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真正的平權不可能是通過犯下新的不公來糾正古老的不公,偏執的矯正措施隻會帶來更大的問題,阻撓共識的形成。平權也應考慮“冤有頭債有主”的細分原則,不能讓從未施暴的人為受害者買單。簡單粗暴的補償原則隻會加劇美國的身份政治,讓美國的族群更加部落化,進一步阻礙美國進入真正平權的公民社會。
6月29日,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大學招生采用平權行動的做法,並裁定大學招生過程中考慮申請人的種族因素違憲(對兩個大學的判決分別是6:2和6:3,保守派大法官全都支持推翻)。該裁決具有裏程碑的意義,顛覆了美國實施幾十年以來的“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也被稱為扶持行動)。
該法案認為,考慮到美國長期的種族歧視曆史,應該用針對少數族裔的優惠性政策矯正過去的歧視措施。該法案認為,在就學、商業、就業、文化等領域采取種族配額,或者降低對弱勢群體的要求是合法的。
“平權法案”自出現開始就受到很多人的質疑,1964年頒布的民權法案,核心精神是去除種族身份對個人的影響,個人不因其種族、膚色、性別、信仰而受到歧視,評判一個人的標準隻能是其本人的道德和能力。
1972年,尼克鬆就曾在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上表示:在招生中采取定額,等於是犯下新的不公來糾正古老的不公,隻會造成更大的問題。
尼克鬆的話不幸成為現實,在“平權法案”實施的20多年裏,不僅白人對法案不滿,成績更為優秀的亞裔也認為“平權法案”過度照顧了黑人群體,損害了亞裔的利益。
皮尤研究中心的調查顯示,大多數美國人反對“平權法案”。調查顯示,雖然更多的美國人認為“平權法案”是一個好的法案(36%認為好,29%認為不好,33%不清楚),但大多數人反對“平權法案”的具體做法。
50%的美國人不同意大學招生考慮種族(33%同意),其中57%的白人,52%的亞裔都反對這種做法(亞裔中學習成績最好的華裔反對最激烈,較差的太平洋島民和東南亞裔較為支持),拉丁裔則是同意、反對持平,隻有黑人群體支持者遠多於反對者,這表明平權法案真正受益的隻有黑人群體,是為少數人犧牲了多數人的利益。
雖然進步派被聲稱“平權法案”是矯正白人長期對黑人的種族歧視,但在美國社會高度多元化的今天,單純考慮黑人的利益,而忽視其他少數族裔的心聲可能是更大的不公。
2020年美國人口普查顯示,如今的美國社會高度多元化,拉丁裔成為最大的少數族裔,占比為18.7%,亞裔占比6%,而非洲裔群體占比僅為12.4%,雖然黑人群體早已不是少數族裔的多數,但美國的種族政治仍然聚焦於黑白矛盾,而對拉丁裔和亞裔進行選擇性忽視。
“平權法案”損害較大的,恰恰就是亞裔,因為亞裔的學習成績比白人還要優秀,種族配額下,亞裔隻能在配額內卷,分數線被無限拔高,在某所大學,甚至出現了亞裔分數線比黑人分數線高200多分的情況。
這跟高考類似,河南人無論怎麽努力,也隻是在5%的一本配額中卷,而北京市因為20%多的一本招生比例無需付出過多努力。雖然保守派的初衷是維護白人的特權,但在客觀上也保障了亞裔的利益。這也反映出民主黨主導的“平權行動”過於片麵,往往過度照顧黑人而忽視了其他少數族裔的利益。
實際上,美國其他的少數族裔對於民主黨的平權行動是愈發不滿,因為很多人並未壓迫過黑人,很多黑人也不是黑奴的後代。
亞裔和拉丁裔本身也是弱勢族群,如果按民主黨的說法,也是種族主義的受害者,憑什麽讓他們為另一個弱勢族群買單?即使是白人,也存在無辜人受害的情況,很多白人是60年代美國結束種族隔離後才移民美國,他們從未參與奴隸製和種族隔離,說他們種族歧視是欲加之罪。
另外也不是所有黑人都是黑奴的後代,很多黑人也是60年代後才移民美國,而且他們大都是非洲的精英,從一開始就享受和白人類似的特權,他們的孩子也享受“平權法案”的優惠,對貧苦白人來說是巨大的諷刺和不公。
就地域看,長期實行奴隸製和種族隔離的南方也從未得到懲罰,反而是較為開明的北方承擔了補償的責任。如今提出補償方案的都是加州等最進步的州,而真正造成黑人問題的南方州則因州權的存在而置身事外,如今美國的補償方案,是讓惡人逍遙法外,而好人承擔代價。
而且單純依靠黑白分類,而不考慮個體間的差異,往往將平權變成了部落政治,隻要你是黑人就是弱者,就有理,隻要你是白人就享有特權,就理虧,按種族劃分不僅沒有淡化種族身份,反而固化了種族間的認知和矛盾,不少政客和社區領袖甚至借助弱者的身份謀利,將平權作為動員選民的工具,進一步偏離了《民權法案》的初衷。
總體來看,民主黨的平權法案完全沒有遵守“冤有頭債有主”的正義原則,勢必會遭到大多數人的反彈,但我們勢必要問,為何美國沒有提出一個更好的矯正方案,反而采用了當下這樣一個既不公正又不精確的補償方案。
這就要從美國的製度說起,美國是一個放權於州的國家,州權的存在讓全國層麵的矯正和清算難以進行,美國在享受聯邦製的優勢時也要付出相應的代價。無解的種族問題,就是代價之一。
其實,矯正過去的不公在世界上普遍存在,政治學一直有轉型正義的說法,指專製國家在向民主國家轉型的過程中,對過去的特權階層進行清算。
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德國的去納粹化和東歐的民主轉型,這些國家一次性的清除了曆史上的不公正和造成災難的特權階層和政治製度,並用法定追贓的錢款補償受害者。
但這些國家的案例難以在美國複製,因為這些國家往往是中央集權政體,隻要革命者奪取了政權,就可以在全國範圍內展開審判,同時由於專製體製下特權階層本身就有費拉性,他們對新政府也不會加以抵抗,所以這些國家的轉型往往比較順利,能很快的解決曆史問題。
但美國是一個州權較大的國家,聯邦沒有權力在全國範圍開展清算,這導致美國的黑白問題跨越150年,成為美國社會永恒的傷疤。
南北戰爭就是一場不徹底的革命,雖然南北戰爭美國廢除了奴隸製,但因為州權的存在,種族隔離一直在南方延續到20世紀60年代。甚至在今天,南方州仍在采取措施限製黑人投票。
南方的紅州仍在種族平權上與聯邦不一致,在立法、司法和選區劃分上存在諸多問題,但聯邦除非付出極大代價,否則完全無法幹預。這也使得黑白矛盾,貫穿了整個美國曆史。
可以說正是州權的存在阻礙了美國的“轉型正義”,讓美國的南方州的保守派無需為奴隸製和歧視付出代價,而且他們還借助對州議會和法院的把控,將舊的觀念一直延續下去。(南北戰爭除了戰爭帶來的損失,其他並沒有相應的追責)
這背後又牽扯到美國立國更大的原則,美國建國的初衷就是要保障個體自由和群體的自治權,既然是自治,自然會有好有壞。自治既能保障美國內部的多樣性和能動性,提高國家的創新能力也會造成無法解決的痼疾。
今天南方州的種族歧視和黑人群體的自甘墮落(形成不工作的貧困文化)都是自治陰暗麵的反映。
在聯邦製和立國原則不變的基礎上,美國能否解決種族問題,我認為很難,但並不是全無可能。
首先,種族平權一定要貫徹基本的公正原則,一定要做到“冤有頭債有主”,如果現行製度做不到,不如暫時擱置,解決問題決不能靠逆向歧視來解決,這隻會造成更大的問題,讓更多人反感平權。
未來政策方向應該是精確到人,即接受補償的人應該接受身份核查,必須被確認是黑奴後代。另外對補償者也要進行定位,必須是奴隸主的後代或者1960年代前長期生活在美國南方,參與過種族隔離行動的白人。
二是打破政治正確的藩籬,不能先做有罪推定,要允許人說話。60年代不少黑人民權領袖對白人做有罪推定,認為種族歧視已經內化到所有白人的觀念和行動中,這種有罪推定極大損害了平權的正義性,並讓無辜的人受累。
現在美國進步派和黑人領袖動輒講政治正確,讓所有人對種族問題三緘其口,這不利於問題的解決,也有違美國言論自由的原則。黑人問題不應成為美國社會的禁忌,不論多麽荒謬的觀點,都應該允許表達。
三是除了經濟和教育上的補償,最重要的改變黑人的貧困文化,雖然黑人的很多問題(比如單親家庭多,吸毒,缺乏目標,躺平)是奴隸製時代的殘留,但長期的奴隸、隔離生活已經讓黑人形成了貧困文化,而且就目前的情況看,黑人很難通過自己的努力解決問題,他們迫切需要外力的幹預,需要從觀念和生活方式上進行徹底的轉變。
現在民主黨的“人權和多元化”理念,共和黨的倡導州權和小政府都嚴重阻礙了對黑人的“改造”。
當然這三條建議,大概率在美國無法實現,可預見的未來,美國仍會維持現行的製度,而任何製度和社會都有自己的盲點和無法解決的痼疾,在美國這個盛行自治、分權的多元化社會,種族問題就是它無法解決的盲點。
考慮到目前美國的種族衝突遠不及60年代,也遠沒有到危及統治的地步,種族矛盾大概會繼續在美國延續下去。這就是“自由的代價”。
能解決美國種族裂痕的,恐怕隻有時間,通過長期的教育、通婚和代際更替,最終從血緣、文化上消滅種族差異,但這要需要幾代人的時間。
作者:沉思的托克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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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epublicans are liberators.
Lincoln's blood already free Americans.
種族是平等的,文化是優劣的,信仰是真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