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繆在小說《西西弗斯神話》的一開頭就說:“隻有一個真正嚴肅的哲學問題,那就是自殺。判斷人值得生存與否,就是回答哲學的基本問題 。。。。。 我看見許多人死了,是因為他們認為人生不值得活下去。我也看到另外一些人為了那些本應使他活下去的思想或幻想而反常地自殺了(人們稱之為生的理由同時也是絕好的死的理由)。我由此斷定,人生的意義是最緊迫的問題。”
在他眼中,人生是否有意義,決定著是否要去自殺。如果活著沒意義,自殺就是很合理的選擇。這種說法聽上去不合人情,也不合傳統倫理,孔子雲:“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毀傷都是不孝,何況自殺?但是在邏輯上,加繆的這種說法並沒有什麽漏洞。
米蘭 昆德拉就用他的代表作的書名《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輕》,直接表述了生命意義對人的重要程度。他說的“生命之輕” 就是生命的無意義。生命的無意義,是讓人無法承受的。
人就是追求意義的動物。馬克斯 韋伯有一句名言:”人是懸掛在自己編織的意義之網上的動物。“ 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人類有了語言,語言是意義的發源地。語言就是意義。任何一個語言單位,小至一個字或詞、大至一篇文章或一本書,都是在表達某種意義。字典或詞典的主要用途就是解釋字或詞的意義。人是語言動物,也是意義動物。
意義不是事物本身的屬性,意義不像紋理、重量、顏色那樣,是事物原來就有的。意義存在於語言,是語言層麵的意義。所以事物的意義隻是相對人而言,是人的語言賦予事物意義。可以說它們是人為的,是非自然的,是artificail 的。脫離了人而自然存在的事物是沒意義的,如某個遙遠星球上的黃金,或地球上未經探明的礦產。王陽明舉過這個一個著名的例子:一朵在山穀裏自生自滅的花,如果從未有人看到過它,它再美麗又有什麽意義呢?
在人的觀念裏,有用的東西就有意義,花之所以有意義是因為給人帶來美感,一塊石頭之所以有意義是它可能用來砌牆,黃金之所以有意義是它值錢。隻有無用的、毫無價值的廢物才無意義。
所以人們無法接受自己最重要、最寶貴的人生是沒有意義的。誰也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個廢物。
從另一方麵來說,對死的恐懼也是人生意義的一個來源。怕死是動物的本能,但是相較於動物,死亡對人類又多一重危害,那就是隻有人類知道自己最終會死,知道死亡將毫無區別地眷顧每一個人。人類永遠生活在死亡陰霾之下,人類忌諱、厭惡、回避、害怕屍體、墳地、殯業館等等與死亡有關的一切事物和話題,但又無法躲掉這一切。
既然物理意義上的永生是不可能的,所以人們就追求精神上的永生,用精神上的永生多少撫慰一下求生的欲望。生命的短暫,更促使人有生之年做一些什麽特別的事,能讓自己的精神在死後延續下來,這些特別的事,就是意義所在。這類特別的事,可以是宗教意義上的,比如上帝的使命、天國的呼喚等,也可以是某種偉大的烏托邦式的理想,如某個主義、人類大同等,也可以是政治性的,如為了祖國、民族或為了某個政黨。這些是要讓自己認同於某個自以為偉大而不朽的事業,並建立功業,企圖借此獲得精神上的不朽。在他們的眼中,意義跟永恒有關。人活得有意義了,便與永恒連接了,可以死而無憾。最不濟如沒有道德方麵誌向的一般人,他們眼中的生命意義可能就是掙錢發家,傳給子孫,賡續萬代。這也是另一種精神永生。
在近代之前,人生意義從來不是一個問題,萬事萬物的意義是相對於人而言,人的意義是相對上帝而言。上帝和佛祖這類精神按摩師一直是源源不斷的意義提供者。中等以上的階層從不懷疑人生的意義,而中等以下的的人,成天都為衣食而忙,也沒空去懷疑。
但是,進入近代之後,這個問題突然冒了出來,成了人人關心的問題。當尼采宣布“上帝已死“ 之後,以往的意義殿堂頓時坍塌。此外,物質的日益富足也讓普通人更多地過上精神生活,去思考人生意義這類宏大議題,”飽暖思意義“。於是就有了文首所引加繆的話,人生的意義是頭等大事,活著沒意義不如去自殺。
令人失望的是,離開了上帝,人生確實是沒意義的。證明人生無意義要比證明它有意義容易得多。一種證明方式就是米蘭 昆德拉所說的 “生命之輕“ 。此說法源於尼采的 “永劫回歸“ 之說:假設我們做出決定的那一刻, 可以有無限次數的重複,那我們便可以嚐試不同的方向,把所有可能的選擇都一一試過一遍,最後做出最好的決定。但是由於這樣的永劫回歸是不存在的,任何決策的瞬間都隻會發生一次而已,所以我們永遠不知道我們行動以外的其他選項會發生什麽,有沒有更好的結果。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選擇還有什麽意義呢? 我們的生命隻能是 “輕” — 正如德國諺語所說 “偶然隻發生一次的事,算不得數” 。而這其實也是我們對於生命無意義的一種感受:永遠無法確定什麽是更好,什麽是更壞,隻發生一次的事情,等於沒有發生過,而生命中所有的事情都隻發生過一次,那生命還有甚麽意義呢?
更簡單的證明方法是用 “上帝的視角” 這種人類獨有的虛擬視角來看人自己。人都會死的,人類最終也會滅亡。人的一生或者人類的整個生命周期相對於宇宙隻轉瞬即過的短短的一刹那。從這種視角來看人類,就像我們通常看營營役役的螞蟻蜜蜂一樣。這樣,這種人生還有什麽意義可言?
人們通常都難以接受人生無意義這個事實,但又能如何,總不能像加繆所說的一死了之吧? 於是人隻能尋找一些借口,假裝自己的的人生還是有意義的。美國有一本暢銷書 Man's Search for Meaning (中譯本叫《活出生命的意義》),就是教人如何從日常生活中找到意義,比如投身於某種事業或獻身於所愛的人、勇敢接受痛苦之挑戰等等。但是所以這些都無法駁倒人生無意義的這個終極事實。書中所說的這些意義,都是相對的、局部的意義, 或者說,是心理學意義上的意義。它們的作用,無非是幫人逃脫人生無意義這一事實帶來的失落,給人一些自我安慰、自我麻醉,假裝自己活得很充實,很有意義。但它的功效遠不如當年的上帝。
海德格爾提倡的 “向死而生“,即人因為理解到自己會死,所以更積極地生活。這種生命意義也屬於上麵那種相對的、局部的意義,並不能否定人生終極的無意義。
但我們又能如何?聊勝於無吧!我們總需要一些東西來遮蓋冷酷的事實。 魯迅在一篇文章中曾寫到: “一家人家生了一個男孩,合家高興透頂了。滿月的時候,抱出來給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點好兆頭。“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他於是得到一番感謝。“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做官的。’他於是收回幾句恭維。“一個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他於是得到一頓大家合力的痛打。“ 那個被打的人說的是實話,但沒有人能接受。必要的謊話也是人類文明生活的一部分。說到底,當年的 ”上帝“ 也是人營造出來麻醉自己的。
現在很流行的 “活在當下“,其實也是這樣一類謊話。不要想關注過去和未來,也不去考慮人生是否有意義,隻是專注、體驗和享受當下的生活。 如果這是一種理想的生活,那人類之外的動物就早就過上這種生活了。動物沒有時間觀念,不理解過去和現在的區別,它們也沒有上帝的視角以及由此產生的意義問題等等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它們才是真正地 ”活在當下“。
所以,把 “活在當下“ 翻譯成大白話,就是向動物學習,像動物那樣心無旁騖地生活。其實我們的老祖宗早就教導我們要過這樣的生活。他們主張要返璞歸真 、道法自然 等等,最真、最自然的難道就不就是動物們嗎?
前麵說過,所有的事物本身都沒有意義。意義,都是人為的,是人強加給事物的。當人們到了無法忍受沒有意義的生活時,他們終於發現自己尷尬地被套在這張意義之網中。人類通過語言,營造了一個龐大的意義體係。可是到頭來卻發現,作為意義的最終賦予者的人類本身,隻是一個無意義的存在。
在這種情況下,無奈隻能拋開意義,選擇 “活在當下“,哪怕向動物倒退。
不這樣又能如何,難道真的去自殺?對人來說,生命之輕不可承受,但動物就沒有這個問題。
回複 'mikecwu' 的評論 : 您是過於樂觀了。人說到底不過是一種碳基生物。支配人的還是動物基因。動物的欲望注定人類不可能永遠無限發展下去。到了某個地步,人類不是死於自相殘殺,就是死於自己製造出來的AI。
【加繆的問題】,西西弗斯,是唯物的問題。加繆試圖解決這個問題,他提出了好問題,但他的解法——照推石頭,還差得遠。
美國有個Mitchell Heisman自殺,留下了一本《死亡筆記》。他是個虛無主義者。但動物是趨利避害的,自發自覺地去自殺是不可能的。那麼這個人自發自覺地自殺怎麼是可能的。一種可能解釋是,人還是有自由意誌的,不徹底完全隻是傀儡,而是脫離了動物而成為萬物之靈。這如何可能?人若有自由意誌,那自殺隻是無數自由中的一個,沒那麼要緊。
對於佛教來說,不唯物,加繆問題根本不存在。可參見《西藏生死書》。
智慧到一定程度,必然會尋找生命的意義。如果尋找不到正確的意義,就會迷失方向,就會導致自殺,或者選擇不再繼續生育而中斷生命的延續,最終也導至生命的終止。
真正的智慧是意識地生命的延續在子孫後代。子孫後代帶有自己的DNA和知識教誨,他們就是自己肉體和靈魂的延續。人類共同發展科技,做一個好公民,一個好父母,教育和培養好子女,一代比一代強,一代比一代走得遠,最終人類可以走出地球,走出太陽係,發展成一個高級的星際文明,成為一個人類想象的“神”的級別的高級文明,就是每個人生活的意義。
有很多人有瀕死體驗,還有些人聲稱去過外星球或就是從外星球來的,他們對地球人和死亡的解釋也很有意思,別的不知道,我隻知道憑地球人現在的能力,太多東西我們看不見也無法認知,所以他們說的也不見得就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