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散記
(增訂本)
徐家禎
第卅三章
阿德萊德的治安
(下)
(接上文)我的房子也在城東,因為朋友們都說城東地區較好一點。想不到我 在國外近八年從來沒有跟警察打過交道,一搬進去第二天就去麻煩警察了。 雖然此事與治安的直接關係不大,說起來倒也頗有趣味。
我的小屋有個小院,院子用鉛皮的矮牆圍著,牆外又是一幢較大的 房子,是我的後鄰。我搬進新址第二天,正在屋裏屋外整理,隔牆院子裏 走過一位中年婦女,看見我在院裏,就向我打招呼:
“你好! 是新搬來的嗎? 你這房子不錯,是買的還是租的?多少錢?”
我覺得很奇怪: 西方人一般很少詢問對方關於金錢的事,尤其是初次見麵,怎麽那女人一見我麵就那麽直問不諱呢? 不過既然是鄰居,說不定以後天天會隔牆相見,還是大家搞好關係為妙。於是,我回答了她的問 題,也問了她一些問題,知道她原籍墨爾本,與丈夫離了婚,在那幢房子裏住了一年多,是租的屋子。我正想結束閑談,回到我原來在幹的事上去, 她忽然說:
“如果你不介意,我能不能借你的電話用一下?”
我又有些奇怪: 難道她家裏電話都沒裝? 這似乎有點不可相信。但她問得如此客氣,我們又是近鄰,難道這樣的小事也忍心拒絕? 於是我說:
“當然不介意。我搬來這裏之前你也常來打電話嗎?”
“不,他們......” 她做了一個對我以前屋主不屑一談的臉色,又繼續 說: “公用電話打一個多少錢? 三毛錢吧? 我付你。”
“不! 不! 不用了!” 鄰居要打個電話難道我還要收錢? 我當然拒絕。
過了一會兒,她兜到我的前門,站在我的客廳門前,一隻手裏拿了一枝未點燃的香煙,另一隻手裏拿了一串鑰匙。一進門,她就問我: “你有沒有火柴? 借我點個火?”
我說: “我不抽煙,也沒有火柴。” 但看她還在東張西望似乎在想證實我房裏到底有沒有火柴似的。雖然我不太高興,因為一般有教養的西方 人從來不在沒有得到別人同意之前就在別人屋裏抽煙,何況我已告訴她: 我不抽煙,然而,既然是鄰居嘛,別太苛求別人啦。我說:
“你一定要抽煙,我就點燃煤氣讓你點煙吧!”
說著,我用點火器點著了煤氣灶。
她點了煙,就用起我的電話來。我不知道她究竟是好人壞人,再說我在麵對麵跟她說話時似乎聞到一點酒味,決定要防她一腳,於是裝作在廚房整理東西。隻聽見她在電話裏左一個“親愛的”,右一個“寶貝的” 跟對 方閑聊,根本沒有重要事,大概是跟男朋友說話。電話打到一半,她又問 我:
“能不能倒一杯水給我?”
我不太高興,仍從茶壺裏倒了一玻璃杯水給她。她喝了一口,對我 說:
“溫水? 有沒有冷的?”
我很不高興了,冷冷地回答: “沒有!” 不再換水給她,隻希望她早 早打完電話離開。她倒不再堅持。
又打了三、四分鍾,她總算打完了電話。我鬆了口氣,想: 這下她總可以走了。送她走到門口,她突然站住了問我:
“我的錢包呢?”
我說: “你進來時我並沒有看見有什麽錢包。你一手拿著一支煙,煙 已抽掉了; 另一手拿著一串鑰匙,現在鑰匙還在你手裏。哪兒有錢包?”
“我記得肯定有錢包,”她堅持,“否則我怎麽坐出租汽車來?”
“你坐不坐出租汽車是你的事,我沒看見; 我也沒看見你的錢包。你進來是打電話來的,現在電話已打完,請你走吧!”我終於忍不住下起逐 客令來。
誰知我的逐客令不靈。她說: “沒有找到我的錢包,我不走。”
說著,她回進屋來,在我房間裏放著的一個個紙箱裏亂翻起來,甚至還想進裏屋去看,好像搜查、抄家!
我真光起火來了,一麵關上通裏屋的門,一麵說: “你再這樣胡鬧, 我要去叫警察了!” 說著,我拿起電話簿,裝作要找警察局電話,想嚇唬 她一下。
不料,她見我拿著電話本,說: “來,我幫你找電話!”
我知道她是真的醉了,但是除了打電話讓警察來將她帶走之外,我別無他法。我打電話到警察局簡單講了情況,警察說: 馬上就來。
放下電話,我想: 最好用辦法穩住她的情緒,以免她在警察來到之 前大吵大鬧,打壞我的物品。我拖出椅子請她坐下,有一句沒一句地跟她亂聊起來。她一邊回答我問題,一邊在我桌上的一堆信裏亂翻。一封信掉到了地下,她彎下腰去拾,一下子失去平衡,跌倒在地,後腦勺很響地碰 在牆上。我倒嚇了一跳,生怕她碰得頭破血流,等一會她可誣告我打她。 幸虧沒有什麽,她自己站了起來。
不一會兒,我從客廳的落地長窗中看見兩名身材高大的警察來了, 連忙去開門讓他們進來。他們到了客廳,看見坐著的女人,就“哦”了一聲, 顯然是認識她的。於是,也不問我詳情,徑直直到女人旁邊,嚴厲地說:
“你在這裏妨礙了這位先生的生活,如果你不離開,我們就要逮捕你 了。”
那女人並不動,卻也不再提“錢包”的事。警察等了半分鍾,見沒動 靜,就動手扶她起身,攙她出去了。臨走,還客氣地對我說了聲: “對不 起!”其實,那女人在我屋裏鬧事並不是警察的責任,警察更不是那女人的家屬,我不知道他們向我道什麽歉。
最使我窘迫的倒是警察將女人押出時,我的左鄰的一位婦女剛開車下班回家,我搬過來住才一天,那天是第一次見到這位鄰居,第一次見麵就讓她看見警察從我屋裏押了個女人出去,她會對我如何想法呢! 我連忙 過去跟她打招呼,講事情經過。她說:
“這個女人呀,我知道,經常喝醉酒!”
原來那個醉鬼還有點名氣呢,難怪警察也認識她!
這件事就這麽過去了,但我提心吊膽了好幾天,因為我懷疑那醉女 人是否找借口來我的屋內看看究竟有什麽值得偷的東西,或者看看有幾個 人住在這裏。現在她什麽都打聽得一清二楚了,不是趁我上班時可大膽動 手了? 我那矮牆誰都翻得過來,大落地窗也可設法打破或撬開。於是,每天回家我都覺得有可能看到一片“箱翻櫃倒”的景象。但過了幾周,倒也太平無事,而且不久,那醉女人的身影也不再見到,看來搬走了。於是,我放下了一樁心事。
不過自發生這件有點近乎可笑的事後,我總有種不安全感,竊賊會闖進我家的陰影總籠罩著我的心。何況現在我家已沒有房東住在近旁,隨時會走過我窗前,替我留心有沒有不速之客的闖入了。我最擔心的東西是我九年來在南北半球搜集起來的大批唱片、磁帶和音響設備。尤其是前者,不但是我室內最名貴的財物,而且如果被偷了之後,即使有了錢也不可能再照式照樣重新置齊的了。我室內別無特別值得偷的東西: 簡單的家具、用了六年的小電視、衣服鞋襪,即使拿走一些也並不會使我特別沮喪。
考慮了幾周,我決定要主動采取安全措施: 買室內財產保險、裝安全鐵門。保了險,即使偷走的唱片要不回來,也不可能搜集得那麽齊全了, 但有了保險公司賠的一筆錢,總會有“東山再起”的資本,心理上也可有點 安慰。在保險公司一問,才知道不能單保唱片,要保就得將屋內一切設施 全保在內,包括地毯、窗簾。我有點不解:
“難道有小偷還會來偷我地毯和窗簾嗎?”
那位女職員說: “保險不單為了防小偷,還要防火災和洪水呢! 有些東西看來不值錢,損壞了再去添置樣樣都要花錢去買。”
她言之有理; 再說,這是規定,於是隻好一古腦兒全保了。不久, 又花了幾百塊錢裝了安全鐵門,安全感就增加了不少。
不久發生的幾件事,倒似乎證實了我所實施的安全措施不無道理。
那是我父母來南澳不久。有一晚,我們三人出去吃晚飯。像往常一 樣,我讓母親把車間門拉上,並不鎖住,因為車間內沒有特別值錢的東西可偷。雖然從車間可通進後院,但後院中也沒什麽東西。半夜回來,母親 發現車間門打開了。我想可能母親沒把門關緊,風一吹,彈了開來。再看車間內,什麽都沒少,於是大家安心回房睡覺。第二天一早,母親要清掃院子,發現一把掃帚和一個皮管上的噴水嘴沒有了,遍尋而不得。至今我 們仍不知道是誰有膽量打開車間門闖入別人院裏,卻隻有膽量偷價值十多 塊錢的小東西。即使在我車間和院裏,也有比這兩樣東西更值錢得多的可拿呢! 不過自此之後,母親實行了“堅壁清野”政策,連掃帚都用後鎖入洗衣房內; 而我,則離開半小時以上就將車間門鎖上。
又過了幾個月,鄰居一個小青年問我院裏少了東西沒有。他說,昨天聽見外邊有人聲,他沒起來看,今天發現院裏兩個塑料花盆沒有了,一 堆泥則幹幹淨淨倒在牆角。我跟他過去看看,見地上似乎還有一串腳印。 但我還是不懂,為什麽那賊會翻牆而入,卻隻偷值幾塊錢的花盆。聯想我上次失竊的也跟園藝有關,如果竊賊是同一人,倒可跟竊書的“書賊”相比, 也有點風雅不俗呢!
再過了不久,鍾醫生告訴我,她妹妹所住的房子被人撬進,首飾、 現錢,連微波電爐都被搬走,但電視倒沒拿。她當然報了警,警察說: “小偷都這樣,故意留點東西,下次可以再來。” 嚇得鍾醫生妹妹從此不敢住在自己家裏,而搬到鍾醫生家去寄居了一段時期,直到後來自己買到了一幢房子 —— 就在警察局隔壁!
在我暗暗為自己已買了保險而高興的時候,再仔細一想:即使小偷至今一張唱片都沒來偷去,我兩年中付的保險費已夠買差不多二十張激光 唱片(CD)了。這樣付十年,損失不跟來一次小偷差不多了嗎? 但是, 難道我因為付了保險費,就寧願來一次小偷,讓保險公司賠我損失嗎? 當 然不願。所以看來,不管我著不著偷都已輸定了。難怪我告訴學生博我買 保險的事時,博說:
“我才不買保險呢! 偷不偷聽天由命,何必庸人自擾!” 看來,或許我也應該這樣。(注 1)
(全文完)
一九八八年十月二日
於阿德萊德東城書屋
注 1: 憑良心說,阿德萊德的治安應該說還是相當不錯的,至少比起其他大城市來, 比如: 悉尼、墨爾本或者紐約、倫敦。我在這個城市已經住了整整四十年了, 除了文中所說的遺失過一把掃帚和一個噴嘴外,什麽東西都沒有丟失過。郵局送來的包裹、郵件,就放在馬路邊上沒有鎖的郵筒裏,走過的人都可以看見, 但也從來沒有被人拿走過。快件送來的大包裹,家裏沒有人,就放在門口地上, 四十年也沒有丟失過。
當然,與其他所有城市一樣,治安的好壞也與地區有關: 一般來說,比較高尚一點的住宅區,治安就好一點; 差一點、窮一點的住宅區或者商業區, 治安就差一點。在阿德萊德,東邊和東南邊的治安,就顯然要好過北邊和南邊的區。山上地廣人稀,深門大院多,治安當然就更好了。阿德萊德的房子大多是沒有圍牆和大門的。有的房子有圍牆,也低得一腳可以跨過去; 有的房子有了大門,白天也洞開著,不關,或者根本就沒有鎖,把機關扳開就人人可以進 院子去。我搬到山上斯陡林鎮去後,隻要有人在家,大門總是敞開著。有時上 班回家,發現門忘記鎖了,卻也平安無事。十多年前搬到了刻來佛寺,樓下的汽車間經常停著兩輛汽車,白天也基本上不關門的時候多。車間與我平時坐著 的書房離得很遠,既看不到,也聽不見,但從來沒有少過東西。
不過,自從搬到刻來佛寺後,倒發生過一件有趣的小事,可見阿德萊德的治安和警察的處事之道。
2010 年中,我們搬進這棟由一對英國老夫妻設計、建造的房子時,房子 還是新的,因為老夫妻一建好房子,就決定移回英國老家去住了,所以,連花園都來不及做,門口郵筒都沒放。我們搬進去後,就去買了一個鐵製的、很簡單的郵筒,豎在我家的汽車道邊上沿馬路的地方。我們門口這條馬路,除了 local traffic (鄰居的車輛),還有散步的行人,根本沒人也沒車經過,非常冷僻安靜。郵筒安好沒幾天,忽然一天早上,我發現插在泥地裏的郵筒不翼而飛 了! 我去兩邊鄰居家敲門問,有沒有聽見昨晚路上有什麽嘈雜聲,他們都說沒有。在離我家開車五分鍾的斯陡林鎮上,有一個警察局,於是我就撥了電話, 報了案。當然,我想,這樣的小事是沒有人會去認真偵查的。打好電話不久,我就去前院掃樹葉去了。不久,我看見一輛警察車朝我門口開過,我也沒有在 意。不一會,這輛車又開了回來,就停在我家院子門口。我走過去問有什麽事, 隻見一位警察從車中伸出頭來問我:
“你是不是早上打電話報過遺失郵筒的事。”
我答道: “是呀。”
他說: “你看看車子後座上,有沒有你的郵筒?”
我透過車窗望進去,後座上放著五六個大小不一的信箱,我家的也在其 中。我謝了警察問他,是哪裏找到的。他說:
“我知道一定是昨晚有哪幾個小孩子鬧著玩的,於是就開車在附近兜兜, 就在你那條街的拐角處樹叢裏,發現有人扔著的這幾個郵筒。”
噢,原來如此! 不過奇怪的是,我們這條街和附近的幾條街上,從來沒 有看見過有什麽青少年在遊蕩呢! 看來,那晚他們一定不止拔了我家一個郵筒。 直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是哪幾個小孩鬧的事。不過,自此以後,我在此住了 13 年了,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治安方麵的事情。
不管如何,斯陡林的警察隻花了一小時就找到了我的郵筒,工作效率也可謂不低吧! 不久,我發現,斯陡林鎮上的警察局原來一周隻有三天上午是有 警察值班的,其他時間都關門落鎖、空無一人。再過了幾年,這個警察局幹脆 永久性地關門大吉了。可見,這個地區大概治安太好,警察無事可幹,政府就 樂得節省開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