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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早期華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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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世英 (1)

(2023-08-02 04:43:13) 下一個

麥世英,通常被稱為“澳洲第一華人”,意指最早在澳洲生活的中國人。在追索和初步研究他的資料時,他應有更多的銜頭,例如澳洲第一華商,擁有旅館及代人建築;在澳與異族結婚生子並長期生活,卻有堅持不入英籍的第一個華人等等。

對於麥世英是否是澳洲第一個華人,有人曾經質疑,卻沒有能提供公認而合法的證據,這與麥世英不同。麥世英是到達雪梨港口的何日何時何地都是清清楚楚的,至於結婚生子的記錄及證據仍存在省的曆史博物館中隨時可查,子女的情況也有一連串的證據鏈。

澳洲的學者也曾深挖麥世英的更多資料,而華人方麵則多在澳洲學者的研究基礎上作報導卻沒有更深入的研究。例如澳洲學者質疑John Shying(麥世英常用英文名)與一個英名名為John Sheen的華人是否同一人時可以作進一步的考究等等。

華人中有興趣研究曆史或學者有更大的優勢去探討華人移民史,因為這在澳洲是可以公開及申請調閱資料的,更容易在國內尋找資源。可惜的是芸芸眾海中能找到的僅是簡單的報導,能了解的隻是麥世英的個人不完整資料,不能從其中理解其必然性及偶然性。不像淘金潮年代的都能從國內外環境中分析這個社會現象。

麥世英與後來發展的唐人街曆史沒有關聯,但他的後人卻與1850年後的華人社會有密切的接觸又沒有融入華人社會。麥世英後人走的路,與當代華人移民的第二代情況有相似的地方,可以作為新移民的一個借鑒。

1.麥世英移民澳洲的偶然性

麥世英是在1818年2月24日乘運載茶葉的“Laurel”號船到達雪梨的Port Jackson港(是由船上的三副George Blaxland雇用帶入)。

要注意的是,George Blaxland隻是負責將麥世英帶到雪梨,畢竟他的職業是不能在雪梨待得很久。這種情況下,麥世英在來雪梨前必須有最基本的英語基礎及溝通能力。

當年的廣州有機會接觸外國人的隻有十三行的雇員,又或者是在幫助外洋船隻維修的工人;但後者可以排除,因為麥世英到雪梨後幹的是建築及維修房屋的木工。假如將目光放在十三行的雇員時又會發現他們與洋人在這方麵的接觸可能性也少。

那隻能假設George Blaxland在很早以前就委托十三行的行商代為物色合適的人選。事實上,澳洲學者Valerie Blomer在“An Alien in the Antipodes”中也推測George Blaxland有可能是為他的庫親招募適當的雇員而當“Laurel”號船上的三副。

200多年前的廣州十三行早已蕩然無存,僅餘下一個博物館讓人憑吊。那一條十三行路隻不過是其最北的邊界。

那先簡單回顧當年的曆史。

所謂打十三行,從現在的角度看應稱為在廣州劃出一小方塊來的經濟特區。在特區內再分成若幹小塊作為分別向不同的國家進行貿易,而這些國家隻能在個地方與華商貿易,絕不允許在其它地方私下進行交易。滿清方麵則指定某行商作為華商代表與之談判貿易,產品則包羅各個方麵。這樣可以在極少的範圍內統一對外貿易的稅收。其缺點也顯而易見,13個華商代表對外銷售的都是類似的產品卻又掌握不一樣產地的資源,內部的競爭則難免;對外商而言,假如僅限於隻能與一個華人行商交易,則未必買到適合的東西。能否調劑則需要更多的資料來分析。

另外英文更不倫不類,明明是Trading卻變成Factory。

廣州十三行原稱是“十三夷館”,是在鴉片戰爭前的廣州舊城外地區的名稱(具體位置是現“文化公園”),英文名為Canton Factories,這彈丸之地居然是當時世界六大城市的代表之一。世界各國的廣州經商都在這一區域的指定地方進行,並由相應的清政府規定相應行商負責(見下表)。

下圖是十三行的位置,圖中沙麵及沿江路絕大部份的後來填出來的,珠江麵較現在寬多了。

下圖則是1856年12月W. Thornton Rate所繪的十三行地圖,各華人行商分別在相應地店設店及在該區域招待來華的洋商。從圖中亦可看到無論滿清或十三行行商在這有限的區域中能接待洋商的空間極為有限,故人多時隻能讓洋商逛公園及夜間僅限於回船渡宿。

滿清防洋人是挺嚴的,但不如1949年之後(連與洋人在街上被問路及其它,都需要向派出所報告,否則有通敵賣國嫌疑)。最初是防夷五條,後改為八條。

在唐宋元間廣州也設有蕃坊,是居住穆斯林的“華夷異處,婚娶不通”地方,其位置在光塔路附近,其後人到晚清也多漢化了。

麥世英是在1818年在洋人帶離廣州的,按現在通行的說法是“偷渡”,嚴厲點是“投敵叛國”。1840年鴉片戰爭後清政府同意“甘願出洋者,不得阻其外出”,情況與1972年中美建交後的情況相似,“偷渡”香港不作“投敵叛國”論,而是“非法探親”。隻不過麥世英跑得有點遠,在澳洲也沒有親戚可探。英政府租用九龍後就更不用說,華人是可以自由出入及定居的。

麥世英為什麽在那個年代遠赴他鄉謀生已不可考,沒有文字可以說明。

另外有一個發現,是英國倫敦會傳教士Robert Morrison在1807年到中國後就長住十三行,並雇有5個華人作仆人或助手,Robert Morrison與這些華人互學中英文及引導這5個華人接受基督教。1817年1月,發生廣東地方官員搜查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印刷所事件,受雇於Robert Morrison的容三德、蔡軒和蔡高等人紛紛出走避禍。蔡高等三人偷渡往馬來半島上的馬六甲,投靠當地的倫敦會宣教站。馬禮遜除了支付蔡高等人的偷渡費用,還給他們留在中國的家庭每家六元和兩箱茶葉,同時馬禮遜為鼓勵蔡高而無息借他兩百元,希望他和蔡軒兄弟倆能在馬六甲做些生意。(參閱:蘇精著,《中國,開門!- 馬禮遜及相關人物研究》,香港:基督教中國宗教文化研究社,2005年,203-218頁)。

上麵的故事隻能證明任何製度都有漏洞,隻能看可補救的程度。甚而是或許可找麥世英資料的渠道。

研究歷史時還得注意一點,清末沒有小廣州一說,也沒有廣州市一詞,隻是稱呼省城。同時“省城”卻小得可憐,東至今天的大東門、南至大南路、西至人民路西門口、北到小北花圈。出了這個區域,就不是廣州了。至於洋人所稱的“Canton”,可以泛指現時廣州市的範圍,也可指僅是“省城”,得看他陳述的情況而定。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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