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租客2020年10月開始不交租了,租客有個一歲的小孩子。經過多次交涉,還是不交。
於是準備驅逐了。然後去查相關的法律,結果發現我們這裏出租要licences,還要給有6歲以下的兒童出具lead certificate. 結果我都沒有。
這下傻眼了。租客比我懂法律。趕快去辦license, 正好新冠流行,政府辦公奇慢,光辦執照就一個多月。
第二步做鉛檢測。這個需要進到租客的房子裏,但是租客就是不讓進。不讓進就沒法做鉛檢測,不做鉛檢測就沒法file eviction。那時的好像落到了一個死循環裏出不來,鬱悶壞了。終於在律師的指點下,交涉了好多次,終於把這個做完了。
第三步上法庭,來回又是好幾個月。沒見到法官,最後兩邊的律師一起協商最後定了個日子,租客搬走。
日子終於到了,結果租客還是不搬。申請了writ of procession, 結果被法庭推遲了。
因為租客申請了rental relief, 但她不想給房東,想獨吞這筆錢。我自己也申請了,但是我們這裏租客不簽字,你就沒法submit,就是沒她配合,我也拿不到錢。後來我也不抱希望了,隻要你能走就行了,損失錢是一回事,關鍵是太鬧心了。
明天是第二次lockout, 結果租客終於慫了,主動聯係了program, 經過幾小時的聯係,rent program批了申請,補給我18個月的租金。
終於結業了一門地主必修課。通過這門課的學習,鍛煉了意誌品質,提高了地主的業務素質,實在是不可不修的好課程。
另外,還有一戶驅逐的,還在耗著呢。希望可以盡早畢業。
教訓:
1 地主要熟悉法律,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
2 租客維修要及時跟上,不要因為東西壞了,維修不及時影響別人的生活
3 事情來了不要怕,總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