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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說“粉碎四人幫”的程序正義缺失

(2022-01-14 17:40:50) 下一個

評說“粉碎四人幫”的程序正義缺失

常樂俠

有人說:不是所有的錢都可以放心去花的。你認同嗎?譬如說,這錢是得自於某人搶或偷來的,或者說這錢是挪用於專款譬如救命的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不能隨心按照自己的意願去花費這筆錢。錢,是一樣的錢,但來路不正或去處唯一,我們就必須掂量掂量自己花得合不合法。這就是程序正義。

上世紀九十年代在美國發生過一起舉世矚目的大案:美國著名橄欖球運動員辛普森(O.J. Simpson)殺妻案。當辛普森的白人妻子妮可·布朗·辛普森和另一餐館侍應生郎·高曼被殺後,所有的線索和證據都指向辛普森具有重大嫌疑。然而,這一案件的審判結果卻出乎人們意料:辛普森被判無罪獲釋。根本原因在於檢方違反了程序正義即操作規範。由於檢方這一過失,本來的唯一演變成了唯N。經過法庭的慎重考量,最終辛普森被判無罪釋放。

辛普森到底是否有罪不是本文討論的重點,這裏的重點在於疑罪從無的程序正義:不能確證有罪,即作無罪。檢方因為沒有嚴格恪守程序正義,最後隻好吞下舉證失敗的苦果。

在中國,近些年來也出現過一些“殺人犯”被執行死刑數年後,真凶卻浮出水麵的案例。經過翻盤複審,人們才發現當初案件審理過程中出現的程序正義缺失。

曆史的經驗反複告誡人們:程序正義不僅影響著事件的過程,而且決定了事件的結果。沒有程序正義,事件的本質也就失去了正義性。不獨司法事件如此,政治事件亦然。

以下進入正題。

華國鋒開啟了黨內最高權力交接無視程序正義的惡劣先例

1976年9月9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新中國的締造者毛主席與世長辭。一時之間,整個中國大陸沉浸在沉重的政治烏雲籠罩之中。最高權力將落入誰人之手?中國將往何處去?每一個人心中都在問這兩個問題,每一個人心中卻都沒有確定答案。

眾所周知,新中國的國家體製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按照正常程序,決定黨、國家和軍隊的最高領導權,必須經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會決定並確認。經由這一程序決定的結果,才符合中共黨內的組織原則,才無可爭議,亦即才符合程序正義。

查中共黨史,無論是戰爭年代還是和平年代,曆次最高權力交接過程都是遵循這樣的原則,從來未曾有過以武力決定黨內權力歸屬的成功先例,直至1976年為止。

正是1976年10月6日晚發生的“粉碎四人幫”事件,首次開啟了一個在陰謀策劃下憑借武力實現對最高權力“搶班奪權”的惡劣至極的先例。這一事件第一次公然打破中共曆史上傳統的最高權力交接慣例,由華國鋒為首的極少數位居高位的當權派以策劃於密室、訴諸於武力的方式將黨內不同政見者“文革派”抓捕,進而實現了對最高權力的“搶班奪權”。稱其為“宮廷政變”,名副其實。

就在華國鋒們正緊鑼密鼓地策劃“搶班奪權”時,“四人幫”們在幹什麽呢?有信息表明:就在10月6日當天上午,江青在與其戰友張春橋通電話中還曾討論如何經由中央全會通過相關的決議。且不論他們擬定的決議內容如何,至少他們在主觀意願上符合程序正義,說明他們具有政治自信。

無論從哪一個角度看這一事件,這種“搶班奪權”的極端方式都徹底違反了中共一貫的程序正義。

曆史的經驗值得注意。在中共曆史上,有三次事件與“粉碎四人幫”具有高度相似的以下特征:一是“野心”,二是“陰謀”,三是“武力”。一次是發生於長征路上。當時挾軍力優勢自重的張國燾反對北上,固執力主率軍南下,並采用密電及武力要脅形式企圖奪取紅軍的最高領導權。當然他受到了紅軍各級指戰員的抵製而沒能得逞。另一次發生於1971年3月至9月,由林立果領導的“小艦隊”以“五七一工程紀要”的密謀和動用八種武力行刺方法謀害毛主席的形式,以達到奪取黨、國家和軍隊的最高領導權之野心。大家都知道,這一次驚心動魄的陰謀也沒能得逞。還有一次是發生於2012年3月的北京,因一場意外車禍導致陰謀全盤敗露,主要人物是操掌著中央辦公廳和中央警衛團的令計劃(又是中央辦公廳!又是中央警衛團!與1976年10月的政變“功臣”汪東興的位置何其相似乃爾!)和操掌著政法係統大權的周永康等高官結成的團夥,這個團夥背後暴露出的“野心”、“陰謀”和“武力”特征,與上述張國燾、林立果等人企圖奪取黨的最高權力的特征如出一轍。當然,中共曆史上這三次重大陰謀奪權事件,都沒能得逞。唯有華國鋒這一次“粉碎四人幫”,策劃者史無前例地得逞了,而且還編造出一幕“曆史是勝利者書寫的”貌似合法的故事。

這是一次史無前例成功的宮廷政變。事後,“反文革派”們動用了極其強大的輿論工具,利用人們對於政治局勢的擔憂心理和對因進行國家工業化所必須付出的短暫代價引致人們對實際生活的不滿情緒,對整個中國大地各個階層、各個行業、各個單位進行反複頻繁的、長年累月的輪番轟炸式的洗腦,以至於流毒廣泛滲透人心,令即使今天的人們仍然循著慣性思維固執地認為“四人幫”多麽凶神惡煞、多麽青麵獠牙、多麽罪大惡極、多麽不得人心。當仍保持理性的人們今天回顧1980年底至1981年初對於“四人幫”的那場世紀審判,可以發現強加於他們身上的諸多罪名竟無一成立,甚至有些罪名簡直就形同兒戲。例如當權者開始時為“四人幫”定的罪名之一是“破壞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後來當那位垂簾聽政的總設計師意識到要全盤否定“文革”時,又居然反口稱“四人幫”是“文革”的理論家、打手、急先鋒。

如果曆史真的就這樣終結在“勝利者”們手上,那麽曆史就太枯燥無趣和任人拿捏了。我相信曆史最終還將恢複它本來的麵貌,即無論是1976年10月6日的抓捕還是1981年1月25日的宣判,“勝利者”們強加於“四人幫”的種種罪名都將被曆史平反。

我們不知道華國鋒的晚年,內心對於自己在1976年充當的那個角色是否反悔得腸子都青了?也不知道他在每年毛主席冥誕日拜謁偉人時是否全是認罪懺悔?唯有一點我們可以肯定的是,他完全清楚在1976年10月6日當晚,由他出麵組織的那場謀劃於密室、訴諸於武力的“搶班奪權”政變,是徹頭徹尾違背了中國共產黨早就明確規定的組織原則亦即程序正義。即:黨的一切重大決議和變動,必須經由中央委員會全會決定通過。

華國鋒曆史地位被漠視的原因

華國鋒作為“粉碎四人幫”的核心人物,按照中國曆史自此人所為開始發生了最重大轉變的邏輯,他應該得到一個開創新時代而被後人銘記的顯著曆史地位才趨於合理。

不幸之至,人們在研究新中國第一代領導核心走入曆史與第二代領導核心即所謂鄧小平時代進入世人眼簾之間,到底是通過什麽樣的方式實現交接時,竟發現其間出現了不可思議的重大斷層:沒有交接!一些關鍵信息被有意回避或者說被刻意掩埋了。在如此關鍵的曆史事件中,中共的曆史連續性在哪裏?華國鋒的曆史地位在哪裏?他的曆史功過如何評價?這些引人關注的節點在第二、第三份黨的曆史決議中都被輕描淡寫地飄忽而過,似乎那隻是一片可有可無、無足輕重的落葉。

回顧1976年10月6日發生的事件,居於主導地位的華國鋒曾經像一道耀眼的彗星劃破中國的天空,一時被稱頌為英明領袖。未幾,卻又極為迅速地失勢、黯淡、隕落、匿跡,在後來的曆史記載中幾乎被曆屆捉刀弄史的當權者完全漠視。是他在中國當代曆史的重大轉折中,那驚天一變的分量還不夠重嗎?顯然不是。試問,如果沒有他甘冒風險無情決斷為後來者火中取栗,中國的政治航向會出現一百八十度的根本變軌嗎?其後大權在握的鄧小平及其被操縱走上前台的胡耀邦、趙紫陽們還有什麽機會彈冠相慶,演出他們各自位尊權重的角色?

詭異的是,在華國鋒生前身後的所有正式曆史記載中,他都未能得到與他實際發揮的重大轉折作用相匹配的曆史地位。

且看1981年的第二份曆史決議和2021年的第三份曆史決議如何評價華國鋒:

“一九七六年九月毛澤東同誌逝世,江青反革命集團加緊奪取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權的陰謀活動。同年十月上旬,中央政治局執行黨和人民的意誌,毅然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團,結束了‘文化大革命’這場災難。這是全黨、全軍和全國各族人民長期鬥爭取得的偉大勝利。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的鬥爭中,華國鋒、葉劍英、李先念等同誌起了重要作用。”這段摘自第二份曆史決議中對華國鋒的正麵評價僅此而已,至於負麵評價倒是不惜筆墨卻無一切中程序不義的要害,讀者可以自己翻查。

“一九七六年十月,中央政治局執行黨和人民的意誌,毅然粉碎了‘四人幫’,結束了‘文化大革命’這場災難。”這段摘自第三份曆史決議中對粉碎“四人幫”的評價,更是連華國鋒的名字都懶得一提。

上述兩份曆史決議提到的“中央政治局”,全部委員二十一位。除已經去世的毛澤東、周恩來、康生、朱德、董必武五位之外,隻有華國鋒、葉劍英、李先念和汪東興參與密謀策劃,借助汪東興掌控的中央警衛局的武力,以打倒同是政治局委員的王洪文、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為目的。其餘在世的政治局委員們事前既不知情也未站隊,少數委員事後參與脅從。如此而已,怎麽能夠代表全體“中央政治局”?

“四人幫”既倒,華國鋒盛極一時卻曇花一現,幾年後黯然下台,逐漸談出政壇。其後曆屆當權者多棄之如敝屣般地與之切割,為什麽?其中原因絕非時人所謂的“兩個凡是”,也不是什麽阻撓平反老幹部或推行個人崇拜、思想偏左,真正令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是他在奪取最高權力時所采取的程序不正義即政變手段的卑劣!可以說,在1981年的決議中所羅列的華國鋒所有的負麵評價,都比不上他這一條罪行來得嚴重。

2008年華國鋒去世,走得幾乎稍無聲息。和他當年風光無兩對比,相差何異雲泥!看盡他的人生,正是:贏了芝麻,輸了西瓜;贏了陰謀,輸了曆史;贏了一時,輸了一世;贏了權術,輸了人品;贏了小利,輸了大義。哎,如此人生,值嗎?

一個政治家可以犯許多錯誤仍不失為政治家,但隻要有過一次手段卑鄙的記錄,他的政治生涯便從此玩兒完。寫過《君主論》,被稱為西方近代政治學之父的馬基雅維利頗具政治才華,隻因為提出過為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的觀點,就遭到一大票政治家的唾棄。有一次記者采訪美國政治家基辛格時問道:“你覺得自己是不是一個馬基雅維利式人物?”基辛格當即嚴辭否認。須知被稱為馬基雅維利式的人物,形同於罵人。華國鋒精心導演的粉碎一幕,正符合馬基雅維利提出的不擇手段之定義。

對於這樣致命的程序正義缺失,後繼者確實麵臨兩難:充分肯定他吧,明知其奪取最高權力的程序不義,手段頗為下作,今後又如何杜絕仿效以陰謀、武力奪權的一幕重演?徹底否定他吧,自身的權位正是從華那裏繼承而來,對他的否定難免殃及自身權位的正統性、合法性。第二、第三份曆史決議對華國鋒“粉碎四人幫”這一重大曆史事件都做了避重就輕、避實就虛的評價,除非執筆者壓根就無視程序不義的要害,否則投鼠忌器的兩難原因必在考量之中。

常言道:“黨內無派,千奇百怪。”“文革派”與“反文革派”是當年黨內不同的政治派別,相互間並不構成你死我活的政治對立。兩派在信仰上都具有共同的政治基礎(少數死不悔改的走資派除外),在對待人民、黨、國家、軍隊以及在國際關係上他們的立場都求同大於存異。盡管他們的相異之處有時各自也會出格甚至達到白熱化,但說他們之間是你死我活的鬥爭,具有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既屬自欺,更屬欺人。人們隻需看看張春橋、江青、王洪文、姚文元被抓捕之前之後數十年的言論表現,就完全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斷。據說就在1981年公審“四人幫”、林彪兩大反革命集團之前,鄧小平還力主判江青死刑(最終被判死緩),後來被黨內重量級元老陳雲否定了。回顧“四人幫”在權力達到頂峰的時代,也沒有聽說過他們之中有誰要置鄧小平於死地的。在這一點上,鄧小平極其缺乏一個政治家應有的胸懷和氣量。

在“粉碎四人幫”事件之後不久,也是這位元老陳雲在談及最高權力交接時勸誡過後人“下不為例”。意思是今後不能再以如此極端的方式進行黨內鬥爭了。通俗地說,就是這種方式不合黨紀國法;以今天的說法,就是程序不正義。

人們不妨對此事件深入一層思考:為什麽華國鋒等少數人非要采取如此極端的方式搶先奪取最高權力?莫非他們舍此就沒有其他更為合法穩妥的方式了嗎?諸位,切不可以為華國鋒和他的同誌們不想循規蹈矩地走程序正義之路,即通過中央全會取得合法的最高權力。他們是做夢都想這麽做啊!隻是在想做與能做、可做、需做之間,有一道他們難以逾越的鴻溝。於是,在想做而不能做與即便程序不義也要拚命做的權衡下,他們選擇了後者。很簡單的道理:兩位對手賽跑,其中一位選手在競跑過程中出橫手、使絆子令對手摔倒,自己乘機率先衝過終點。是他不想遵守規則嗎?不!是他沒有通過遵守規則取勝的自信。如果真如後來輿論所宣稱的那樣“粉碎四人幫”是人心所向、眾望所歸,“體現了黨和人民的意誌”,那直接就坐等中央全會投票結果豈不悠哉,何苦還要冒著風險采用這種極端的陰謀手段取勝呢?顯然這是自陷悖論的欺騙。

我們從後來得到的種種信息可以看出,以華國鋒為首的黨內“反文革派”們,內心對於在中央全會獲得大多數中央委員們肯首授予最高權力的成功率是極度缺乏信心的。否則,無法解釋他們情甘冒著違反組織原則、道德嚴重淪喪和萬一失敗坐牢殺頭的風險也要密謀以武力“搶班奪權”。對獲取權力極度缺乏信心卻仍保持對權力火炙煙熏般的野心,就產生了一種精神狀態:心虛。心虛點燃了密謀的原始欲火,這種欲火自然而然激發了他們劍走偏鋒、鋌而冒險的動力。於是,就出現了大家已經看到的一幕“搶班奪權、宮廷政變”的世紀大戲。

大家信不信:假設當年沒有發生“粉碎四人幫”事件,一切按照程序正義走下去,中央全會通過了“四人幫”擬定的決議,人們一樣也會奔走相告、額手稱慶,也會湧上街頭大肆慶祝敲鑼打鼓放鞭炮,一樣會說這是“黨和人民的意誌”。

問題是:缺乏自信就非得靠陰謀、靠武力滿足野心,就可以成為違反共產黨的組織原則即程序正義的充分理由了嗎?

人們不妨再深入一層思考:通過違反程序正義得來的權力是否具有合法性?其後曆屆中央領導核心、曆屆政府僅僅采取淡化、回避評價華國鋒的曆史作用就能夠洗白、自證所繼承的權力之合法性了嗎?如果其後曆屆政治核心都不對華國鋒及其小圈子的當權者們當年獲取權力的極端方式予以最徹底的切割和嚴厲的批判和否定,如何保證未來的曆史長河不會再度掀起具有“陰謀”、“武力”特征的漣漪甚至巨浪?

粉碎四人幫”程序不義的教訓

自“粉粹四人幫”事件後,勝利者們就一直心安理得、毫無愧疚地消費著他們從事件中竊取的權力,卻從未稍微反思過他們的這個權力到底是否來得正義來得合法,而且至今未曾就當年華國鋒選擇的那種獲取最高權力的程序不義方式給出明確的否定。1981年的第二次曆史決議沒有,2021年的第三次曆史決議也沒有。

“粉碎四人幫”在中共黨史上絕非光榮的一頁,而是一段值得後來者認真反思、從中汲取曆史教訓的被扭曲、被玷汙的沉重曆史。

凡是沒有從中汲取曆史教訓並將之釘在曆史恥辱柱上的醜行,總會以新的麵目適時在曆史舞台上重演。

鑒於華國鋒及其少數同夥在1976年10月的“宮廷政變、搶班奪權”中采取的程序不義手段為中共最高權力交接開啟了一個極為惡劣的先例,為杜絕後效,使今後黨的權力交接有序進行,中共有必要做出一個反思“粉碎四人幫”的決議,對於以“陰謀”和“武力”為特征的權力交接予以徹底否定,賦予中共中央全會以最高權力交接的決定權、監督權、修正權,並使之正常化、法定化、程序化。此其一。

黨內存在不同觀點屬於正常現象。隻要不搞小動作,不搞結黨營私,不搞陰謀詭計,不違反組織原則,不觸犯黨紀國法,應該允許黨員在黨內有充分表達不同觀點和意見的場合和渠道。即使對於明顯錯誤的觀點,可以采取批判從嚴、處理從寬的原則,不宜動輒以撤職、開除甚至動用法律製裁手段對待不同意見者。此其二。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像掌控中央辦公廳、中央警衛局這樣特殊權力機構的負責人出現過兩次或兩次以上參與陰謀政變的先例。為此,中共中央應該明文規定,今後此類位置的唯一職責就是保證中央領導人的人身和工作環境安全,除此之外所有涉及中央權力交接事項或製定重大決策都與掌控這兩個要害部門的負責人無關。一旦這兩個要害部門負責人涉及到有關權力交接或重大決策的事項中,該事項的所有決定即為無效。這樣,才能確保中共最高權力的交接不受特殊保衛部門的武力挾持。此其三。

當然,還有其四、其五……。

如此重大且影響深遠的一個事件,可從中汲取的教訓必定很多。在下孤陋寡聞掛一漏萬,搜索枯腸僅列出區區其三。在此,求教於具有遠見卓識的讀者不吝賜教,予以補充,共襄盛舉,以利國家穩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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