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續憶》
第十章
我與筆友的故事(注 1)
徐家禎
筆友寄給我的明信片和郵票
前言
在現在的電子網絡時代,年輕人隻知道“網友”,可能從來沒有聽見過“筆 友”這個詞。事實上,用微軟的中文軟件打字,詞匯聯想時出現的也隻有“網友”, 沒有“筆友”。可見,“筆友”一詞已經陳舊、過時,因而,也應該淘汰了。
不過,既然“筆友”這樣東西曾在曆史上出現過、存在過,那麽,就有談 論的必要。至少,對於不知道“筆友”是怎麽一回事的年輕人,看了我的文章也 會增長一些曆史知識。正如同我看一篇講過去父母包辦、媒妁介紹的婚姻文章 時,對舊時的婚姻情況會增長知識一樣。
現在的年輕人要認識朋友,隻要打開電腦,連到網上,於是介紹朋友的 網頁比比皆是。隻要找了一個網友,用 msn 也好,QQ 也好,Yahoo Messenger 也好,立時就可以網上談話,甚至通過 webcam 視頻,馬上可以網上見麵。即 使真要麵見,也不是難事:在同一城市的網友,當天可以約見;即使在外省或 者外國的網友,在這地球變得越來越小的現代社會,要見個麵也絕對不是不可 能的事情。當然,雖然整個交友過程隻要幾個小時,甚至幾分鍾,在全世界無 論何處的朋友馬上就可以認識,方便是方便,快捷是快捷,不過,網頁上經常 提醒年輕人:不要在網上告訴別人你的手機號!不要把你的銀行賬號和信用卡 號告訴別人!跟網友見麵要警惕!等等。可見,網上交友也有一定的危險性。
以前交“筆友”,尤其是國外的“筆友”,除了通過親戚、朋友、同學、老 師介紹,唯一的途徑是通過畫報和雜誌。這些畫報和雜誌上往往有一個讀者來 信欄,幫助各國青年認識國外的筆友。於是,信件來往、交換照片、寄贈禮物, 一來一去的郵件,少則兩三個星期,多則兩三個月。至於要跟“筆友”見麵,對 於大陸中國人來說,那很可能是一輩子都辦不到的事呢!既然交的“筆友”可能 一輩子都見不了麵,那麽還會有任何危險性嗎?當然!不過,那是完全不同的 另一種危險。弄得不好,也會無中生有地招來牢獄之災、甚至身敗名裂、家破 人亡的災禍!
我與筆友的故事覆蓋了三十年之久,起起伏伏,幾次“柳暗花明又一村”, 像精心設計的虛構小說一樣,其實卻句句都是實話。
注 1: 此文發表於我在墨爾本《海潮報》上所開的“東城隨筆”專欄上,從 1989 年 8 月 3 日至 9 月 21 日,分八期連載。收入本書時有所改動,並加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