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看之下,“暴力育兒”與“棍棒底下出孝子”似乎是同一件事的兩種說法;細看之下,卻是兩條完全不同的育兒道路,也映照出兩種文明對“權威”“責任”與“人”的根本理解。
在西方語境中,“暴力”幾乎是一個不容辯護的詞。無論是街頭鬥毆、家庭暴力,還是對未成年人的體罰,都被明確納入犯罪或準犯罪範疇。原因並不複雜:暴力是可見的、可界定的,也是可統計的。在法治社會裏,隻要行為構成傷害,就必須被記錄、被追責,而不以動機的“善意”或傳統的“習俗”為轉移。
而在中國文化中,情況要複雜得多。幾千年的倫理秩序以“孝”為核心價值之一,“養子不教,父之過”幾乎成為父母權威的天然背書。既然子女將來要“孝”,父母在當下就被賦予了塑造、糾正甚至強製幹預的正當性。和顏悅色當然存在,但在許多人的經驗與記憶中,棍棒教育反而顯得更“有效”、更“負責任”,尤其常常落在兒子身上。
問題在於,“棍棒底下出孝子”究竟是一種經驗總結,還是一種文化想象?古代社會沒有現代意義上的統計工具,也缺乏對個體心理的長期追蹤。所謂“孝子成群”,更多來自故事、典故和道德宣傳,而非可核驗的數據。那些在棍棒之下長大、卻並未成為“孝子”的人,並不會被寫進家譜,更不會進入道德敘事。
相比之下,西方社會並不擅長歌頌“結果”,卻極度重視“過程”。一個孩子是否孝順,並不決定父母是否可以對其施暴;一個父母是否出於“為你好”,也不能成為暴力的免責理由。正因為如此,暴力行為才會被一件件記錄下來,被拆解、被分析,最終進入公共政策和社會反思之中。
於是便出現了一個頗具反諷意味的對照:在中國,每年究竟“培養”出了多少孝子,無法統計,也無人追問;而在西方國家,每天發生多少起家庭暴力、多少起針對兒童的傷害,卻有清晰的數據與公開的討論。
這並不意味著哪一方天然高尚,而是說明:當一種文化更在意道德結果,就容易對手段保持沉默;當一種社會更強調法律邊界,就必須直麵行為本身的殘酷。
也許,真正值得追問的並不是“棍棒能不能打出孝子”,而是:當一個孩子因為恐懼而順從、因為壓抑而沉默,我們究竟培養的是孝,還是服從?而這種服從,又是否值得被稱為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