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走進宏偉明亮的尚嘉中心,就知此地非同小可。因為底層所有商店的櫥窗裏,陳列的都是名牌泊來品,例如LUIS VUITTON。另一個顯著特點是,店員比顧客多。
這一餐吃喝的東西裏,對我來說,最特別的,是陽春麵,也是老同學看著菜譜征求意見時,我特別要的。 半月前,我到上海的第一天晚上,健康醫學院的老師請我到他們學院的商業中心吃飯,問我想吃什麽? 我說,陽春麵。
走了兩條街上的幾家麵館,竟然都沒有陽春麵。我覺奇怪,上海怎會沒有陽春麵?半個月後,在尚嘉中心,我明白了: 上海還是有陽春麵的,但必須到豪華地界才能找到。為什麽?因為便宜地界弄不了這個生意。試想,一碗陽春麵所含,無非二兩麵條,一點豬油,一碗肉湯,若幹蔥花,便宜地界怎麽要價?十元到頂了。多了有良心的店家肯定不好意思,而且顧客也肯定不吃。誰會那麽傻,有16元的肉絲麵、炸醬麵不吃,吃10元的清湯寡水麵?於是,過去窮人吃的東西,現在要到富人吃東西的地方才能找到。奢極尚簡,這應該算社會的一種進步。
吃著以上這碗尚嘉中心小南國餐廳28元的陽春麵,我跟老同學講了個令我心酸至今的故事。初中畢業前,我和同學田奎臣到南京玩。田奎臣家窮到了極點:我到過的所有同學家,沒有像他家那麽家徒四壁的。而我家是肉食者,無葷不餐。所以,那次玩,主要是我花錢。花到最後,隻剩一毛多,肚子又餓了,就在南京站的一個餐館裏,我花了一毛二,購了一碗陽春麵。我一個人給吃了。我在餐館裏吃麵的時候,田奎臣就坐在餐館外等我。很多年裏,我一想起那碗陽春麵,就感到慚愧,感到羞恥:我該分給他一半的。我這人,真的是很小氣,很壞的。
初中畢業後,我上了高中,田奎臣則去了華陽農場做工,每月工資33元。高一暑假,我去了他們農場,看望他。住了一周,和他同吃、同住、同勞動。分別那天,他送我老遠,還給了我一些錢,告訴我,可就近到廬山玩玩。從離華陽農場十裏地的江邊碼頭到九江,乘東方紅客輪隻一站就到了。於是,我便花著田奎臣的工資,一個人遊玩了廬山。
田奎臣給我的錢,後來我媽讓我到郵局如數寄還給了他。以後的許多年裏,我一想起這事,便覺得,我媽待人接物,還是很要得的。但我媽並不知道那碗陽春麵的故事。我一直都沒跟別人說過。田奎臣自己也肯定不記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