但是關閉一個用戶眾多的社交平台,在美國來說確實是一個關係到言論自由的大事,因此,有關部門在處理這件事的時候真的是非常謹慎。
因此,我們看到,連美國總統都換人了,關於Tik Tok的這點事還沒搞完。
想弄明白這件事,我們還必須得說一下Tik Tok的首席執行官周受資,他因為這件事在美國國會已經接受幾次質詢了,總體表現應該說還是可圈可點的,對著鏡頭和美國議員們談笑風生,甚至還因此圈了不少粉。
但是有幾個關鍵問題他始終沒有給出正麵回答。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Tik Tok表示美國用戶的數據存在美國,是非常安全的,但別的有關部門是否可以通過字節跳動獲取這些用戶的數據?
另外,從美國聯邦調查局到國會議員等都非常關注一個問題,是不是有人可以利用TikTok平台進行宣傳活動,進而影響美國人民在一些問題上的看法和選擇,特別是對美國年輕的一代,會造成一些深遠的影響。
不過,盡管關於Tik Tok的法案經過美國國會投票和總統簽署之後就已經是法律了,但按照美國法律的規定,TikTok還是可以繼續向法院申訴的,他們甚至可以一直告到最高法院。
在最高法院做出最終的裁決之前,TikTok依然可以在美國繼續經營,而不按照美國政府的要求從字節跳動剝離。
看到這,可能有朋友要問了,這美國的法律有點扯犢子啊!政府要處理個小小的民營企業就這麽費勁嗎?
事實上,美國的法律還真的就是這樣的。美國人設計法律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限製政府的權力,因為政府是掌握公權力的,對於普通人來說,他們是強勢的一方,因此不能讓他們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同時也要保護普通民眾有充分上訴、聽證的權利。
這種製度設計雖然看起來效率有點低,但是確實可以做到最大限度地維護公平和言論自由。
從Tik Tok這麽幾年在美國和有關部門周旋的過程來看,他們算是已經把美國的司法體係研究透了。因此有媒體報道過,周受資曾經和自己的老板保證,Tik Tok在美國絕對不會出大問題。
但是,在最近一次美國國會開始審議關於Tik Tok的法案的時候,周受資居然在Tik Tok的平台上推送了一條消息,要求用戶給自己選區的議員打電話進行抗議。
結果造成部分用戶用力過猛,甚至對美國議員發出了死亡威脅。
而這恰好證實了某些人的擔憂,Tik Tok確實可以影響甚至煽動一些群眾。
這件事後來也被很多媒體認為是一招臭棋,因為在那之後,不利於Tik Tok的消息就接二連三的出現。
總之,關於Tik Tok的瓜,我們還能吃一陣子,這個過程也是我們見證美國到底有沒有言論自由的好機會。
美國人和他們的司法係統可能要麵臨著這樣一個問題,如果有人用“言論自由”作為武器來破壞“言論自由”,該怎麽辦?
作者: 老魚君
另外,不要說言論自由,中國可沒有給美國媒體在中國發表任何言論的權力。 憑什麽美國不可以做對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