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稅法裏麵把親人的關係分為兩大類:以血緣存在的的關係(blood relationship)和以聯姻存在的關係(in-law relationship)。
以血緣為基礎的關係在稅法上存在避稅的可能性多在父母與子女之間,在加拿大就有kiddie tax來專門約束這一塊。但是,如果子女年齡超過18歲,kiddie tax就不再適應。
這說明什麽?說明父母對孩子的影響力在孩子成年以後就應該不要太強烈了,或者是說在成年以後孩子的生活裏,正常的父母與子女應該是一種平等而互相尊重的關係。但現實生活中,在我們的文化裏,18歲從來不會是個分界線,父母對孩子的影響力非常深遠,深遠到作為父母應該認真反思的地步。
為什麽這麽說呢?起因是看脫口秀大會,裏麵有一期是吐槽父母。參加脫口秀大會的選手基本上已經30左右了,可是當他們說起自己父母的時候,我感覺到父母參與他們生活的熱情如火如荼。
這就讓我又想起國內的其他幾個節目,什麽帶著父母去旅遊了,帶著父母去相親了,等等等等,我並沒有認真去看這些節目,因為我實在接受不了30多歲孩子的日常居然還要有父母的參與。
中國文化裏麵親情占的比例很大,反抗朝廷還有可能稱之為起義,反抗爹媽那就隻能稱之為忤逆。所以自古以來百善孝為先,你怎麽對父母好都是應該的,沒人知道在以孝為主導的親情裏父母與子女的應該維持一個什麽樣的界限。
記得曾經看過一個短片,講的是一隻剛具備飛行能力的小鳥怎麽被自己的親媽一次次地推出巢穴讓它學習飛翔,學習獨立。這種形式上的獨立現在大部分父母都會有意識地培養,可是真正精神上的獨立卻被許多人忽略。
也許是我們文化的原因,父母,我是指正常的中國父母,對孩子掏心掏肺的好。以前家裏孩子多,父母付出被家裏的兄弟姐妹共享,孩子和父母的相互依賴多少會分散。可是獨生子女時代,父母與孩子就是一對一,父母對孩子的愛是完整的沒有分散的,而孩子對父母的依賴也是沒有競爭壓力的,在這種家庭關係下,感情上的相互滲透方方麵麵,其最終的結果就是難以放下。
我這個年齡家裏有兄弟姐妹三個或以上的不多,大部分是兩個,也偶爾會有獨生子女。獨生子女大多都是被父母寵愛的,和他們相比,我們更像是放養的。後來到了談朋友的年齡,我的一個獨生子女好朋友談了一個她媽媽看不上的男生,她媽媽的那種阻攔簡直就是一部孫子兵法,既有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也有圍魏救趙。甚至連我們這種關係的朋友都被她媽媽發展為同盟,全方位攔截他們的接觸。我朋友和她男朋友分分合合,最終還是以結婚告終。其實我是完全讚同我朋友媽媽對那個男生的判斷,可是以我現在這個年齡回頭看,我覺得我朋友就是被她媽媽一步步推給那個男生。
年輕的時候特別喜歡希伯倫的《孩子》,裏麵說到“你可以給予他們的是你的愛,而不是你的想法
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庇護的是他們的身體,而不是他們的靈魂
因為他們的靈魂屬於明天,屬於你做夢也無法到達的明天 ”。
父母會以愛為名進入到孩子的生活,可是很少會去考慮這種占據了孩子太多情感的愛所帶來的後果。孩子一般也很少會去反思自己和父母之間的關係,尤其是當自己很享受從父母那裏得到的愛。大部分成年人很少會意識到自己精神上對父母的依賴,因為在形式上他們是獨立的。
身邊不止一個朋友,人到中年,自己業已成家立業,卻因為父母的離去而陷入到巨大的痛苦中,無力自拔。我有時候會想,這是一種健康的親情關係嗎?如果是,為什麽會讓一個成熟的人如此難以承受?如果這不是,那健康的親情關係應該是什麽樣的?
柏楊說:上帝不允許孩子永遠記住父母入骨的愛,那將使他們無法成長;也不允許父母永遠記住自己對兒女所作的犧牲,那將使老人陷於期待回報的自憐陷阱。孩子,隻是哀樂中年的眼前歡。
龍應台也說過:所謂父女母子一場,隻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你站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
而我從內心裏希望,在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中,不要有過於強勢的父母,也不要有過於孝順的子女,父母與成年子女不僅在生活上互不幹擾,在精神上更要彼此獨立。
父母在子女年幼的時候要學會愛護,子女在父母年老的時候要學會珍惜,因為這段緣分來之不易。但是子女一定要警惕不要讓父母以愛的名義把自己束縛住,而父母也不要執著於做孩子精神上的支撐,無時無刻都要和子女綁在一起。
父母子女應該都隻是彼此人生的一個篇章,這個篇章之前有內容,之後也有內容,當大家在同一篇章時能夠互相愛護,互相成全。當有一天需要翻篇時,走的人可以帶著對留下的人的祝福離去,而留下的人也可以帶著對離去的人的思念繼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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