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續憶》
第一章
外公、外婆及其他
六、袁忠節公
徐家禎
袁旭畫像
我外公的親母故世之後,他父親又娶了一位白氏作續弦。白氏之父是武 官,湖北人,但我母親不知道他名字、官職,現在已無法查考其生平事跡了。 白氏過門一年後,一次回娘家去,突然得急病去世,沒有子女留下。那時我外 公還很幼小,隻記得半夜白家來敲門報喪,然後披麻戴孝地出喪。
白氏之後,外公的第二位繼母是袁氏。袁氏是清朝光緒年間太常寺卿袁 旭的女兒。根據《中國人名大辭典》,我的第三位太外婆袁氏的父親袁昶的生 平事跡如下:
“袁昶,清桐廬人。字爽秋。光緒進士。官戶部主事。 累擢徵寧池太廣道、江寧布政使。條列時政二萬餘言,多 議行。官至太常寺卿。庚子拳亂作,力言拳匪不可恃,外 釁不可啟,忤首禍諸臣。被誅。生平學說,不主故常,而 一返於平實中正。尋近複原職,諡忠節。”
其實,袁昶還有一號,叫漸西村人,辭典上沒提到。據說,有人給他算 命,說他會有“牢獄之災”。為了禳避,袁昶在安徽當蕪湖道時,特地在衙門口 製一站籠。站籠在清代是囚係犯人的一種刑具,是一個大籠子,放在官衙門口, 讓犯人戴了鐐銬站在裏麵,含有示眾之意。現在在有些曆史故事片中還可看到。 袁昶每天早上自己到站籠裏去站一會兒,這叫“魘勝”,意思是既然命裏有“牢獄 之災”,那麽他每天在牢籠裏已站過,算是“應破”了。誰知以後不但有牢獄之災, 甚至還有殺身之禍呢!
袁爽秋又認為在地方做官容易被人在皇帝麵前講壞話,大則性命所關, 小則罷官落職,這可能會是有“牢獄之災”的根子,因此請求調任京官。清代做 京官生活清苦,但比較安全,因為離朝廷近在咫尺,耳目接近,不易被人說壞 話。後來,袁終於調到京都,任太常寺卿。這一官職比較清閑,是主持皇帝祭 祀、接見外賓等事的職務,好像現代的禮賓司司長。官職既不太大,又無甚油 水,不會遭旁人妒嫉,所以他認為比較安全,可以逃過惡運。誰知命中所定, 在劫難逃,最終仍沒得到好下場。
袁忠節公旭像(來自百科百度)
袁當京官之時,適值義和團作難。那時皇太後慈禧已不信任光緒帝,把 他軟禁起來,並想乘機害死他。歐美各國見清政府腐敗軟弱,無力對付拳匪, 就組織八國聯軍進攻北京,並利用皇帝及太後的矛盾,要求慈禧還政於帝。而 這點正好戳到她的痛處,於是她宣布即使危及大清江山也必在所不顧,要與洋 人鬥到底。義和團乘機提出“扶清滅洋”的口號。清朝一批大臣,如載漪、毓賢 之流也迎合慈禧心意,提出“拳匪可恃”,主張依靠義和團的力量去抵抗八國聯 軍。一九 00 年,光緒二十六年七月中,北京告危,慈禧連續幾天召開國務會 議,討論國策而未能決。
正在此時,以太常寺卿袁昶、吏部左侍郎許景澄、兵部尚書徐用儀為首 的幾位大臣上奏慈禧,指出:“拳匪不可恃,外釁不可啟”;說目前國家的混亂 狀態均因載漪之流縱容拳民、信崇邪術、誤國殃民,請嚴懲禍首毓賢、裕祿、 黃福祥等人。本來,此事與袁昶所負責的事務並無直接關係,他是完全出於一 片愛國之心向慈禧獻救國大計。他們三人的建議是否正確,曆史上說法不一, 這裏不去管它,但其忠誠之心是顯而易見的。
誰知,這一奏章不但直接得罪了慈禧太後,而且也得罪了那批縱匪亂國 的奸臣,於是,他們在慈禧麵前挑撥離間,不到一周,慈禧就下上諭曰:
“吏部左侍郎許景澄、太常寺卿袁昶,屢次被人奏參, 聲名惡劣;平日辦理洋務,各存私心;每遇麵見時,任意 妄奏,莠言亂政,且語多離間,有不忍言者,實屬大不敬。 若不嚴行懲辦,何以整肅群僚。許景澄、袁昶均著即行正 法,以照炯戒。欽此。”
第二天,七月二十九日,袁、許二人就被砍了頭。袁昶終於沒有逃脫算 命先生預言的、命運早已織就的羅網。
據傳,袁等行刑時,監斬官為大學士趙舒翹。趙對袁等出言不遜。袁曰: “爾不出三年,亦將在此地步我後塵矣。”後來,八國聯軍進京,清帝屈膝求和。 聯軍提出首先要嚴懲招事的十一個大臣,袁昶奏章中所列要求懲辦的人都在其 中,也包括了那個趙舒翹。太後那時已走投無路,隻好照辦。十一人流放的流 放、囚禁的囚禁、發往極邊充當苦差的充當苦差,除一個名剛毅的已病故外, 其餘都無好下場。趙舒翹據說是賜自盡的,果應了袁昶之咒。不過,根據史書所載,慈禧下詔嚴懲十一奸臣是在同年十一月十三日,離袁昶等被誅僅三個半 月,而不是三年。
袁昶等上奏章及被誅之事,不但所有有關清代曆史的書上全都提到,而 且《清宮秘史》那部電影中也有詳述。我看過電影,記得那時我父親已告訴過 我,電影中那個被殺頭的人就是我太外婆的爸爸。當時聽了,真會全身起雞皮 疙瘩。
嚴懲奸賊之後,慈禧當然隻得為袁昶等平反昭雪,於是諡袁昶為忠節公, 在杭州西湖邊以前有一“三忠祠”,就供有袁昶、許景澄、徐用儀三人的牌位, 現已拆毀。徐用儀也是被殺了頭的,但在我引用的上諭中並未提到他的名字, 可能在另一上諭中,我未找到。
袁旭像 (網絡圖片)
袁昶被殺時,他女兒袁氏已在高家作媳婦,即我外公的第二位繼母。據 說消息傳來,她在房裏大哭一場。大概那時也和現在一樣,如果親人被當作“反 革命”槍斃了,即使是自己父親也不便公開憂傷的,那時,即使中國一向提倡的 傳統“孝道”也不再適用了。
當時,袁氏的丈夫,即我外公的父親已死。袁氏思想十分新式,並無“守 節”的觀念。於是,守靈三年之後,她向她的公婆(即我外公的祖父、母)提出 要回娘家去了,從此不再回高家,那叫“大歸”。我外公的祖父、母思想也極開 通,並不為難她,答應了她大歸的請求。袁氏在公、婆前拜了一拜,帶了全部 嫁妝,回了袁家。隻留一麵很大的紅木穿衣鏡給我外公,作為紀念。
據我外婆說,袁氏回娘家後開學校、穿洋服、戴禮帽、著高跟鞋,十分 新式。後來又嫁了一位日本留學生。但是,可惜因為難產而去世。
這就是我第三位太外婆的故事。
北京菜市口法場 (網絡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