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特別有意思的是中國和美國的對比。
在書的開後,Mia問媽媽為什麽她們要來美國:
“Mom,” I asked her, “why did we come here? Why did we come to America?”
“Because it’s freer here,” she finally said, which didn’t make sense. Nothing was free in America. Everything was so expensive.
在作者筆下的美國,充滿了銅臭、不公、和種族主義。
Why was it that everything in America had to do with money?
這是對資本主義的血淚控訴!
和美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作者筆下的中國,一個溫情脈脈的人文主義社會,好像各種東西和服務都是免費的。在她的小學門口,有冰棍爺爺,免費給她冰棍吃。作為交換,她隻需要告訴他自己今天在學校學到了什麽知識(多麽好的學習獎勵啊!)。有嬸嬸的朋友給她提供免費的鋼琴課,使得她能夠在中國像一個公主一樣,學會彈奏巴赫、貝多芬、和莫紮特。
來到美國,跌下了塵埃。
如果她在美國的成長過程中,受到的全是欺淩、傷害、歧視、嘲諷,那麽她有什麽理由去愛這個國家,愛這這個社會,愛美國人?她當然應該去革命,去毀滅這個不公的社會。
在書的中段,作者描寫了這樣一個場景。
在空無一人的學校禮堂,Mia發現了一架鋼琴。她彈奏起在中國學到的貝多芬的《致愛麗絲》。這是她來美國後第一次彈琴。隨著琴聲,她沉浸於回憶之中,回想起在中國的美好溫馨的生活,然後排山倒海而來的就是來美國後所經受的人世間的苦難,社會的不公,階級的仇恨。為什麽地主如此貪婪?索取索取還是索取!為什麽爸爸媽媽被生活殘酷地壓榨?為什麽黑人漢克買不起牛肉隻能吃摻沙丁魚的漢堡?為什麽明叔叔被高利貸者追殺?這些問題令她無解和悲憤,她在琴聲中淚流滿麵。
這時候地主狗崽子Jason突然在身後出現,打破了她的琴聲。
這一段寫得挺戲劇化的,讓人不由得想起五六十年代的中國電影裏麵類似的場景。進步左派知識分子孫道臨在悲憤地彈琴,琴聲激蕩,心潮澎湃,屋外狂風暴雨,預示著革命的到來!
美國的文化革命,果然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