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岩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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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風情:讀餘純順《阿裏日記》

(2020-07-26 10:46:02) 下一個

前幾日,因收拾房間,路過書架,偶然瞥見,隔板之下,群書之巔,橫臥一本《小說月報》。這些天來,一直在看外文書,法文的,英文的,西班牙文的,有些膩煩,正想換換口味,看點中文的,就抽下來。是1996年第12期。翻開,頭篇便是《走出阿裏——餘純順孤身徒步走西藏日記選》(以下簡稱《阿裏日記》)。想起早就看過的,還想起,曾心血來潮,和老婆坐了一小時火車,到比利時那慕爾市郊,沿河走了半日。之後再也未效法過他。我不討厭走路,但受不了整日價像他那麽呆走。我大概屬於腦筋比較活絡的那種人,站起來一個主意,坐下去一個主意,沒法做鐵棒磨成針那種呆事,一做就想偷懶,找竅門。早在餘純順之前,1983年,我就幹過一件呆事,一個人從列日騎自行車到巴黎,騎了三天,平均日行十小時,120公裏,四倍於餘純順走路的日平均速度,但我仍感太呆,感覺眼前風景的變換,比蝸牛爬行還慢。必得是怎樣的呆人,才能像他那樣,整日,整月,呆呆地走路?我沒法想象。

推算起來,我作了半日餘純順那次,應該是1997年初。我那時訂有《小說月報》,1996年第12期到我手上,當是1997年初。幾個月後,我便辭職去了巴西。這當然和餘純順沒什麽關係。他早已死了。但我那時的心情,如今想來,和餘純順在1988年7月1日開走之前差不多:放生自己,見識世界。餘純順後來在《阿裏日記》這樣寫道:我在憂傷的少年時期,以及大學畢業後為生存被迫做自己不喜歡的工作時,均有過逃避現實浪跡天涯的念頭,皆因時機不成熟而忍受了下來。那時,我惟有在隻有我一人常去的屋頂上遙望藍天下很遠的地方。這樣一直捱到了1988年,我終於開口對自己說:“哥們兒,你必須換一種活法了。生鬥小民周而複始地活著僅是‘存在’而已。這種最簡單的‘過程’不會令你真正快活、更沒有絲毫的創意……”因此,我便於那一年離開了我的父母慣常的生活方式,去向遠方。

從《阿裏日記》看,餘純順雖然做著呆事,卻絕非呆人,那種除了活著,不知人還應該有更高一些的追求,不知人生還應該有些創意的人。既非呆人,卻又做著最呆的事,並因之而死,餘純順於我,便成了一個謎,就如同茨威格的自殺,默爾索朝死人開四槍。這樣的人,讓我著迷,總想弄明白,他們到底為什麽?有怎樣的心理世界?因此,我便想看看餘純順的其它日記。因為,《阿裏日記》所載,不可能都是他當日所記,而是為了出版,後來整理補記的,應算偽日記,如同《雷鋒日記》。或者也可認為,《阿裏日記》是日記體的遊記隨感。隻消指出一點就夠了:上麵引述的那段話,是餘純順1994年8月17日記的結尾。該篇日記占《小說月報》兩頁,約3000字。按其所記,餘純順“當日清晨出發,走到下午2點。深夜11點還在看書。後來又在阿裏高原清朗的月光下站了很長時間”。第二天,“早上10點,繼續向普蘭前進。”

我們知道,即使像餘傑那種快手,從早寫到晚,還用計算機,一天最多也就寫5000字,還為此自豪得不行,而像餘純順那樣,背著20公斤的行李,走了大半天路,一定已經疲憊不堪,還能立刻坐下來,長篇大論地寫上3000字,然後於深夜11點看書。這怎麽可能呢?一定是後來補記的。既是補記,字裏行間的心情便不是當日之情。這點很遺憾。我們看別人的日記,除了看所記之事,也品味那人記事時的心情。寫日記,一般來說,有心情則長,無則短,甚至全無,不落一字。因此,僅僅從日記長短,有無,便可看出日記主人是經常快樂,還是經常痛苦。魯迅好發脾氣,好與人鬥,心情經常鬱悶,反映在他的日記裏,便都是短短的。郭沫若為人圓通,心情一定經常平和,他的日記便長。通過研究日記,品評作者字裏行間顯露出來的瞬時的心情,可看出作者的品格、人格。沒有比文字更有助於研究人的靈魂的了。而如果是很久以後補記的日記,當時那心情便沒了,也就無從品味。

這樣,我在網上,例如《餘純順的行走日記》裏,找到他自1988年7月1日至1991年11月19日寫的一些日記,並花了一個晚上,按日期重排,存入WORD文件,共得12萬字。之後,花了幾個晚上,細細讀了一遍。據載,餘純順行走八年,寫下四百萬字,發表遊記40萬字。一般來說,外文看了30年的,中文的東西便沒法看,總覺得淺。但餘純順的例外。他這樣的人,用生命寫出來的文字,值得當作《局外人》來讀。不是讀他記的事。那些事讀過一遍也就沒啥稀奇了。也不是讀其文采。餘純順的文采並不算好。他是紅旗下生的人,滿腦子新華體,還不知警惕,總喜歡用大詞,軍事術語,例如“強渡”,“挺進”,“征服”,“進軍”等。我讀餘純順日記,是為讀他這個人。他這個人很特別,通常隻能在小說裏看到,例如上麵說過的《局外人》裏的默爾索,還有《恥》裏的露茜。露茜被三個黑人強奸了,還要不惜一切代價,在黑人窩裏呆下去,這很難理解。但小說裏的人物,相對來說,比較容易做到令讀者難以理解,因為畢竟是小說家想象出來的,隻要大膽去想就行。但餘純順是真人。真人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情,對旁觀者的思維便是真正的挑戰。關於這一點,比利時有個例子。一個女人,2007年2月28日,一氣手刃自己的五個親子,其中最小的隻有4歲。後來,這事拍成了電影,就是去年上演的“A perdre raison”,嘎納電影節還得了個獎。導演說,他是在開車時聽收音機裏說的那悲慘消息,立刻就想到,這事超過了人們的理解力,值得拍成電影。餘純順也超過了人們的理解力。為什麽這樣說呢?因為,餘純順所為的本質,是以人類最有意義的精神,做最沒意義的事情。“孤身徒步環行中國”。中國這塊地方,有人孤身徒步環行了,或沒有,難道就有任何一點不同嗎?早在餘純順之前,其四萬年前的遠古祖宗,sabien sabien,還是從非洲,徒步走過來的呢!而且,那些遠古人走路,所到之地,沒有各地政府接待讚助,沒有旅館飯店,隻能自力更生,靠狩獵捕魚,還要繁衍後代,不知比餘純順艱難多少倍。遠古人的走路還有些意義,至少傳播了基因,而餘純順傳播了什麽?他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且不事生產。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樣,遊哉悠哉,最後不都得餓死?所以,從餘純順做的事情裏,你找不出來任何一點意義,除了讓他個人出名。那為什麽大家還敬佩他呢?因為他的精神,他做這件沒什麽人願意做的蠢事的精神。這精神可用許多令人景仰的成語來定義,堅韌不拔,吃苦耐勞,持之以恒,……。其實,我們每個人做的事情,那些不僅僅是活著,那些有點創意的事情,都與餘純順有些相通。譬如我要寫的法文自傳,寫了又怎樣?出版了又怎樣?是沒幾個中國人能用法文寫自傳,尤其沒人寫我要寫的那些題材。可是,世界上的法文小說自傳不是早已太多了嗎?不是早已多得沒人能全部讀完嗎?我寫法文自傳,聽上去似乎比餘純順走路要高雅一些,但其實也是同樣沒有意義的事情。但我為什麽執迷不悟,就是要寫呢?還不惜一切代價,弄得人憔悴,家憔悴,工作憔悴?我相信,有些人是悖論怪物,越是沒意義的事情,越是不計代價。這大概隻能用存在主義來解釋,但我對存在主義沒什麽研究,我看餘純順也不懂,咱還是知趣點打住,以免露怯。

我所集的餘純順日記裏,他開走第一天的最有意思,字數1000,除了有太多用作主語的“我”以外,倒還像篇日記,茲節選於下,以便分析。

1988年7月1日 (by 餘純順)

  清晨4時,父親、三弟和我即早早起來,乘早班車趕至上海西區葛隆,葛隆是上海同江蘇省的交界處,在滬一側。父子三人至葛隆鎮郵電所蓋了第一枚郵戳,時間是上午8時正。然後又至葛隆檢查站豎有上海市的界碑處合影留念。9時正,父子鄭重告別,我一人向北,正式踏上“孤身徒步環行中國”的萬裏征途。此行的第一站是江蘇的太倉。

11時30分,到達太倉,並與太倉郵電所蓋了第二枚郵戳。郵電局的工作人員,得知情況後,皆給以方便,問長問短,令我感動。中午於太倉處吃了一碗麵,覺得時間尚早,便又繼續上路。下午,驕陽似火,氣溫在35攝氏度左右。走的這條公路,是上海連接江蘇、山東、河北、河南、山西,以至東北和首都的陸上幹線,來往車輛甚多,皆響者高音喇叭呼嘯而去;有的地方公路寬度不夠理想,得提防這車輛才是。下午地氣向上蒸發,頭上烈日當空,渾身濕透,如水裏撈上來一般;一路上已喝光兩壺水,仍覺得口渴難忍。為防中暑,於是大嚼父親臨走時塞在我包裏的牛肉幹,以期補充些鹽分。

……

生平第一次隻能以步代車,麵對穿梭而過的萬千車輛,我想著想著,感覺有些滑稽,甚為好笑,但隻能這樣,否則就不成其為“徒步”了。  

明日進程擬到常熟。

今日唯一遺憾的是:“江蘇省”的界碑不知怎的,從路邊倒仆在農田裏。我曾跳入田中,試圖拉上公路,然非有神力而不能挪動,故未拍成江蘇省界碑的留念照。

這則日記,最引起我注意的,是餘純順寫了好幾筆父親。“清晨4時,父親、三弟和我即早早起來,乘早班車趕至上海西區葛隆,……子三人至葛隆鎮郵電所蓋了第一枚郵戳,……。然後又至……合影留念。9時正,子鄭重告別,……我為防中暑,於是大嚼父親臨走時塞在我包裏的牛肉幹。”

餘純順在《走出阿裏》中,也寫到父親:(1994年8月19日)對於死亡,我一向能持相當平靜的心境予以接受。……。一俟大限之日來臨的那一刻,我在塵世上的最後一句話,必定就是:“爸、媽,孩兒好想你們,孩兒回家了!”

1994年,餘純順他43歲,對父親的感情仍然如此深。這有些特別。為什麽?因為我不如他,寫不出來這種話。43歲時,我也一個人在浪跡天涯,在更遠的地方,巴西。遙想當時的心境,我知道我寫不出來這樣的話;如今又老了許多歲,更寫不出來了。而且,我也從未想過,死後一定要去見什麽人。不知生,焉知死?死去原知萬空。餘純順獨處阿裏高原的荒野,“聖湖”之濱,能這樣想到父母,說明了什麽?說明了餘純順與父親的關係非同一般。1988年,餘純順37歲,老大不小了,他父親能支持他辭掉工作去流浪,為的是“孤身徒步環行中國”。而且第一件事,是“子三人至葛隆鎮郵電所蓋了第一枚郵戳”。這太奇怪了,不像正常人家。喜歡走路,走就是了,走到哪裏是哪裏,走到哪天是哪天,何必這麽隆重,這麽正式?世事難料。天有不測風雲。37歲的兒子可以不懂,60歲的父親難道也可以不懂嗎?這不是把兒子往火堆,死地裏推嗎?這位父親後來和他另外一個兒子爭奪餘純順遺物。還打了官司,父親贏了兒子。二年後,根據父親提供的線索,警察到那個兒子家突擊搜查。父親鍥而不舍,終於奪回了那些遺物。《餘純順日記選》出版後,他還守在書店,給人簽字,稿費自然都是歸他的。而那位輸了官司,又被警察逮個正著的兒子說,他要是有錢,定會把官司打到北京!瞧這一家子!您還能相信“孤身徒步環行中國”,有任何值得一提的意義嗎?但唯其如此,餘純順才值得研究,因為他以及他的上下左右,有許多深刻的人性,就像茨威格自殺,《局外人》默爾索朝地上已死的阿拉伯人,又開了四槍。從餘純順日記,我漸漸看出一個道理:所謂英雄,就是將偉大愚蠢進行到底的人。譬如不肯過江東的項羽,六出祁連的諸葛亮。老毛無端搞了十年文革,至死未休,本來也可算個英雄,但他害死人太多,不配“英雄”,隻能算個梟雄。餘純順走路,本來隻是個人行為,不能和項羽,諸葛亮,老毛等改變曆史的大人物相提並論,但他走著走著,就中華民族起來,所到之處,領導輪番接見,群眾趨之若騖,大家一起,激情愛我中華,他個人的愚蠢,也就民族起來,偉大起來,他終於也成了一個將偉大愚蠢進行到底的英雄。

謹以此文,紀念餘純順,偉大的徒步旅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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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無法弄 回複 悄悄話 他可能是有思想的人,但文學語言乏味,記得他看到美景,最感歎的就是“啊……” 人走路就跟阿甘一樣,就這麽無意義地走著。其實他心挺大的,他就喜歡大自然,喜歡自己說話,喜歡就對自己負責。他完全可以在死前把臨死的情況寫出來,可他沒有。說他孤獨也好,說他自私也好,反正他是那個時代的人,反映的離不開這些
空城之主 回複 悄悄話 不敢苟同。隻能說有人喜歡。
bluemoon1962 回複 悄悄話 很有思想和見解的評論。謝謝介紹看起來執著又愚鈍,但值得敬佩的徒步旅行家,以前從不知道他的名字。敬佩作者,涉獵這麽多的書籍雜誌,還能閱讀不同語言的各國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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