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澳洲華人公開集資往香港創立公司,始自西澳的陳霞(陳霞在西澳非厘文度與李殿洪等人合資,號稱該埠中西商店的第三)。1901年陳霞聲稱在西澳已集資7萬員,並到雪梨擬再集資8萬員,合計15萬員,以此準備在香港成立和利公司專辦在外埠入口洋貨及其它;公司的特點是僅招華股而不在香港招洋人入股,故利潤與洋人無關(東華新報:“集股既成”,1901年10月7日第3頁)。陳霞的雪梨之後即多以雪梨華商身份出現在各種場合,直至1904年10月宣稱擬到貪勿埠經商(東華新報:“餞別開筵”,1904年10月29日第1頁)。
陳霞所稱的“香港和利公司”的資料在網上查不到,後來亦沒有看到和利公司派息及分紅的消息。這有幾個可能,公司本來就是預備階段,是“到香港香港時必須細心探察果有妙處始行開辦(東華新報:“集股既成”,1901年10月7日第3頁);假如開辦不成應有退回股本的消息,然而沒有看到。或許已開辦而業跡不佳,略去不提;更或者資金被康有為移作他用,啞口無言。
資金被康有為移作他用的情況可參照1903年在澳洲再次招股在香港開辦中國商務公司。中國商務公司由鄭蕃昌﹑劉汝興﹑陳霞﹑李官益四人牽頭(東華新報:“華商慶會”,1903年7月18日第3頁),1903年8月1日,劉汝興﹑鄭蕃昌﹑李官益﹑陳霞在東華報刊登倡辦中國商務公司,每股收銀中國銀20大元,據說已收到85250元的認股。8月19日,又刊登稱將“中國商務公司”(前文說 “華益公司”,是 “中國商務公司”控股的,並購有商鋪在德輔道中,以附揭匯兌及代理出洋船票生意為主 - 見東華新報:“振興商務”,1905年8月12日附張第1頁)按每股收銀中國銀20大元折合每股收銀2英鎊。
香港的中國商務公司隻是康有為意圖北上勤王失敗後走商業救國之路的一部份,實際上自1903年開始,保皇黨在美國開設華美銀行、瓊彩樓飯店等;在墨西哥投資地產、電車、鐵路、輪船公司,開設華墨銀行;在香港開設中國商務公司、中華酒店、華益公司;在內地開設廣智書局、插手振華公司等等。通過收黨費和集資做生意,保皇黨用“兩條腿走路”的方式迅速成為一個外表看來是資產雄厚的“公司”,而康有為本人也從一個流亡者躋身先富起來的一批人行列。然而在他率先垂範下,保皇黨的黨營生意完全以長官意誌為轉移,不按市場規律和契約精神辦事,缺乏必要的規章製度建設,全黨上下一起吃大鍋飯,在企業中隨意提款,大肆揮霍,賬目混亂。除廣智書局算是正常運作外,其餘公司一塌糊塗。
黨費本來是用作支撐黨的正常運作,部份移作投資來擴大資產,也算正常,外人或黨員也不能說些甚麽,有規章製度管理就可以了。集資部份就不一樣,除規章製度外,還有董事會及監事會管控著,隨意提款和賬目混亂的情況在市場運作是走不通的,尤其是在黨內有相當知名度的人在進行集資的過程中得考慮對投資者的影響。是故在後來集資的香港華益公司就有脫離保皇會控製的企圖。
至於劉汝興在1903年8月參與中國商務公司的倡辦後,於次年(1904年)2月以安昌號有新船出海而隨船考察為由離開澳洲(東華新報:“華商之光”,1904年2月6日第3頁),直至7月15日才回到雪梨(東華新報:“開歡迎劉君會並議舉行慶典事”,1904年7月16日第1頁)。
數月間對劉汝興而言已有點物是人非了,被邊緣化了。1904年7月雪梨成立了“保商會”,而正是在這個時候專營香蕉批發事業的華商黃來旺及郭標正式登上華商領導者之一的舞台,而非如學者郭美芬在她的“二十世紀初澳洲都市化下華裔社群的「華僑」敘事與政治結社”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71 期(民國100 年3 月),157-202)中所說的“以梅光達為首的舊有華商勢力”,恰恰相反的是在逐漸取代保皇會的地位。在後來的日子中,代表安昌的是葉炳南,而劉汝興則多以華商身份出現各種場合。
當劉汝興還在保皇會當總理時還跟隨美洲的保皇會在雪梨成立“幹城學校”。關於幹城學校,學者是這樣說的:“幹城學校以振興中華相號召,以武力捍衛祖國相激勵,對學生進行嚴格的軍事訓練,意在培養報國救時的軍事人才。其它如東京大同高等學堂、橫濱大同學校等在愛國主義教育方麵都取得了顯著成效” (見王明德 謝俊美:“草堂萬木森·變法維新政:康有為和他的弟子”,廣東省出版集團,廣東教育出版社)。
實際上的幹城學校是保皇黨企圖在海外成立的軍事學校,意在培養軍事人才。當時已有人報名,劉汝興在向紐省政府申請前向一些議員征求意見卻“無不反對”。理由是“如非入英籍者,不能在本處習操”, “如已入英籍,則一旦英國有事,必歸英國調遣”。保皇會將這些議員的意見看成是“仇視華人”的一種表現(東華新報:“幹城學校之中止”,1905年4月15日第1頁)。
這讓人想起清未民初向美日德等國派遣留學生學習軍事的往事,同樣是的事卻結局不同,隻不過參與的人身份不一樣。前者是學生,後者是居留者。不一樣的角度來看,假如外國同意允許或讚助,那就不是被攻擊為“仇視華人”這麽簡單,而是赤裸裸的“幹涉我國內政”了。
劉汝興似乎不大願意被邊緣化,在1905年4月17日又以“本埠全體華商”的名義召集“合議稟求六省政府禁止鴉片入口”。 劉汝興痛心疾首聲稱“鴉片煙之害盡人皆知”, “海外旅民,亦均嗜而不悔”; “耗八萬餘鎊之巨款,以有用之財,散之無用之地”; “且令人笑我為野蠻,譏我為汙穢”; “況乎我同胞之來此者,原為求財起見,拋妻子,離鄉背井,乃以年中所獲之工資,盡耗之洋煙之巨毒。一念及此,能毋痛心”( 東華新報:“本埠全體華商合議稟求六省政府禁止鴉片入口事”,1905年5月27日第1頁)。
對於早期華人吸食鴉片的問題,華東師範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博士研究生趙昌是這樣說的:“在社會組織形式上,早期赴澳華工多是以賒單製(Credit Ticket System)形式赴澳,淘金華工生活在集體營地裏,收入微薄,在這種製度束縛下,多數華工終日為償還債務而勞作,賒單債主(the Merchant)嚴密監視著華工的勞作,對華工管理十分嚴格,控製著他們的經濟收入,隻有償清債務才能獲得自由身,如果不償清債務,就必須永遠淘下去。澳洲政府也嚴格控製淘金華工的活動,有些地方專門製定了金礦區中國人條例,對中國人營地的搭建地點、搭建方式、營地的搬遷和用水都進行明文規定。在賒單船票負擔、澳洲政府的嚴苛管控和國內家庭各種債務負擔的壓迫下,很多華工厭倦了艱苦的淘金生活,感覺淘金希望渺茫,幻想通過賭博的方式迅速致富,早日回家。…在澳洲,賭博與吸食鴉片常常是一對孿生兄弟,因為賭徒在輸錢後往往會大舉借貸,持續的輸錢使他們開始通過吸食鴉片尋求慰藉,甚至有人徹底絕望,通過吞服鴉片而死” (趙昌:“澳洲淘金華工惡習滋生問題探析”http://ayzx.jsnu.edu.cn/bf/76/c9304a245622/page.htm)。
趙昌在文中的一些錯誤結論就不在這裏討論了,然而研究中的賒單債主卻是華商為主。劉汝興是安昌的大股東,也是曆年來最大的鴉片入口商,卻在合議稟求“禁絕鴉片入口”。梅光達在生之時以年餘的時間奔波遊說政府禁製鴉片,其它華商不見行動,更不要說劉汝興了。另一方麵澳洲政府兩院在這一年正在討論關於管製鴉片的政策,劉汝興隻是在走“政治正確”的路。要注意的是,梅光達要求的是“禁製”, 劉汝興領導的華商要求的是“禁絕”,連醫療上用的鴉片也要求一刀切的“絕”了。
整個世界對鴉片的作用和遺害在曆史上有個漸進的過程,一如不少醫藥的使用。即使到了今天,毒品依然是個世界最大的社會問題之一。至於對劉汝興對澳洲華人“禁毒”的貢獻,應該看的是時間的關節點來評價。將汙點證人說成是英雄,始終不妥。
再看雪梨辦理禁煙會的成員,原保皇黨的有劉汝興﹑冼俊豪﹑鄭蕃昌﹑歐陽可冠(歐陽慶之子),另有牧師周容威及專營香蕉批發事業的華商黃來旺及郭標等。於是乎又有禁煙開捐一說了(東華新報:“善舉申告”,1905年6月24日附張第1頁)。
1905年劉汝興除兜兜轉轉在紐省及維省的幾個華人較為集中的城鎮宣傳禁煙外,下大功夫的是在拒約會上。
拒約會亦稱“抵製美貨運動”, 導火線是1894年葛禮山-楊儒條約(Gresham-Yang Treaty,全稱“限製來美華工保護寓美華人條約”),條約訂明1904年12月7日到期之時若兩國未另行再議,則自動延期十年至1914年。清政府希望重新議定條約,1905年5月美國派出新任的美國駐華大使柔克義到北京談判時,上海商會借機發起抵製美貨運動,保皇會資助的《時報》,把杯葛(boycott)奉為一大發明,鼓吹抵製美貨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王冠華:“愛國運動中的 ‘合理’私利:1905年抵貨運動夭折的原因”, 《曆史研究》1999年第1期)。
問題是因為廣東華人無序的去美國,從而導致限製華工到美國來保護在美華人利益的事,本來的結果是有損廣東華人的利益,但運動卻是先從上海開始而蔓延至全國,並將“該活動為清末中國人麵對外國入侵時,愛國心的展現,也是第一次有效的外貨抵製運動,該方式也成為後來對抗外力常用的一種手段”,那究竟是甚麽“麵對外國入侵”?
在1906年捐侐舊金山地震華人時劉汝興僅捐1鎊(東華報:“救濟同胞”,1906年1月16日第5頁),而同年1906年粵漢鐵路招股,劉汝興似乎下重本來認購5000元(東華報:“粵漢鐵路認股芳名”,1906年3月17日第6頁)。在於墨西哥銀行認股,劉汝興也認了200元(東華報:“銀行認股”,1906年7月21日第5頁)。同年9月香港風災,劉汝興僅認捐1鎊1元。
1906年11月黃厚成與隨員翻譯來澳洲,“一為訪察民情,一為查設領事。將來如雪梨埠,如美利濱埠,如庇利士濱埠,如黑列埠,如澳洲外島鳥絲侖埠,華人眾多,交涉紛繁,均宜參酌情形,分派領事以資保護” (東華報:“詳記黃委員來遊雪梨事”,1906年11月10日第5頁)。是故劉汝興被清廷在1906年委任為副領事的事,純屬子虛烏有。
1906年9月清政府宣布預備立憲,逃亡日本的康有為在12月9日在美國紐約《中國維新報》上發表公告,通知海外170餘埠的保皇會,在1907年元旦改名為“國民憲政會”,雪梨的保皇會也隨即改名,劉汝興又搖身一變成為總理之一。然而清政府並不允許國民憲政會回國活動,劉汝興則在1907年10月以“遊曆”為名乘船往上海及日本,實際上是回香港參加振華公司的活動。
有關香港振華公司的運作,能搜到的資料不多。在籌建階段,劉汝興人在香港,籌款則委托安昌葉炳南代收。香港振華公司的地址在上環德輔道297號,而英文名稱就有點怪:Jun Wah Sut Yip Co., Ltd (“振華公司招股告白”:東華報在1908年11月7日第7頁)。該公司五大股東中並沒有劉汝興的名字,但劉汝興卻是該公司的活潑人物,大概他是在香港時較為空餘時間走動的人。
1909年廣東各縣開始預選議員,劉汝興亦為此奔波在增城各鄉之間。在初選時劉汝興以商人身份勝出,其後在覆選中落敗。他的競選綱領是:(1) 政府宜集權中央;(2) 行各省分治;(3) 改良教育,以國文為重;(4) 改官製;(5) 興海軍;(6) 行全國皆兵之製;(7) 興農業製造;(8) 輕入口稅;(9) 倡收入息稅地稅及士擔稅;(10) 禁賭博鴉片;(11) 禁早婚及多妻之製;(12) 禁製婦人選舉;(13) 創設善堂;(14) 言論自由;(15) 宗教自由。(“紀劉君汝興得列初選議員”:東華報在1909年9月11日第6頁)之所以將他的競選綱領列出,是可以看到當年的政客們是如何迎合社會思潮的傾向,至於如何實施,則多在他們的演講中發揮,及有機會當選時怎樣實踐。在他的十五條中有些是老生常談沒有新意,但畢竟是百年以後才見曙光,例如興海軍﹑收入息稅地稅及士擔稅;“行全國皆兵之製”,毛澤東在上世紀嚐試過,現在已是過眼雲煙;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到今天是某些人能口上說的,莫談國事卻是依然保身的絕世良方。畢竟百年前還有選舉一說,而現在是“被代表”的年代,不知道“憲”在何方。說遠了。
1911年1月在雪梨的憲政會中,劉汝興再次被邊沿化,成為12個名譽總理的末位(東華報:“雪梨中華帝國憲政會職員表”,1911年1月24日第6頁)。同年10月劉汝興回到雪梨(東華報:“憲政會之一迎一送”,1911年10月28日第7頁),並處理粵漢鐵路股票事宜。
1912年7月雪梨華商響應黃榮良總領事的號召,發起國民捐。事緣民國初建,清末留下一大堆債務而沒有能力對外借貸,是故以國民捐款來濟急,是次捐款中劉汝興以募捐至1000元而獲財政部第六等純銀愛國徽章。
民初的獎章徽章發的太多了,就第六等純銀愛國徽章而言在澳洲就頒了近百個。
在後來的幾年,劉汝興幾乎是掛著一些虛銜,不斷地出現在不同的場合。即使在出席雪梨中華商務總會的時候,也僅是會員而已(東華報:“雪梨中華商務總會恭餞總領事”,1913年8月9日第7頁)。
到了1915年雪梨中華商務總會會長葉炳南決意歸國而辭職,安昌則交新的年青人管理了(東華報:“中華商會之集議”,1915年12月11日第7頁),雪梨已沒有劉汝興甚麽事了,於是他轉往添麽罅埠Turramurra居住,而當雪梨有些事時他才會專程到達(廣益華報:“雪梨上海中西餐廳開張鬧熱”,1917年4月14日第5頁)。
劉汝興開始考慮遠離雪梨過半隱居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