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什麽?愛是恒久的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隻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看完第一句我就在心裏告訴自己,這個做不到。讀完之後,更是告訴自己,這是神的愛啊,人怎麽能做得到?忍耐可以,恒久不行,我們不是常說,忍耐是有限度的嗎?問這話的時候,大多是忍無可忍了,忍無可忍還要忍,那不是沒有原則了嗎?
有這原則就不叫愛了,因為愛是無條件的。愛什麽人才無條件呢?不是說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嗎?我想了想,在這個世上,有一種人我是可以無條件的,我隻對這一種人可以做到上麵的一切,那就是我的孩子,我可以為他們舍命。這當然也算是有條件的,他們必須是我生的。這樣看來,為他們舍命,也隻是人性使然。
愛情中的愛,更是有條件的。”她多麽可愛,一舉一動都讓我心動,所以我很愛她”。“他對我很好,什麽事情都依著我,給我好吃的好玩的,所以我愛他”。看看,這些愛情中的愛是多麽廉價。也有人說 “說不出來為什麽,就是莫名地喜歡她” ,這已經算是到了另一個境界,但仍然不夠。有沒有人說,她殘廢了,需要幫助,所以我愛她?我無數次地問愛我的人“你為什麽愛我呢?”,回答總是“你單純,善良,溫柔,美麗,有氣質,很可愛” 我在想,全是因為我好,我有些沾沾自喜,可我回頭一想,如果我很落魄,很沒氣質,很不可愛,豈不是要遭到嫌棄?
“她可愛,我愛她。” 是因為她可愛,可以取悅自己,那還是因為先愛自己的感受,為了獲得自己美好的感受,才去做出的一些行動,這種愛與恒久的忍耐是多麽的遙遠。很多人在愛情中的愛其實是更愛自己。
這麽說,愛真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情,可世人都還是那麽渴望得到愛。也許正是因為艱難,才會那麽渴望,輕而易舉可以得到的東西誰還會渴望呢?既然是渴望,為什麽不先去付出去呢?每個人都想到先付出去,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得到這樣珍貴的愛了嗎?可是,人,都不願意首先付出,所以,愛才變得這樣艱難。有沒有舍己的愛呢?好像沒有,也好像有,這個世上曾經有過一個人,為眾人舍命,他叫耶穌。事實上,我們無條件地先得到過許多,我們每天所需要的水,空氣,陽光,宇宙,這一切不都是無條件地給了我們嗎?可我們並沒有在意,我們也從來不去想是誰給了這一切。即便是想了,也會覺得太渺茫,太神奇,離我們太遙遠,隻好放下不想。
自由,什麽是自由呢?由著自己,就叫自由。記得劉富理牧師說過,凡帶有“自”的都帶有罪性,自高,自大,自信,自強,自傲,自愛,自尊,自立、自戀,自私。無一不是把自己放在首位,處處關愛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就算是自尊、自立,也是想靠著自己的本能立起來,若不以神為大,誰能立得住呢? 當然,那種掙脫壓製,獲得“解放”的自由,則是另當別論的,它帶有哲學和政治的意味。
由著自己的自由,就是由自己做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去選擇事物的自由。上帝造人時,是按照上帝自己的形象創造的,並且給人吹了一口氣,讓他成為有靈的活物,因此,人就具有了上帝的一切美好的道德本質,這種美好的道德本質在人身上的體現叫“良心”,同時,神把自由賜給了人,讓人有了自由意誌,而不是機器。在伊甸園中時,神對人說“園中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這是真自由。神又說﹕“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這是約束。這樣看來,自由是相對的,相對於約束,相對於真理,相對於美善,循著神賜的道德本質追求的自由,才可能是真自由。
愛與自由本來是沒有任何關係的,當自己所追求的自由影響到其他人的時候,這樣的自由就變成了個人主義,強調個人的自由和個人的重要性,就會忽視了周圍人的整體利益。太愛自己,就拿不出愛來去溫暖別人。瘟疫時期,自由主義思想,就好像那看不見的病毒,大搖大擺地掃過空蕩的街區,成千上萬的人死去了,成千上萬的人痛苦著,還是有人沒戴上口罩(大街上隻有50%戴口罩),當災難沒有臨到自己時,依然看中的是自我享受、自己的益處,拿不出恩慈和悲憫,更不要說責任和忍耐。不知道為什麽,為了別人的,也為了自己的安危就不能舍一次自由嗎?
愛也好,自由也罷,我並不想得到答案,這個答案也許要用幾代人去尋找。一代去了,一代又來,在曆史的長河裏我們都是一瞬,又有什麽重要呢?所有的都可以毀滅,但我們知道,地卻會永遠長存,密歇根大道會永遠長存,紐約的自由女神也會永遠站立在那裏。
完稿於芝加哥
5/1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