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流行的寵物就是狗和貓了,其它從蟲子小鳥到老虎大蛇都有人養. 那天說到一個朋友養著一匹馬,我聽了大為開心,約好時間去看看. 從前拉車耕地的馬常見,馬術隊的表演馬也見過,但當寵物的馬倒是挺新鮮. 特別是以前看到馬的時候還很小,馬的印象就是大牲畜,想起當寵物養可不是件小事. 周末過去一看.大長學問.原來養一匹馬是一件即可行又有趣的事.
養馬總的先買一匹. 我的買馬概念是從新聞報道賽馬時得來的. 每匹馬講起來都是祖宗幾代的名種,動轍幾百萬美元. 而小說中養馬的更加不是貴族就是百萬富翁,小老百姓養馬的沒聽說過. 這次聽朋友一說才發現養馬是很大眾化的娛樂. 賣馬的地方賓州,紐約和紐澤西都有, 最出名的是賓州的阿米史(Amish)地區. 阿米史居民不受現代社會汙染,仍然用馬耕田拉車,所以買賣馬匹的的場所,具有極大規模. 拍賣場在新荷蘭(New Halland),大小馬都賣. 每星期一開賣,常年如此,不管春夏秋冬. 一大清早馬就拉出來讓買馬客戶先看看樣子. 等到開始賣了,小夥子們就騎著馬出來繞場一周, 然後就開始報價. 我頂喜歡看拍賣人報加了,一邊貧嘴,一邊嚷嚷的飛快. 誰想要就舉起手中的牌子. 起價甚低,也就兩三百元,也竟有這麼個價錢就買走一匹馬的. 據說更低的價錢也有賣主願意,但拍賣的公司不幹,怕太偏宜了,哪個沒良心的買了回去做狗食去. 賣的還真快,幾分鐘一匹,一天上百匹馬的生意. 很象樣的馬也高 過一千元, 想想寵物店的阿貓阿狗要價也得兩三百呢,老大一匹馬也太值了.
買了馬還得有地方養. 我聽說過馬圈養馬訓馬有多貴,但若不是要爭賽馬冠軍. 其實也花費不大. 養馬有三種方式: 一是由馬圈全包,省事,就是貴得出奇. 二是馬圈管馬房,馬主自己照顧馬吃喝拉撒睡,省錢,但得有時間. 第三種就是我的朋友這樣的—放牧式. 馬場提供大草地一片,馬自己可以到處遊蕩. 除了主人要嬌慣馬兒另加好料以外,完全自給自足. 有幾個馬棚子,並不很講究,但遮風擋預雨也綽綽有餘. 草地倒是也有柵欄圍著,但柵欄甚矮,若馬想搗亂保證一蹦就出來了. 但是大約衣食無憂, 十幾匹馬都乖乖得在草地上晃來晃去,決無逃跑之心.
朋友的馬是一匹摩根和標準馬的混血馬,名字叫雲霧(Smoky). 人們說大洋馬真沒錯,當寵物養的美國馬也是高頭大馬. 馬的高矮論”手”一手是4英寸. 我一想這簡直是娃娃手,後來想明白了是橫量,大人一掌大約4寸寬也挺合理. 雲霧身高15.3”手”,背有我肩膀高. 我到了時它剛脫了衣服—一件又擋雨又透氣的大被子,縫的還聽整齊. 朋友說冬天它總穿著,這樣下雪大風天也不用著急怕它凍著. 雲霧是一匹金黃色的大馬,緞子一樣的皮毛閃閃發光. 雖然是五尺大漢,脾氣倒好得很. 我過去摸摸它一點兒也不認生,拍拍它,它還挺高興的樣子. 朋友告訴我養馬第一規矩是不要站在馬後麵,以防萬一被馬踢到.我一想發明”拍馬屁”的人一定沒養過馬,犯了待馬的第一忌諱了.
養狗是人溜狗,養馬可是人騎馬,真是占了大偏宜了. 騎馬的學問可大了,但朋友說基本姿勢要緊的是要坐正,肩,肘,臗,踝,四點一線. 腰臀要隨著馬動,但胸部要挺直. 我想這就是古人說要”坐如鐘”的意思了. 朋友騎著馬先跑了幾圈,看著真過癮. 經他聳恿,我也試了一試. 馬場真周到,有一個木頭台階,擺在跑場邊,所以不會騎馬的人也可以很容易的騎上去. 騎上去走幾步,顛顛的到挺好玩兒. 糟糕的是它走幾步就不走了. 朋友告訴我拽韁繩,夾馬肚都沒用. 還是他拉了馬幾把馬才走了幾步. 俗話說馬善被人騎,我看是人生被馬欺. 看著那麼忠厚的一匹馬也一肚子壞水. 等換上朋友騎上了,這小大壞旦又好好走了. 原來騎馬的步子基本有四種﹕慢步(walk),就是馬平常走的步子; 壓浪(trot),隨著馬步顛著跑,很好看: 快步(canter)小跑了, 最後是襲步(gallop)就是快跑了. 那天其實很冷,但是藍天白雲,黃馬綠草,跑起來真是愜意.
騎完馬要把鞍子,嚼口,韁繩都卸下來,再給馬梳梳毛. 馬高興人也高興. 人們說狗是人的最好的朋友,其實馬才該排第一. 想當年狼還沒有變成衷心耿耿狗的時候, 馬已經載人拉車成為人類生活的大幫手了. 朋友說馬場離他工作地方很近,所以幾乎每天早上他都來騎一陣子馬,再去上班. 神仙一般的日子,這種大寵物怎麼能不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