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開冒 一丘萬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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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可名,非常名

(2024-04-06 05:57:54) 下一個

前兩天,傳來前司法部長唐一軍落馬的消息,網民感歎不已,因為這是繼吳愛英、傅政華之後第三位司法部長落馬了,十六年來,律師資格證上分別有這三位犯罪分子的簽名。網友調侃,說這幾百萬拿著罪犯簽發的律師證,風塵仆仆地從事司法工作,給犯罪嫌疑人辯護時更有底氣——連律師證都是罪犯簽發的,飲水思源,要給一切委托人辦好案子哦。

律師這個群體很特別,他們既精通法條又接地氣,收入也不錯,時常幹些各級領導不喜歡的事兒,講理講法都說不過律師,逼得地方領導掀桌子動粗。前段時間就有幾個律師惹惱了六盤水領導,隻好摔杯為號給抓毬了。三任司法部長陸續落馬被捕,也許有警告律師的意思:律師證一亮出就有醒目的罪犯簽名,仿佛是“原罪”標記,提醒他們“有罪推定”是常態。律師群體的最高主管領導連續落馬,降低社會對這個群體的評價,若出現抓捕律師情節,就給群眾暗示,這群體是個違法事故多發地段,頭兒都連續違法,上梁不正下梁歪嘛。不過,司法部長從來不屑於當律師們的“上梁”。

不管怎麽說,三個罪犯前赴後繼地在律師證上簽名,落馬的司法部長身敗名裂後,還能留名律師證上,也是東方大國的一道風景線。老子曰:名可名,非常名。名可裂,非常裂。有的人還逍遙,簽名就不好使了;有的人已囹圄,簽名依然有效。這算是幾十年推進法治留下的進步痕跡吧。據方家說,法治社會和江山一樣,是用鮮血換來的,在魔法時代,法律工作者得小心翼翼地服侍法,不惜以身“侍”法。法如虎口,司法有時是“飼法”,人如飼料“以身飼法”。細嚼慢咽反複哺育之後,才有望能進入法治社會。

一百多年前,洋人在大清開阜做生意,沒法貫徹大清律,洋人受不了打板子、腰斬、賜死之類的刑律,隻能實行“治外法權”,算是骨灰級的一國兩製吧。這讓大清的草民很憤怒:屁股都是肉長的,憑什麽不能打洋人板子!屁股生來就是挨板子的,就像膝蓋天生就是用來下跪的一樣,洋人不跪不挨板子,荒廢了屁股和膝蓋的功能,可惡之至極。那時的草民沒法享受洋人一樣“法權”待遇,就想把洋人拉下來跟自己一樣下跪撅屁股挨板子,這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降級下沉版,實質是“痛苦麵前人人平等”“倒黴麵前人人均沾”,義和團就是因痛恨教民的司法待遇好才憤起燒教堂殺教民。但租界的治外法權卻是早期革命者的福音,借助租界的法治,革命者才有機會組織、宣傳和發展,成燎原之勢的“星星之火”點燃於租界,一大前期會議都選在法租界嘛。所以,沒有租界沒有治外法權就沒有某黨。後來,所有“不平等條約”及治外法權都被取締了,中國人民揚眉吐氣後發現“反賊亂黨”及不同意見者再也沒有藏身之地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了。

最近幾十年,咱這嘎達也要加強法治,法學成為顯學。領導開始也喜歡強調法治,覺著多個法子治人畢竟是好事嘛。學習西方法律體係整出一套套程序,看著有點“高仿”味道了,領導也回過神來了,“把權力關進籠子”啥的,這不成了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拿起繩子綁自己的手?“法在王上”,還有沒有王法了?雖然不方便再說“刑不大夫”,但官民總要區別對待嘛,治民與治官雙軌製是特色嘛。“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沒錯兒,但有種平等更平等,需要“法外治權”來顯示——犯事的官員在法律之外先以紀律酌情處置,然後再“移送司法”,司法“應召”接收。在中土,分仙妖兩界,有編製有級別的公家人有仙法、天條來治理,平民是修煉中的狐仙林妖,歸魔法管轄,仙妖雙軌製是特色是國情。

司法部長是仙界人士,犯了天條肯定落馬,但他簽名的律師證在魔法界依然有效。一個簽名就詮釋了法治雙軌化,真讓老子感歎“名可名,非常名!”

傳說司法部以後要取消部長簽名了,可能是怕後任部長萬一再有事,律師證就“為名所累”了。這顯得既不自信又沒擔當,繼任者沒信心保證自己拒腐蝕永不沾?既然敢挑重擔子就該橫下一條,繼續簽名。人生自古誰沒事?留取簽名照汗青。

20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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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ger812 回複 悄悄話 想起來俊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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