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對加沙走廊的封鎖和攻擊,已經進行了好幾個月了。這個事件的起因,我想大家都很清楚,是哈馬斯對以色列發動了毫無人性的恐怖襲擊,屠殺了成百上千的無辜平民百姓。這些死難者裏麵,有猶太人,有生活在以色列的阿拉伯人,也有很多外國遊客。最讓人發指的是,也包括了眾多的婦女和兒童。
對於這次恐怖襲擊,國際上譴責哈馬斯的是絕大多數。不過,現在也有一些人將這一切都歸罪於猶太人。在美國的高校,在自媒體,在中文平台,我都看到有人說,這是對猶太人的報應。從另一個方麵來看,現在以色列對加沙的反擊,已經造成了大量人員的傷亡,特別是當看到有巴勒斯坦的孩童死於以色列的狂轟濫炸之下,我們很多人的心,可能和我一樣,會有這樣的一個問題,這些巴勒斯坦的孩子也是無辜的呀,這樣的相互殘殺,到底是出於誰的責任呢?是不是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中的一方,或者是他們雙方,有著某種原罪呢?
中東地區的曆史,可以說是我們人類最錯綜複雜的。蘇美爾,古埃及,腓尼基人,亞述帝國,波斯帝國,古希臘,羅馬帝國,拜占庭帝國,伊斯蘭帝國,突厥人,蒙古人,諸多錯綜複雜的勢力,你方唱罷我來唱,城頭變幻大王旗。幾千年來,許多的民族,許多的文化,許多的宗教信徒:蘇美爾人,阿卡德人,猶太人,古埃及人,腓尼基人,羅馬人,安息人,薩珊人,貝都因人,阿拉伯人,穆斯林,基督徒,突厥人,蒙古人,英國人,法國人,還有現在的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居民;他們在這片土地上生活,有著融合,也有衝突和戰爭。到底誰才是巴勒斯坦這塊土地的主人?我覺得誰都有一定的發言權。可是還有一點,那就是誰也不能徹底否認其他族裔的存在和權利。
我寫這一篇文章,其實並不是要分析誰才是這塊土地的天選之子,或是誰更有資格在這裏生活和繁衍。我想探討的有兩點。第一點,是不是因為猶太人在曆史上曾經犯過多次的錯誤,以色列曾經傷害過無辜的巴勒斯坦人,那麽所有的猶太人都有原罪,而我們都可以因此而譴責或是歧視猶太人?第二點,是不是因為哈馬斯發動了滅絕人性的恐怖襲擊,那麽,所有信奉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就都是邪惡的異教徒,是我們人類文明的死敵?
我自己對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是一致的,那就是不管是猶太人,還是穆斯林,他們都有信仰自己宗教的自由和權利,他們中的任何一方,都沒有原罪。
我這樣說,聽起來好像有點和稀泥的味道,其實不然。首先,我們先不管以色列是不是犯下了犯人類的罪行,那需要國際法庭的裁決。我們來思考一個問題,以色列這個國家的行為,能不能代表所有的猶太人?接下來我們還可以思考另外一個問題,哈馬斯這個組織最近的恐怖行為,那是妥妥的反人類,可以說人人得而誅之;但是,哈馬斯的行為能夠代表所有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嗎?有的朋友說,哈馬斯這樣極端反人類的行為,和以前的基地組織一樣,正是由於他們的信仰所造成的。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先退一萬步說,如果真的如此,那也隻能說的確是有一部分信仰伊斯蘭教的信徒是極端分子;但是,從邏輯上,我們還是不能推演出所有信仰伊斯蘭教的都是邪惡之徒呀?
這一點其實並不難理解,我們可以換一個角度來思考。現在全世界大約有95%的華人生活在中國,那麽,是不是中國政府的行為就能夠代表我們所有的華人呢?最近的七十年,中國這塊土地上經曆過三反五反和大躍進,上千萬無辜的中國人被活活餓死。除此之外,中國還經曆過文化大革命的慘劇,六四屠殺,鐵鏈女的悲劇,以及最近的封城清零和應陽盡陽。這些在我看來都是極其荒謬和反人性的,但是,這一切能夠說明我們中國人都是愚昧和殘忍的,都是有原罪的嗎?我並不這樣認為!
同樣的道理,既然中國政府不能代表我們全體的中國人,那麽為什麽以色列的罪行就可以歸罪於全體的猶太人,哈馬斯的殘暴屠殺就可以歸罪於所有的穆斯林呢?
有些網友說,伊斯蘭的教義,猶太教的理念,本身就是極端的,是反人性的。我不知道這些網友的根據在哪裏。如果說《可蘭經》裏麵的確有一些極端的教義,可是我們也不能忽略,“信仰真主、導人向善”這樣的思想理念始終貫穿在伊斯蘭教的經訓之中。《古蘭經》的五罪,分別是偷盜、酗酒、私通、誣陷私通、搶劫,這些和我們世俗社會的善惡標準也是一致的。而猶太教的《妥拉》,即《聖經》的舊約之首五卷,一直強調真神的存在,教導所有的世人都行公義,好憐憫。這樣的理念,和儒家,佛教,道教,以及印度教的根本教義,也是有相通之處的。
說到極端的教義,我這裏有一些例子,可能有些朋友並不一定知道。我們中國儒家的二十四孝之中,有埋兒奉母和臥冰求魚的殘忍故事。在佛經中,有善財童子五十三參,那裏麵講述了一位甘露火王菩薩,他示現嗔恚,殺人不眨眼,並同時在此殺戮的境界裏得真清淨,一念不生。無獨有偶,中國的禪宗也有所謂南泉斬貓,點醒世人的荒唐之行。在儒家和佛家之外,老子的《道德經》中,有著好幾段關於絕聖棄智的描述:“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複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諸如此類的教義和理念,以我個人的角度,怎麽看都是荒謬和反智的。
但是,這些極端的東西,真的就能夠全麵否定儒家,佛家,和道家的偉大,抹殺它們人文關懷的光輝嗎?我覺得並不是的。
我們在世間生活,有一點相信大家都非常明白,那就是這個世界並不完美。百分百的善,和百分百的惡,都是極難見到的。我的看法是,對反人性的罪行,比如說像哈馬斯這樣的恐怖襲擊,大家勇敢地站起來,聲討也好,譴責也好,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那是絕對值得鼓勵的。但是,如果無限的上綱上線,歧視穆斯林教徒,喊打喊殺,那也是站不住腳的。同樣的道理,以色列對哈馬斯的反擊,如果有出格的地方,大家可以出聲譴責;但是,上升到討伐猶太人的原罪,把反猶主義的死灰又翻出來叫賣,那絕對是別有用心的。
我想,上述這些名義上打著正義旗號,實際宣揚種族攻擊和種族歧視的行為,不管是在我們中國人,還是其他的族裔裏麵,都是極少數的,也是需要我們所有熱愛和平的人所警惕的。
(本文圖片來自網絡)
但是,經過了幾次中東戰爭,以色列國內的巴勒斯坦人要求從以色列分離,建立一個單一民族的巴勒斯坦國。我自己的看法是,這一塊土地一直是多民族混居的,建立單一民族國家在法理上並不一定站得住腳。其實阿拉伯世界的很多國家,包括伊朗,伊拉克等等,都是多民族的國家,現在的伊朗國內,還有一些祖祖輩輩生活在那裏的猶太人。巴以的問題非常複雜,不過我想如果真的想徹底解決問題,多民族的共存是一個基礎。
1. 兩個血緣相近的種族就可以互相占領土地了,以色列占領土地的合法性來自於他和巴勒斯坦是親戚?
2. 阿拉伯國家打架沒打贏,他們就不合法了?失去了在這塊土地生存的法理依據了?以色列占領土地的合法性來自於他打架厲害?
如果以色列不是依據一本書選擇了在這裏建國,那麽他們為啥不在其他地方,人更少,爭議更少的地方去建國?比如美國?
說實在的,我是搞不清巴以問題的,但是我也是堅決反對哈馬斯這種極端組織的。同時作為一個合格的理中客【手動狗頭】,我也很關注哈馬斯產生的土壤,到底是怎樣一個土壤,會源源不斷產生這樣的暴徒,到底是怎樣的仇恨,需要這樣以命相搏。
以我淺薄的認識,我很想把兩句中國古人的治國理念講給以色列當局聽聽:一句是 水可載舟,亦可覆舟,還有一句是 攻心為上,攻城為下。諸葛亮七擒孟獲當然是虛構的故事,但是這可能反映了中國古代文人對治理叛軍一種理想和智慧。以色列現在這種搞法就可能即便原來挺占理的事,最後搞到眾叛親離,竊以為是非常不明智的。
而不牽涉大殺器的地區衝突和宗教衝突從來不停止。
原因恐怕在於人性這個根深蒂固的“原罪”。
我曾經跟靈長類/比較心理學專家有多次的交流。這個物種的很多行為是基因帶來的。作為總體,住在別墅裏的人並不比住在山洞裏的人少殘忍,隻是以不同的方式表現。。。現代社會多了很多愛與同情,那是人性的另一部分,可能是比較新的一部分,但對前一部分根本上是無能為力的。
堅定的支持以色列消滅哈馬斯的行動。
肯定會有平民的死亡,這是避免不了的悲劇和代價。
但我相信以色列會正確對待,因為,以色列是文明國家,而哈馬斯,是野獸。
問題的實質就是:野蠻的獸類人形物在瘋狂的挑戰人類文明,這已經不是以色列自己的問題,是人類的危機。
屈服於恐怖主義和其組織,全世界將永無寧日。
日本有一個我認為不好的誤區:隻要是涉及糾紛,仲裁者就傾向“各打五十大板”。
有一次我和一個日本律師討論此事,我說,一個人街頭走路被後麵來的汽車撞死,或者一個妙齡少女在街頭被一夥流氓調戲,你也仍然認為他們有“過失”嗎?
律師居然說:是的。從法律層麵,我就可以那樣去辯。
我說,你這是性善論走到了極致。你在否認世界會有“惡”。
他說:日本的法律之立腳點,就是性善論。
日本現在也是,天天各個電視台的紳士和淑女們在為加沙的婦女和兒童們擔憂,卻無一人談及到現在也仍然每時每刻被死亡威脅著的那些人質。好像他們根本不存在似的。
這幾天的話題,都移到了每天的“暫時休戰4小時”,我真是覺得怪到了家。
大膽做個預測:
再過幾天,等到以色列把北部加沙清除幹淨後會發現:哪裏都沒有一個哈馬斯,地道裏也沒有。
拿起武器時,不必著軍服,哪個不是哈馬斯?不著軍服不拿武器時,哪個哈馬斯不是巴勒斯坦人?
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全世界太多的媒體、國家、政治家、名人,一開始時各打八十大板和二十大板,八十大板都是打在以色列身上!
我痛感這些人的虛偽,覺得世界簡直荒唐到了不得不罵的程度。
為何說他們虛偽和該罵?
因為都是言行不一、口是心非。無一國、一族、一人為加沙的巴勒斯坦人付諸行動。
不用說把哈馬斯請自家來住,就是那些加沙兄弟,也沒人請他們到自家來避難。
其實,全都知道事情的真相和本質是什麽。但是,全都要另說一套,這就是“政治正確”。
-----
其實我和您一樣,不認為人和民族有什麽原罪。
我想說的是:若說有,大家其實都有;略掉了“若說有”。
我那樣說是因為有感於現在的世界,有太多有“宗教信仰”的人們愛講原罪。
有些人探討中國人的精神墮落和萎縮時,常常有人喜歡歸因於“沒有宗教信仰”,
我時常反駁說:沒有“宗教信仰”未必都不好。911的襲擊者們和哈馬斯都有極強烈的宗教信仰,結果呢?
世界是因了他們的宗教信仰更和平了還是更恐怖了?
回到平兄的標題,我覺得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於對方,都沒有原罪。
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爭錯綜複雜,怨恨已久。但殺害平民的恐怖分子必須受到懲罰。
首先,巴勒斯坦人並不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民族。現在的研究指出,以色列猶太人與巴勒斯坦人的Y染色體有許多部份是來自同一個基因池。一直到20世紀,現在的巴勒斯坦人才漸漸有了他們的身分認同。而且,以色列建國的時候,並沒有強行驅逐巴勒斯坦人。是在阿拉伯國家挑起的1948年第一次中東戰爭後,才造成了巴勒斯坦人的大流亡。
如果一個人拿著一本書,說書上說你家幾千年前是我的,因此你必須離開,你會怎麽想?而這就是以色列做的。
出現宗教角度是因為以色列立國基礎是宗教,立國需要人口,宗教就是吸引人口的方式,因此宗教僅僅是工具罷了,不是目的。目的是人類自從私有製出現以來最重要的東西,財產,準確說土地財產。
那麽你說誰具有原罪?一般常識是試圖剝奪人家已經生活了幾千年的土地的一方是有罪的。猶太人希望立國的心態可以理解,國際社會也給了猶太人這個權利,但英國作為沒落帝國刻意留下衝突的種子,這是沒有異議的。
以色列是利用了這個漏洞。
但進入21世紀,世界上已經承認以色列存在的權利,因此以色列並不存在生存問題。而阿拉伯聯盟的要求是以色列退回67年六日戰爭之前的邊界,那就可以與以色列簽訂和平協議。
六日戰爭是以色列主動發起的,占領了埃及的西奈半島,敘利亞的戈蘭高地,約旦的約旦河西岸,耶路撒冷(國際城市但約旦代管),巴勒斯坦的加沙,把以色列國土擴大了一倍多,占領了全部巴勒斯坦土地,讓一千多萬巴勒斯坦人成為難民,其中五百萬被迫分散在阿拉伯其他國家,其他集中在約旦河西岸和加沙,成為被占領區生活的人。
之後的73年的第四次中東戰爭,埃及擊敗以色列,以色列差一點亡國,已經到了威脅動用核武器的地步,在美國斡旋下以色列歸還了西奈。美國允許埃及攻擊以色列並非沒有私心,因為希望埃及可以控製蘇伊士運河,讓運河重開,畢竟以色列沒有可能占領整個埃及。
2005年因為占領加沙的成本承受不了,猶太移民整天受到哈馬斯襲擊,以色列不得不放棄對加沙的占領,改為封鎖,讓加沙不許進不許出,加沙的生活隻能靠走私和國際援助,生活水平的人均年收入650美元,比世界上最窮的國家都少,加沙被稱為露天監獄,與納粹在二戰初期在華沙建立的猶太人ghetto一摸一樣。
那麽你說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人誰具有“原罪”?
昨天ABC第二天報道了對約旦河西岸的采訪,衝突以來已經死了一百多巴勒斯坦人,其中一部分是被猶太移民殺死的,他們身上隨時帶槍,而巴勒斯坦人不允許擁有槍支。
對一個美國芝加哥回去的猶太人的采訪,記者問他如何看待他的居民點外的巴勒斯坦人?他的回答是世界上並不存在巴勒斯坦國,因此也就不存在巴勒斯坦人這個概念。
其實就是間接說巴勒斯坦人不是人。
這是我第二次聽到這種說法,第一次是出自希伯倫的一個也是美國回去的猶太年輕人。
記者沒有與其辯論這個話題,但我想知道作為美國人,都知道愛斯基摩人也沒有國家,是不是他們就不存在?或者100年前世界上沒有以色列國,是不是猶太人就不存在?
根據希伯倫兩個反戰的前以色列士兵的說法,以色列政府就是這樣對國民宣傳的,是統一的回答這種問題的標準答案。
日本入侵中國的時候,把中國人定義為次人類,目的是降低士兵殺死中國人的負罪感,PBS有一個關於香港陷落的節目專門提到這事情。因此日軍占領香港醫院後殺死了所有中國雇員,把西方雇員關進集中營。
這種將對方非人化的做法,就是目前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的做法,也是“標準答案”。世界上沒人接受這種很明顯無法與現實相符的說法,但以色列猶太人信,作為一種自我麻醉。
涉及到曆史的問題很多是不可能爭辯出對錯的,所謂原罪說不過就是一種托詞。猶太人拿著聖經,說幾千年前這是我的地盤,是上帝賦予我的,因此我比你更有權利在這裏。
但聖經舊約在世界上的80億人口中隻有一千萬多點的猶太人人口接受,絕大部分人不承認,基督徒和穆斯林盡管也是信上帝,但都有自己的聖經和可蘭經,並不認可舊約的標準,你總不能用一個人家不接受的東西說這是普世標準,這個概念不難懂。
評判一個事物更多是看是否符合現在的人類道德規範,比如無差別大規模轟炸在二戰時期可以接受,但如今就是戰爭罪,這是如今的常識。
如果以色列退回六日戰爭前的邊界,巴勒斯坦人立國就是很簡單的事情,耶路撒冷也回歸國際共管城市,屬於聯合國,這是阿拉伯聯盟開出的條件,最低限度可以平息關於土地的中東衝突。
所謂國家,要素之一就是土地,以巴衝突是圍繞以色列立國,後來是巴勒斯坦立國的問題,爭議在土地,而不是其他。
就以色列而言,我相信因果關係。這個因是以色列的所謂複國。國家是在占領土地上的暴力統治機構。一個小的人口群體體在已經有居民們大種群裏建國,這個必然是無休止的戰爭,即使和平也很短暫。信仰不卷入政治,不侵害他人利益時候才能和平共存。二戰前猶太人在美國融入發展生活很成功,從大局講不需建以色列,或者建在美國一個州天下太平,隻可惜美國靠世界混亂上位,維持世界混亂是其核心利益,所以中東沒有大改變是不會太平的。可憐眾生。
看看這個視頻,了解巴以衝突的來龍去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HfCt5NLyzg
一部影片看懂以色列:巴勒斯坦的死敵,揭開猶太人的歷史真相!以巴衝突的背後,是來自中東的神秘力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tIdCsMufIY&list=WL&index=11
Right, but yet the doctors always choose ways trying to minimize the “ collateral damage “.
It is impossible to cost nothing to remove a cancer.
1,所有的人和民族都有原罪。永遠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說起來沒完,永無結論。
頂多勉強可以說誰的多些誰的少些,但“原罪”無法量化,那就無法比較,沒有誰罪大誰罪小的問題。
2,討論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其實就是生活在巴勒斯坦一帶的阿拉伯人)的“自古”毫無意義。
誰都在那塊土地上生活過,誰也說不上是那塊土地的主人,那裏曆史上到二戰為止,就沒有過猶太人的國家和巴勒斯坦人的國家。
3,討論頂多可以從一戰後開始,最好從二戰後開始。因為再早,全世界就是靠拳頭決定一切的時代。
4,從二戰結束後的聯合國決定成立兩國的決議被遵守的尺度看,以色列遵守了並立刻成立了國家;但巴勒斯坦人沒有成立自己的國家,因為當時幾乎周邊的國家都不承認以色列的存在。突然開始群毆以色列,因為覺得自己有勝算。
5,那以後開始,打了四次群毆以色列的戰爭,但每次都輸,土地也越打越少。
6,到了九十年代,法塔赫終於開始明白:戰爭、恐怖主義都玩不贏,得承認現實。於是開始和談。
7,仍然有許多巴勒斯坦人希望消滅以色列,其代表就是哈馬斯,選舉時法塔赫就輸給了哈馬斯,是巴勒斯坦人選擇了哈馬斯。
8,哈馬斯的玩法簡單:不承認以色列和猶太人的存在,用一切手段消滅以色列和所有猶太人。
9,10月7日的事件,本質就是對平民慘無人道的大屠殺和人質綁架。百分百的恐怖主義行為。
10,以色列要救出自己的人質,為此必須消滅恐怖組織。為被殺的平民報仇那還是第二位的事情。
誰也無權阻止以色列拯救人質的行動,那百分百是為了生存下去的自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