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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說中央在香港回歸問題上的戰略失誤

(2020-05-23 19:41:17) 下一個

評說中央在香港回歸問題上的戰略失誤

常樂俠

香港亂象還遠遠沒完。

一場突如其來的大規模新冠病毒風暴迅猛席卷全球,暫時掩蓋了香港去年中下旬發生的那場動亂。然而,香港問題仍然是香港問題,並沒有因為眼下的疫情而消失。在適當的時候,被暫時掩蓋的動亂必然還會卷土重來。

最近中國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大提出的《香港國安法》草案,進一步將香港實行“一國兩製”以來所隱含的尖銳矛盾揭示於世人麵前。香港亂象越來越接近於短兵相接,最後達到終極對決階段。可以預見,《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給亂港分子施加了一道緊箍咒,但最終解決問題的還需要徹底觸及並彌補“一國兩製”的設計缺陷。

所以,討論香港問題的緣由及解決之道,仍然具有現實意義。

此前,許多文章針對香港出現的動亂,都從不同角度分析了造成香港問題的外部原因和香港社會自身的政治、經濟、教育等問題。今天在下主要討論中央政府在香港回歸問題上的戰略失誤。

在評說中央在香港回歸問題的戰略失誤之前,我需要特別申明以下所述及的“中央”主要定義為鄧小平和江澤民時期的“中央政府”。因為今天由“一國兩製”引發出來的種種問題,都是緣起於鄧、江時期的失策,都是那時埋下的前因。以後胡、習的“中央政府”,不過是蕭規曹隨,延續了鄧、江設計和實行的“一國兩製”既定方針政策而已。說得不好聽,就是鄧、江拉完的屎,卻讓胡、習為他們擦屁股;回歸的亮麗光鮮都罩在了鄧、江的頭上,造成的嚴重後果卻讓胡、習(主要是本屆習、李中央政府)來收拾。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不是連續多年的香港亂象暴露出來“一國兩製”的缺陷和弊端,習、李中央政府也許就失去了徹底改變“一國兩製”的曆史機遇。

可以這麽說:“一國兩製”就像一把懸掛在中國主權頭上的達摩克利斯劍,一日不除,一日不得安寧;今日不除,來日恐怕問題更其嚴重。2047年“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到期,香港的社會製度是變還是不變?變,種種政治、社會問題已經積重難返,則屆時阻力勢必比今日更大,更加棘手難以處理;不變,香港就有可能進入永久性脫離中國主權的發展軌道,走入獨立的絕路,而且對於中國內地的製度自信也將產生不可預見的負麵影響。這實在是當今中央政府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

今天,麵對香港社會出現的一係列嚴重亂象,還會有人敢於堅稱在香港主權回歸問題上實行的“一國兩製”是成功的嗎?二十三年來,回歸後的香港社會與中央、與內地關係哪裏是一句若即若離可以概括!我們隻要看看回歸之初與今天香港市民尤其是年輕人自認自己是“中國人”的比例變化,看看去年十一月舉行的香港區議會選舉結果,就能夠判斷出香港社會的民心走向了。準確地說,香港社會與中央、與內地根本就是漸行漸遠,在“反送中”引發的一係列大規模街頭、校園所謂“和理非”乃至暴力抗法、暴力抗中的活動中,我們看到了香港有人挾持所謂民意向中央、向內地公然叫板,甚至可以稱之為陷入“敵對”狀態。

何以如此失敗?

我們盡可以尋找出外國反對勢力介入其中的種種曆史、現實原因,許多文章對此有全方位的分析,都有深刻道理。然而“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外因總是通過內因發生作用。敵對勢力反對中國的社會主義事業絕非什麽新鮮事,若他們不反對了才是怪事,才應該引起高度警惕。如果不是我們自身的決策出現某些重大失誤或缺陷,給香港一些蛆蟲提供了裂痕之蛋這樣一個機會,香港絕不至於僅僅因為外因便能淪陷到今天的這般地步。

那麽,中央在香港問題的決策上到底出現了哪些重大失誤或缺陷了呢?

首先也是最根本的失誤,就在於設計並且實行了“一國兩製”。如果不是“一國兩製”,香港所有的亂因都無法導致後來的惡果(可參考拙作《評說香港亂局的本質與出路》,見鏈接:https://www.wenxuecity.com/blog/201911/64237/24480.html)。正是開了要在“一國”實行“兩製”的漏洞源頭,才出現香港社會有人利用資本主義的特殊性作為他們所依據的充分理據,從而理直氣壯地與中央、與內地叫板抗衡,將香港社會綁架到若即若離、漸行漸遠甚至走向“獨立”的政治歧途上。當中央政府感覺到問題嚴重時,卻又發現麵對頭上“一國兩製”這把達摩克裏斯劍而一籌莫展。如果不曾有什麽“兩製”,寶劍的劍柄本來是牢牢地掌握在“一國”之手,絕不會出現今天香港社會冒出的種種幺蛾子。由於“兩製”允諾向“資本主義”交出那把劍柄,“一國”不可避免受到了資本主義的反手傷害。

為什麽“一國”與“兩製”不可並存?

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一國兩製”的製定者和實行者從來就沒有從理論到實踐上弄清楚什麽叫做“主權”。

什麽叫做“主權”?

主權是一國的標誌。邏輯上一國隻有獲得了主權,國家才能完全獨立。

維基百科是這麽說的:

主權(英語:sovereignty)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簡言之,即為“自主自決”的最高權威。是對內立法、司法、行政的權力來源,也是對外交往保持獨立自主的一種力量和意誌。主權的法律形式對內常規定於憲法或基本法中,對外則是國際的相互承認。因此它也是國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國家主權的喪失往往意味著國家的解體或滅亡。

1984年10月3日,鄧小平在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稱:“除了在香港駐軍外,中國還有什麽能夠體現對香港行使主權呢?”言外之意就是隻要派駐軍隊,中國對香港行駛主權即得到充分體現了。決策者對“主權”認識如此膚淺,其後果可想而知。

當然,說鄧小平對於主權的理解僅僅停留在“駐軍”一事上也有失公允。其後鄧小平時期的中央政府也做了一些“駐軍”之外的其他文章。我們可以檢視一下1997年以來中央到底從什麽地方“象征”性地收回了香港主權: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製定和頒布了本身就存在法律漏洞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成立了被彭定康時期的港英當局視為非法的臨時立法會以取代舊立法局功能、為接收香港回歸預作準備;

形式上完成了香港主權從英國移交歸還中國政府的儀式,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自1997年7月1日開始對香港恢複行駛主權;

成立了香港特區政府,並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首;

在香港政府機構和各處主要場所升起了國旗;

在一些重要場合奏起了國歌;

在香港設立了中央政府駐港機構;

名義上收回了香港的外交權;

還有一些諸如此類的雞毛蒜皮表麵文章。等等。

我想問問:中央政府在香港主權回歸問題上還做了哪些實質性的舉措?

按照主權定義中的“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中央政府做到了嗎?顯然沒有。“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至少應該包括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三項權力中,中央政府既沒有做到“至高無上”,也沒有做到“排他性”。甚至可以說,這三項權力中,中央政府沒有一項完全成功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說到這個問題,不得不提到以下一段軼事: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在中英剛開始談判香港前途時,英方即提出主權與治權分開,以保留中國收回香港主權後,英國得以繼續管治香港的權力,即以主權換治權的方案。當時中方果斷否決了這一提議,堅持了主權與治權不可分開的原則。顯然,當時中方的這一立場是極為明智、非常正確的。

然而,不知英方後來在談判中怎麽繞了一圈,竟令中方這一原則立場在最終簽署《中英聯合聲明》時就變了味兒。香港回歸後人們看到的現實是,主權與治權居然真的就被莫名其妙地分開了!中央政府對於香港的主權完全是虛的,真正的治權並沒有與主權相配。所謂“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就是將主權與治權分開。後來部分“港人”鬧事“占中”及去年中旬以來的大規模遊行,就有打著爭取普選權實則意在爭奪治權的意圖。

今天,隻要中央政府稍微對香港事務表示一丟丟關切(還遠遠沒有到決定的地步),必然會受到來自香港社會某些人“井水侵犯河水”的指責,似乎唯有“港人”(而且這裏的“港人”還不能是中央政府任命的特首)才是香港的管家婆,而香港的真正主人中央政府、全國人大和十四億中國人民反卻變身成為了小媳婦,這叫做“至高無上”?香港回歸後,除了基本法勉為其難地體現了一點國家的立法功能外,香港社會的基本法律幾乎完全延續了原來英國統治者的法律體係和法律條文,英方實際上還是在間接地掌握著香港的立法、司法權即治權。這叫做“排他性”?基本法中第二十三條遲遲無法通過立法,這叫享有立法權?諷刺的是,我們看到了香港回歸後的現狀倒是充分體現了“他們”的法律頗具排他性:那就是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尤其是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排除在外!2014年“占中”事件中努力維持秩序的七名警察被判為有罪,而蓄意破壞治安放肆挑戰社會公權的暴徒卻被輕判服務社區,這叫做司法公正、叫做享有司法權?其他的教育權、輿論權等統統都拱手讓與了他人,提起來就令人語塞。

即使退一步,既然提出“一國兩製”,中央總應該根據資本主義社會的特點來表現出自己存在的合法性吧?

譬如說,資本主義倡導多黨製。雖說GCD在資本主義製度下的香港不是執政黨,但至少GCD在香港不是非法組織,為什麽共產黨就不能合法參與香港社會的政治活動?為什麽GCD在香港就不能以與其他政黨平等的地位積極參與群眾工作和輿論工作?

GCD本來就是以做依靠群眾、發動群眾、宣傳群眾工作起家的,這本也是GCD的看家本事。可是,自從香港回歸,中央政府高官進入香港隻是高高在上,像油跡一般漂浮於上層社會的表麵,基本無視社會中下層生活,更不用說在紮根香港社會建立自己的基層組織去了解群眾、接近群眾、聯係群眾、團結群眾、發動群眾和宣傳群眾了。這些共產黨的高官,總以欽察大臣的視角俯視一切,嚴重脫離群眾,忘記了香港回歸後是群眾工作而不是經濟工作才是黨的工作重心。結果搞得GCD在香港社會,好像一個見不得人的非法組織似的。

是不是GCD坐在執政位置上太久,早就忘卻了自己的生命源泉在於聯係群眾、忘卻了黨的一切工作重心就是為人民謀利益?就算在香港實行“一國兩製”,承認香港仍然是資本主義製度,GCD也不該放棄自己的群眾基礎,不該放棄自己在資本主義製度的中國領土上運用非執政地位的多黨製堅持開展GCD的基層群眾工作。現在看來,GCD留下的這一大片空白,倒是為敵對勢力騰挪出了大展拳腳的空間。他們在香港處心積慮地深入社會大做群眾工作,而且他們的群眾工作做得是如魚得水、得心應手,大為成功。隻要他們登高大旗一舉,立即有群眾促集百應,四方湧來。是GCD放棄了自己賴以安身立命之地,也怪不得敵對勢力乘虛而入。香港回歸後,在這塊中國的土地上GCD不屑以平等身份投身香港社會,不敢旗幟鮮明地合法開展黨群政治工作紮根社會,不敢在香港廣泛深入建立自己的基層組織,沒有深入到香港社會的各階層群眾之中去反映他們的訴求。中央政府在香港的存在,僅僅如同幾滴油漂浮在暗潮洶湧的社會表麵,根本無法滲入到香港社會的深層。可以說,中央政府在香港的群眾工作一無所為,非常、非常失敗。為什麽在國統時期、在香港回歸以前,GCD尚能夠成功地開展群眾工作,反而回歸之後,GCD卻要徹底退出香港社會,拱手讓與敵對勢力來占領、開展大規模的群眾工作呢?群眾是需要引導、組織、爭取的,你不主動深入群眾、團結群眾、宣傳群眾、代表群眾,自有人來填補空白。這個極為重大的戰略失誤,反映出中央政府已經嚴重地脫離了群眾,已經成為高高在上的貴族政府了。參與香港示威遊行和暴亂的那些群眾,除了極少數人外,他們中的大多數其實都是社會中最常見、最普通的人,相信他們本質上原來並非作惡多端的歹徒。那可是數以百萬計的人民群眾啊!說他們都是天生的壞蛋,恐怕於情於理都說不通吧?隻是因為GCD徹底放棄了依靠、引導、教育、組織群眾的本色後,他們被敵對勢力所洗腦和利用,事實上成為了敵對勢力所利用的對象,成為了他們的打手和炮灰。從回歸後一係列的事件中,GCD應該深刻總結經驗尤其是教訓,從中學會放低身段,以平等的視角參與香港社會的政治活動,在社會基層建立黨的機構,深入、團結、教育、組織群眾,才能重拾人心,取得領導的主動權。

說到這裏,也提醒中央政府一句:不要說香港,哪怕在內地廣大地區,GCD的領導機構中能夠始終記住自己政治使命的人還有多少?能夠集中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領導人還有多少?中央在香港問題上的戰略失誤,是否也同時存在於內地廣大地區?如果說領導者不能在內地社會主義製度下做好群眾工作,就更不能夠指望他們在香港資本主義製度下做好群眾工作了。理論聯係實際、密切聯係群眾和批評與自我批評,曾經是共產黨的三大法寶。今天,這三大法寶還存在嗎?實在值得決策者們深思、深思再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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