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師範大學畢業之後, 被分配到南方某市的一所重點中學。那時的中國,中學師資狀況實在是讓人擔憂,在一個教研組裏,本科學曆者還不到三分之一,於是,我就被安排去教初中實驗班。靠著自己的努力,我的教學方法得到了學生與老師的認可,在教學崗位上站穩了腳跟。
第一年下學期的時候,我爸爸激動地給我講了一件事:爸爸有一位相交40多年的老朋友在這所中學被人打了!爸爸的朋友姓黃,也曾做過這所中學的校長,打人事件發生的時候,他正在市教委工作,到這所中學和領導班子開會。當時他們正在辦公樓的會議室裏,打人者張某來到會議室門口,讓黃伯伯出來。黃伯伯說,有什麽事進來說不行嗎?張某說,到門口來比較好。黃伯伯以為張某有什麽私事就走到了門口。張某對著黃伯伯就是幾拳,打得很重,黃伯伯咽不下這口氣,就告到了市教委。然而這所中學的領導班子都不敢作證,因為此人擔任督學,有點權勢,結果這件事就這麽不了了之了。
黃伯伯是個正直的人,他的夫人曾被錯誤對待過,黃伯伯沒有選擇離婚。他的夫人沒有遭受第二次打擊,他也給了他們的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而黃伯伯也因此沒能得到升遷。
黃伯伯肯定是在某些事上得罪了張某這個壞蛋。按照黃伯伯的為人,應該不會是黃伯伯有什麽不公正的地方。不管怎樣,打人就是不對的,是違法的行為,就應該受到處理。而這個學校的領導不作證,讓打人者逍遙法外,實在是讓人憤怒,他們枉為人師,遭人厭惡。
我當時住在學校的科學館。有一天晚上,剛被提拔為副校長的李某來到了科學館,跟我聊了一會兒。我問他,張某打黃伯伯的時候,他在不在場。他誠實地回答說在。我又問,那為什麽不作證呢?他帶著害怕的神情回答說,我惹不起張某。我頓時就覺得他很討厭,很瞧不起他!
後來,我和張某發生了口角。他的一句話徹底激怒了我,我朝著他衝了過去,張某害怕了,連連後退,躲到別人後麵,因為我當時年輕,不像手無縛雞之力的黃伯伯。
我在知道李某的態度之後,我在學校的行為發生了很大的改變。之前我低調,認真備課、上課。之後,我工作還是一樣,但是我開始找學校領導的麻煩。
我已經離開這所學校30多年了。爸爸和黃伯伯都已經不在了,我想起這件事仍然很氣憤。學校領導的姓是:楊,李,彭,劉。不知道還在不在人世。前3人都被我嘲諷過。特別是李,我教實驗班3年,那一屆7個班中我教3個,中考的時候,我們那一科拿了全市第一,李還批評我吊兒郎當。我反駁:你這話不是批評而是表揚。我吊兒郎當還拿了全市第一,不吊兒郎當的話,我能拿全省第一,認真搞一下能拿全國第一。李聽了,啊了一下,無言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