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弗雷特 · 愛德華 · 豪斯曼 小傳
(Alfred Edward Housman,1859-1936)
徐家禎
阿爾弗雷特 · 愛德華 · 豪斯曼,英國最偉大的古典學者之一、著名詩 人。1859 年 3 月 26 日出生於伍斯特郡(Worcester)布倫斯格羅福鎮 (Bromsgrove)郊外一座屋子裏。他母親叫莎拉 · 簡 · 威廉姆斯 (Sarah Jane Williams),她是格羅斯特郡(Gloucestershire)的伍德卻斯特 (Woodchester)人。1858 年,她與愛德華 · 豪斯曼(Edward Housman) 結婚,第二年就生了 A. E. 豪斯曼。他家一共有七個孩子,A.E. 豪斯曼是 老大。豪斯曼的母親在豪斯曼十二歲生日那天去世了。豪斯曼的父親是鄉 村律師,蘭開夏郡(Lancashire)的蘭卡斯特市(Lancaster)人。1873 年,他又娶了他的表姐為妻。在 A. E.豪斯曼的兄弟姐妹中,除了他,還有他的 弟弟勞倫斯(Laurence)和妹妹克萊蒙絲(Clemence)也成了著名作家。
豪斯曼誕生地
豪斯曼念過兩所學校:一所在伯明翰(Birmingham),一所在他家 鄉布倫斯格羅福鎮。在學校時,他學業上成績優秀。他的詩歌曾在學校得 過獎。1877 年,他贏得了牛津大學聖約翰學院(St John’s College, Oxford) 的獎學金,學習古典學(Classics)。所謂“古典學”,就是研究古代文明的 學科,特別是研究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文學作品。
豪斯曼性格比較內向,但是在牛津時,他與兩個室友結成了終生的 友誼:一個就是慕希斯 · 傑克森 (Moses John Jackson (1858-1923.1.14),另一 個是 A.W. 普拉特(Alfred W. Pollard, 1859-1944, 目錄學家,莎士比亞研究 專家)。傑克森不是古典學的學生,他學的是理工科,但是他與豪斯曼和 普拉特合住一個宿舍。作為同性戀的豪斯曼愛上了傑克森開朗直率的性格 和矯健俊朗的外貌,但是,傑克森並不是同性戀,所以,雖然他們是好朋 友,但是傑克森無法接受豪斯曼的愛。
豪斯曼故居(1860-1865)
豪斯曼在牛津大學一開始學習成績非常優秀,但是在期末考試時, 卻不知什麽原因得了一個不及格。有學者分析說這是因為他與傑克森在一 起的時間太多,而且他對傑克森的愛無法得到回報,使他非常傷心,所以 分了他學習的心,才不及格的。但也有學者更客觀地分析這一事件,認為 豪斯曼那時過分自信,他過分重視古典文學原文的考證和分析,而忽略了 曆史背景和哲學內涵,因此才沒通過考試。還有學者認為,那時他父親的 重病也使他無法專心學習。不管怎麽樣,這是對豪斯曼學業上極大的打擊。 雖然,牛津大學允許學生重新補考,但是,補考成績再好,也隻能得到一 個“及格”。
離開牛津之後,豪斯曼在倫敦的專利局(the Patent Office)得到了 一個工作機會。其實,是傑克森首先在那裏找到了工作,後來他幫豪斯曼 也在那裏謀到了一個職位。在倫敦工作期間,豪斯曼和傑克森以及傑克森 的弟弟阿達爾伯特(Adelbert)三人合租了一套公寓。1885 年,豪斯曼突 然搬出了這個公寓,自己另找了一個住宅。其原因如何,當然我們都不得 而知,但是大家廣泛的看法是:因為豪斯曼向傑克森表白了他對他的感情而遭到了拒絕,所以,豪斯曼才搬出去的。但是不管如何,他們倆還是保 持好朋友的關係,經常碰頭。直到兩年以後,傑克森接受了印度一個學校 校長的職位,離開了英國。很可能,傑克森想在他們之間保持更遠的距離 吧。1889 年,傑克森回英國一段很短的時間,他是回來結婚的。雖然在英 國期間他與豪斯曼碰過頭,但是,傑克森沒有告訴他結婚的消息,更沒有 邀請豪斯曼參加他的婚禮。豪斯曼是等傑克森夫婦離開英國回印度去後才 知道他結婚的消息的。但是,他們倆以後還是保持聯係,而且傑克森還請 豪斯曼做他一個孩子的教父。
豪斯曼故居(1873-1878)
1892 年,傑克森 27 歲的弟弟阿達爾伯特去世,豪斯曼寫了幾首詩悼 念他,其中有一首就用他名字的縮寫 A. J. J. 做題目,後來收集進《更多的 詩歌》(More Poems, 1936)這本詩集裏(第 42 首)。
在倫敦期間,豪斯曼繼續他的學術研究。他白天在專利局上班,做 的是相當單調而程式化的工作,晚上就在圖書館中看書、做研究。他在很 多學術期刊上發表古典學的論文,但是他自編的一本研究古羅馬詩人普羅 佩提烏斯(Sextus Propertius, 45-50 bc-15 bc ?)的論文集卻沒有被牛津大學出版社和麥克米蘭出版社(Macmillan)接受出版。後來,在豪斯曼去世 後,根據他的遺囑,他弟弟勞倫斯銷毀了這本論文集的手稿。
到了 1892 年,他的研究成果使他在學術界中的名聲逐漸響亮起來。 這一年,他得到了倫敦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的拉丁文教 授之職。豪斯曼早期的研究主要在拉丁文和希臘文這兩個領域,但是後來, 他把他的研究重點專注到拉丁文上。有人曾問他為什麽不再繼續研究希臘 文,他說:“我覺得我不可能在兩個領域都得到優秀成果。”可見,豪斯曼 在學術研究方麵非常重視研究的質量。1911 年,他得到了劍橋大學三一學 院的肯尼迪拉丁文教授(the Kennedy Professorship of Latin at Trinity College, Cambridge)一職。他在劍橋任教,一直到他去世為止。
從 1903 年到 1930 年,豪斯曼出版了他編輯並評論的馬庫斯·曼尼裏 烏斯(Marcus Manillius,公元一世紀前後)的五卷巨著《天文》 (Astronomica)。他還出版了《尤維納諾》(Juvenenal,1905)和《盧 坎》(Lucan,1926)兩本研究專著。這幾本書奠定了豪斯曼作為著名古典學 者的基礎。他的這些著作,至今還是古典學者必讀的著作。豪斯曼在英國 古典學術界的地位很高,有人甚至認為他“不但是他那個時代唯一偉大的 英國古典學者,而且也是任何時代、任何地方少有的偉大學者之一。” (Charles Oscar Brink)
豪斯曼對自己的研究要求很高,對同行們的研究要求就更加嚴格了。 他對同行的批評往往是非常嚴厲而不講情麵的,有時甚至可以說是非常苛 刻而使人感到難堪的。比如,他在 1921 年一篇題為〈文本評析中的思考應 用〉(The Application of Thought to Textual Criticism)的論文中說:“評析文 本這一工作完全不像牛頓研究星球的運轉,而更像是一條狗在抓虱子那 樣。”他常常批評他的同行學者們愚蠢、懶惰、一無所成,他一次批評一 位學者的研究說:“(他的)知識很豐富,方法也對頭,但是除了這些還需要一樣東西,那就是頭腦。在你的肩膀上應該長一個頭腦,而不是長一 個南瓜;你頭腦裏要有腦子,而不是裝滿布丁。”
豪斯曼的一些同事和學生也回憶說,豪斯曼對學生非常嚴厲,有時 候簡直到了讓學生感到受侮辱的程度。有的女生曾被豪斯曼批評得哭過。 他上課很少眼睛看著學生,隻管自己講課。但他的學生都覺得他的講課非 常生動、幽默、尖刻。他記不住學生的名字,尤其是女學生的名字。據他 的年輕同事 A.S.F. 高 (Andrew Gow, 1886-1978,英國古典學者)回憶,豪 斯曼說:“要是你硬要我記住簡訥絲小姐和魯濱孫小姐的區別,那麽,我 就會忘記詞語第二格和第四格的變化了。”在他的學生中,最有成就的是 艾諾克 · 鮑威爾(Enoch Powell, 1912-1998),後來成了英國政治家、古典 學者和作家。
豪斯曼性格比較孤僻。他業餘時間喜歡在鄉間散步,他喜歡天文學, 喜歡坐飛機旅行。平時度假的地方是法國。
豪斯曼墓地和櫻樹
雖然豪斯曼是詩人,但他平時很少談論他的詩歌。他認為詩歌比學 術研究低一等。他除了在 1933 年做過一次演講談論他的詩歌以外,幾乎從 來沒有談過自己的詩作。在那次題為〈詩歌的名稱和性質〉(The Name and Nature of Poetry)的演講中,他認為:詩歌是感性的東西而不是理性 的。
豪斯曼墓碑
豪斯曼 1936 年去世於劍橋。終年 77 歲。他的骨灰被葬在西羅普郡魯 德婁鎮的聖勞倫斯教堂外麵,在墓旁種了一株櫻桃樹,作為紀念,因為他 的名詩〈最可愛的樹〉(《西羅普郡一少年》中第 2 首)就是寫的櫻花。 可能因為這株櫻花死了,在 2003 年,豪斯曼學社又在附近新種了一株櫻 花。
在倫敦生活期間,豪斯曼開始寫詩。1896 年,他把 63 首詩集在一起, 編成《西羅普郡一少年》(A Shropshire Lad,1896),這是豪斯曼的第一 本詩集。但是這本詩集的出版並不順利。他被幾家出版社拒絕之後,決定自費出版。第一次隻印了 500 本,有一部分運到美國去銷售。書賣得並不 好。一直到後來,大家才注意到這本詩集的價值,於是就熱門起來,後來 又添印了無數次。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這本詩集成了英國年輕人中的熱 門詩集,幾乎大家都能熟記這本詩集中的一些詩歌。一直到現在,這本詩 集還在不斷出版新版。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豪斯曼把沒有編進《西羅普郡一少年》這本 詩集中去的詩歌收集起來,又編成一本詩集。1922 年,他得到好友傑克森 在加拿大病重的消息,趕快把這本詩集重新整理了一下,送去出版,在 1922 年年底,傑克森去世前幾個月,寄到他手中,讓他讀到自己的這本新 作。這本詩集的題目是《最後的詩集》(Last Poems, 1922),因為他覺得 他在去世之前是不可能再寫詩了。
1936 年,豪斯曼去世,他的遺囑執行人是他的弟弟勞倫斯。他的遺 囑中說勞倫斯可以出版他認為值得出版的詩作。於是,勞倫斯在 1936 年很 快就出版了豪斯曼的第三本詩集《更多的詩歌》(More Poems, 1936)。這本 詩集,以及豪斯曼生前自己出版的兩本詩集,就是豪斯曼的主要詩作。
後來,勞倫斯在 1939 年編的《詩選》(Collected Poems,1939)中, 又加了 23 首詩歌,叫做《詩歌外編》(Additional Poems)。但是,這組 詩從未單獨出版過。
豪斯曼的詩作數量不大,以上所說的這四部分詩歌(包括三本詩集 和那部分沒有獨立出版的詩歌),一共隻收了 177 首詩(有人說豪斯曼的 詩共有 179 首,還有人說“不到 200 首”,我不知道他們還把哪些詩歌也算 了進去)。我想,豪斯曼詩歌數量不多的原因之一是因為他把大部分時間 和精力都放在古典作品的考證和研究上了。學術研究和文學創作兩者很多 時候是很難同時進行的,因為這兩種工作要用大腦中不同部分的神經和細 胞。學術研究是理性的工作,類似於科學研究,需要大腦的邏輯思維;文學創作,尤其是寫詩歌,則是感性的工作,需要大腦的情感衝動。要讓大 腦的這兩個部分同時工作很難。這點,我自己就很有體會。我在大學教學 27 年之久,除了教課,最主要的精力是做學術研究、寫學術論文。而我個 人的興趣愛好,則是寫作散文和翻譯詩歌。我發現,我從來不能在這兩方 麵的創作都同時得到一樣可觀的成績:要麽有些年份在學術著作上有一定 的成績,要麽有些年份在文學創作上收獲較大。其原因就是我覺得我無法 讓大腦的兩個不同部分同時工作。我想,豪斯曼一定也有這樣的問題。另 一讓豪斯曼詩歌創作較少的原因,我想一定是他對詩歌寫作的要求很高。 在劉新民和楊曉波合譯的《豪斯曼詩全集 · 序》中,提到豪斯曼 1933 年談 他自己的詩歌那次演講,說:“他將寫詩喻為珠母育珠,母貝受傷分泌粘 液以求自愈,久而成珠 —— 這實在是詩人的自喻了。”也就是說,豪斯曼 一定要在自己“受傷”之後,才能分泌出“詩”來作為“自愈”。所以詩是治療 他自己精神創傷的良藥,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服用或者能夠製造出來的。 周煦良在他翻譯的《西羅普郡少年》這本詩集的《譯者序》中也提到同一 篇演講,他說:“(豪斯曼)講到他寫詩往往是在身體多少欠爽時,所以, 寫詩的過程對於他來說雖是愉快的,但一般說來,也是激動和耗費精力的; 換句話說,他隻有極端閑散或者精力高度集中時才寫得出詩來。”我以為, 寫詩,跟音樂創作一樣,有的音樂家作曲的過程是痛苦的、漫長的、掙紮 的,比如貝多芬,他對自己的作品不斷地修改,精益求精。他活了 57 歲, 一輩子隻創作了 100 多部作品。而莫紮特,音樂對他來說是從心裏自然而 然流出來的東西,所以與他同時代的有些作曲家感歎地讚揚他說:“莫紮 特本身就是音樂!”莫紮特隻活了 36 歲,卻創作了 600 多部作品。而豪斯 曼就是貝多芬,他不是莫紮特。
但是,數量少,並不妨礙豪斯曼成為二十世紀最重要的詩人之一。 很多人把豪斯曼與同時代的哈代(Thomas Hardy, 1840-1928)和葉芝(William Butler Yeats, 1865-1939)並列稱之為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三位英國詩人,雖然 其他兩位文學家的詩歌創作數量比豪斯曼的多得多。但是,實際上,很可 能,豪斯曼的詩歌在當時的流傳廣度上,要超過其他兩位詩人。豪斯曼的詩歌在十九世紀末和二十世紀初受到很多英國和美國年輕人的歡迎,因為 他們覺得豪斯曼的詩歌道出了年輕人的痛苦、彷徨和困惑。在第一次世界 大戰中,很多英國戰士帶著豪斯曼的詩集上戰場。許多年輕人都能背誦豪 斯曼的詩。著名英國作家喬治 · 奧威爾(George Orwell, 1903-1950)就說, 他大約十七歲時就已經能熟記豪斯曼的《西羅普郡一少年》中的全部詩歌 了。
豪斯曼的詩歌語言非常精煉,這是因為受了他研究的拉丁文和古希 臘文的影響。豪斯曼的詩在形式上基本上繼承了英國莎士比亞的詩歌和蘇 格蘭民歌的傳統。他的詩歌大多數篇幅比較短小,有的隻有一節,四句; 有的是兩節或者三節。最長的一般也隻有十節左右。豪斯曼詩中隻有兩首 超過 70 句的長詩:一首是〈“泰倫斯,你的詩歌真無聊”〉(《西羅普郡一 少年》中第 62 首),有 76 行;一首是〈地獄之門〉(《最後的詩歌》中 第 31 首),有 104 行。
豪斯曼的詩歌大多情緒比較低沉,即使談到大自然、春天和青春的 詩歌,最後往往也會引到死亡的主題。我覺得他應該屬於悲觀主義這一類 的詩人。
豪斯曼詩歌的題材不廣。他寫得最多的主題是時光流逝、青春短暫。 他建議年輕人要想幹什麽就必須馬上就幹,不能等到以後再幹。他還覺得 人生是痛苦的,雖然有美好的時光,但是有煩惱的時候要遠比順利的時候 多。這點大概跟古今中外很多詩人的觀點一致。豪斯曼認為要徹底解決人 生的苦難的唯一方式就是死亡。死了之後,沒有了一切,也沒有了感覺, 就不會有痛苦和煩惱了。他不相信所謂靈魂的永恒,也不相信死後靈魂能 夠進入天堂。他少年時是個基督教徒,但是據說他母親病重時,他虔誠而 努力地禱告上帝,希望他母親能夠康複,但是,最後他母親還是去世了。 於是他就對上帝產生了懷疑,成了一名無神論者。他有好幾首詩引用了 《聖經》中的故事,但是,他的理解卻與宗教的解釋不一致。豪斯曼也寫愛情的題材,但是他的愛情詩大多是寫愛情的不忠或者愛情的夭折。他的 有些愛情詩中性別不清楚,所以,可以理解是男女之間的愛情,也可以理 解為是同性之間的愛情。他還常常在詩中把友情和愛情混同在一起。豪斯 曼本身從來沒有參過軍,打過仗。但是,在他生活的十九世紀末、二十世 紀初,英國參加過好幾次戰爭,除了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外,還有英國與海 外殖民地之間的戰爭,所以,很多年輕人上戰場,戰死沙場,不能重回家 鄉。豪斯曼的很多詩歌都是描寫參軍的年輕人的心態的。他認為參軍的最 後結果就是死亡。他認為保衛祖國、保衛女王與保全自己的生命是矛盾的, 無法兩全。豪斯曼詩歌中還常常同情社會上的弱者,比如,年輕人、窮人、 不幸的人、罪犯、將要被判死刑的人。他認為罪犯之所以犯罪,要歸之於 社會對他們的不公。他有幾首非常強烈的譴責詩,譴責社會,譴責上帝, 譴責法律對人的不公平(比如:《最後的詩歌》中第 37 首〈上帝的法律, 人的法律〉)。他在他的詩作中,從來沒有表白過自己的性傾向,但是至 少有兩首詩明顯地表示他對同性戀的同情和對社會對同性戀不公待遇的譴 責。這兩首詩是他詩歌中非常精彩的作品:一首是《西羅普郡一少年》中 第 44 首〈一槍斃命,幹淨利落?〉,是豪斯曼看到一位 19 歲的海軍學員 因自己的性傾向而苦悶自殺的新聞後寫的;另一首是《詩歌外編》中第 18 首〈喔,誰是那個年輕罪人手上戴著鐐銬?〉,是他知道英國作家和詩人 王爾德因同性戀罪而被判徒刑時寫的。
豪斯曼一再企圖把自己與他的詩歌分割開來。他說:“這本書(指詩 集《西羅普郡一少年》)中很少自傳性的內容。”還說:“我(對世界的看 法)是基於我對世界的觀察,而不是基於我本身的生活環境。”但是,我 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的詩歌基本上還是反映了詩人自己的觀點。尤其 在他去世之後出版的兩部分詩歌中,豪斯曼個人的觀點反映得更加明顯。 這可能也正是詩人不願意在他生前發表這些詩作的原因之一吧。
在豪斯曼生前,他從來沒有在任何場合表露過他的同性戀傾向,也 從來沒有向任何人透露過他對傑克森的愛。但是,在他的詩歌中,至少有兩首,非常明顯是寫他與傑克森的關係的,雖然寫得非常含蓄和隱晦,但 是我覺得,這兩首詩是豪斯曼所有詩作中最為感人至深的詩歌。這就是編 入《更多的詩歌》中的兩首:第 30 首〈我們決不會成朋友〉和第 31 首 〈因為我更愛你〉。這兩首詩都是寫他追求傑克森但沒有成功,於是他們 分手了。在分手時,他答應傑克森從今以後再也不會打擾他了。他說到做 到,沒有食言。但是在第 30 首中,他寫道:
但是,不管你在路上遇見危險
還是麻煩,惱怒還是羞慚,想要找人分擔,
那麽,最好還是告訴真正愛你的那位少年,
他生來就是準備為你下火海上刀山,
隻要吹聲口哨,我就會出現。
在第 31 首中,豪斯曼想象他死後傑克森走過他的墓前,在詩裏他是 這麽說的:
停在刻著名字的石碑前 ——
他的心已不再激動不安;
你說,那曾經愛過你的小夥,
他至死都沒有食言。
可見,他對傑克森的感情是真摯坦誠、誓死不變的。豪斯曼終身未 結婚,也沒有任何的流言和緋聞。他在得知傑克森病重時,不但馬上趕印 了他生前的最後一本詩集《最後的詩歌》,及時寄到遠在加拿大病床上的 傑克森手中,而且在信中,他還半開玩笑地說:“我之所以會寫詩,主要 都是因為你的原因,所以你應該得到這個成果。”他還在信裏說:他現在 並不缺錢,這本詩集的版稅很多,要是傑克森需要,他都可以拿去。所以, 豪斯曼真的像他詩中寫的那樣,隻要傑克森“吹聲口哨”,豪斯曼“就會出 現”。豪斯曼與傑克森分手後,堅守諾言,不再幹擾傑克森的生活,把他 對傑克森的愛深藏在心裏。豪斯曼的人格是偉大的,值得人們尊敬。豪斯曼的詩歌大部分後來都被各種音樂家、歌唱家改編成歌曲,有 的還成了電影中的插曲。
徐家禎
二 0 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寫於澳大利亞刻來佛寺愛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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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斯曼故鄉的紀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