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 年在佛蒙特州的曼徹斯特,當地居民羅素·科爾文 (Russell Colvin) 消失得無影無蹤。此後不久,謠言說,在他失蹤之前,羅素因長期爭執而與傑西和斯蒂芬·布恩發生暴力爭吵。幾年過去了,一點一點地,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羅素可能已被謀殺。
1819 年,傑西向市民承認他和斯蒂芬在一起,在一次爭吵中,他看到斯蒂芬用一根棍棒將羅素打死。斯蒂芬被捕,在審訊期間,警方將他兄弟的陳述,以及監獄線人的陳述給他看,後者說斯蒂芬向他承認了謀殺案。斯蒂芬供認謀殺了羅素。像許多虛假供述一樣,斯蒂芬的說法與他兄弟和線人的說法大相徑庭,他被仍定罪並被判處死刑。在他預定的處決前不久,人們發現羅素在新澤西州多佛,還活著。對斯蒂芬的定罪被撤銷,但當他試圖為他的監禁獲得賠償時,他被拒絕了。法庭說斯蒂芬被定罪是因為他認罪了,所以隻能怪他自己。
資料來源: Edwin Montefore Borchard’s 1932 classic Convicting the Innocent: Sixty-five Actual Errors of Criminal Jus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