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澳夢子

澳洲早期華人的故事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梅光達 (6)

(2023-01-13 19:20:01) 下一個

梅光達的婚姻及家庭

一. 梅光達的父母及兄弟

梅光達的祖父梅瑞暇以農為生,其父梅擴遠在山底圩開有一間小店,以加工傳統工藝裝飾品為業(注1)。梅光達的父親後來在廣州做裝飾品生意(注2)。

“梅光達的親弟梅光現則在香港開公榮發金山莊,在雪梨與周錦等人開辦新遂和店,他占有股份,但身在香港而不參與經營。1890年初滿清政府急需銀子填補經費而開捐官之門,梅光現代兄捐款加升一級至四品”,並也為父親捐款加封為正五品“奉政大夫”,母親也同時捐款加封五品“宜人”命婦。(注3)

二. 梅光達的妻子Margaret (Mrs Quong) Tart

梅光達的妻子Margaret的英文名有幾個譯法,有稱 “瑪格麗特”,或稱“瑪格筣特”,廣益華報則譯作“麥紀”(注4)。梅光達的嶽父士加列是Homebush火車站的站長(注5)。

1884年梅光達在他捐建的學校裏認識了19歲女教師瑪格麗特·史嘉烈小姐(Margaret Scarlet),經過兩年的交往而決定結婚。然而卻遭到其未來嶽父的強烈反對,認為自己的女兒應該有一個比中國男人更好的丈夫(注6)。但瑪格麗特強硬聲明隻要她到達滿21歲就會嫁給梅光達,並且是說到做到。梅光達的婚姻在當時社會是一段佳話(注7)。

報紙是這樣說的:“據說,這位女士有相當大的個人魅力,並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女人是一個沒有男人能解決的問題,問這位年輕的女士為什幺要找一個天仙做丈夫是沒有用的。也許她的選擇是經過仔細推理的結果。她可能會爭辯說,中國人和英國人在身體上的不同隻是下巴是杏仁狀的,皮膚是橄欖色的,從身體上講,她沒有理由不接受光達先生的求婚;如果他待她比一般的英國人好(這是可能的),那幺讓民族偏見妨礙她和他結合,那就太愚蠢了。這種論點在邏輯上是堅不可摧的,但邏輯與普通的求愛關係不大。大多數英國和澳大利亞的女孩在這種事情上受感情的影響,因此,她們中的許多人不太可能會像光達太太那樣嫁給來自’‘花之國’的移民” (注8)。

按推算,梅光達的婚禮是在1886年8月30日舉行(注9), 當天是梅夫人的生日之後。

梅光達的婚禮非常簡單,在Waverley梅光達自建的房子Huntingtower裏,由牧師Rev. Dr. Steel和證婚人見證下完成,並在雪梨晨驅報登了一段簡短的結婚聲明(注10)。婚禮中有沒有其它觀禮者,沒有說明。梅光達在結婚時為36歲,他的妻子剛滿21歲。

注意“Quong Tart” 和“Scarlett”兩個都是姓,有如華人的“XX聯婚”。然中西不同的是,婦人逝世後墓碑的表達不一樣,華人隻有婦人的姓,西方則隻有婦人的名。相同的是,婚後婦人均冠以丈夫的姓,稱之為“X夫人”,或 “Mrs. X”,連自己的本姓本名都不見了。

在他的新婚妻子的建議下,婚後隨即前往維多利亞省度密月。當他們到達巴罅辣埠Ballarat時,受到市議員等約人的歡迎,並在當晚在市政廳舉行音樂會(注11)。

當他們回到雪梨後,隨即在Waverley的Oddfellows Hall舉行酒會,連巴罅辣埠Ballarat的前市長也的場,酒會約有100人參加並祝賀梅光達夫婦的新婚(注12)。

當1884年梅光達與他的妻子認識時,他剛在Moore Park動物園捐了30英鎊給紐省皇家動物學會基金及60英鎊建茶室來獲得在動物園經營茶館權利。

在婚後梅夫人辭去了教職,專心經營管理動物園的茶館(注13)。梅夫人也會做些餡餠在店中出售。

沒有資料顯示梅光達在婚後的長時期中,他們夫婦與他嶽父的關係是否有所改善,但至少在梅光達病逝時,他的嶽父母是親臨料理喪事的。

新婚之初,梅光達夫婦是住在Waverley的Huntingtower家中,隨即搬到48 Arthur Street, Ashfield新建而命名為"Gallop"的家中。

1888年月,梅光達夫婦一同廣東的台山(時稱新寧縣)。

1894年梅夫人及三名子女隨同丈夫途經香港回國省親。

1894年攝於香港某道觀

在婚後的17年間,梅光達夫婦是恩恩愛愛中度過,期間生下六子女。當梅光達被歹徒毆傷到病逝期間,梅夫人還有身孕。

丈夫去世,小兒仍在繈褓,梅夫人最終決定是關閉茶室,雪梨拱廊部份原估值約1150英鎊,實際拍賣所得是310英鎊。換言之,光達的生意在清盤後所得不足400英鎊,梅夫人私人物業除外。

廣益華報的報導是“雪梨埠光達生意,本報上次有登。今再查實光達之正鋪,在雪梨左治大街域多厘新街市大高樓館,已經賣與洋人帶門巴刺打士,該銀三百一十磅。買者將生意試作一個禮拜,未能遂心。故昨禮拜六,曾將該鋪之台櫈﹑櫃架﹑碗碟﹑刀叉並各別物,以夜冷投賣。又細查得另有分枝一間,在雪梨亞結花,賣得銀六十磅。今獨存一小茶店,在域多厘新街市內樓下,入梅光達洋嫂私家之業也”(注14)。

1910年5月中清晨天仍未亮,梅夫人忽聞家中的狗狂吠,於是把幼子叫醒及持槍一同出門外看,卻不見人影,呼喊也聽不到響應,隻見騎樓下似有人影。再問也沒有回音,大驚之下向人影處連射四槍,再回屋取燈查看。誰知有傷者在,是相識了多年的鄰居。該鄰居前段時間搬到怕罅孖打,是日清晨回舊居而已(注15)。

1911年梅夫人寫了一本關於梅光達的書,售價三元(注16)。

梅夫人於1916年7月27日病逝在的家中,隨後葬在Rookwood的Church of England Cemetery的墓地(注17)。除雪梨的一份英文報紙有登載外,“民國報”在次年也登了一項短訊。

三. 梅光達的長女梅雪英Tart, Ann Alice Vine (1887 - 1946年)

早年就讀於雪梨Croydon的長老會女子書院PLC (Presbyterian Ladies' College)。1917年在倫敦為琴師(注18)。1946年8月29 日在Manly逝世。

四. 梅光達的次女梅雪清Tart, Henrietta (Ettie) (1890 - 1942年)

1914年在雪梨嫁給John Henry McEvoy為妻。其夫在1950年牽涉入在紐省高院審理的梅光達遺產一案(注19)。

五. 梅光達的三子梅飛虎Tart, Arthur Malcolm (1892 - 1927年)

以男女分序,梅飛虎是梅光達的長子。

廣益華報是這樣報導的:“上數年(年前)曾以揀羊毛為業,曾往紐西蘭省堅士蘭省及本鳥修威省各埠。攻書多年。其人身材矮細,故武營不收,連接十五次求入營….. (注20)”。梅飛虎身高隻有5英尺2英寸(不足1米58)。直至戰局緊張,澳洲放寬了從軍的條件,他於1915年8月9日被錄取,並被派往第19步兵營。在埃及接受訓練後,梅飛虎於1916年2月被調到第4營。他參加了他的部隊在法國的第一次在索姆河穀Pozières重大行動,這次行動在六周內造成超過23,000名澳大利亞人傷亡。在7月23日至27日期間,亞瑟王被爆炸的炮彈四次掩埋。他每次都被同伴挖出來,雖然身體沒有受傷,但在德軍的大規模炮擊中導致一種被稱為“炮彈休克”的情況(在持續不斷的爆炸聲刺激人的神經係統導致休克或失常)。他在月底從前線撤到了英國,從他的醫療記錄來看顯然要糟糕得多,他“失去了雙腿的力量,口吃”,“晚上經常出現歇斯底裏的發作”,1917年4月的一份醫療文件稱他的病情是永久性的。梅飛虎不久就從AIF退役了(注21)。

1927年5月30日梅飛虎在布裏斯本的Sandgate逝世,時年35歲。死後葬在布裏斯本的Toowong Cemetery墳場。

六. 梅光達的四女梅雪梅Tart, Maggie (1897 -1917年)

梅雪梅11歲時在英國鋼琴學院在澳洲的分校考試,每多得獎(注22)。14歲考鋼琴得97分,為同考者得最高分者(注23)。

1917年4月26日投水自盡,據說是因“兄病母亡”;時年19歲,未婚(注24)。無法查找當年的其它報導。她死後葬在樂活的普通墳場Rookwood General Cemetery。

七. 梅光達的五女梅雪花Tart, Florence (1898 - ? 年)

梅雪花的資料基本上在網上很難查到。

八. 梅光達的六子梅寶祥Tart, George Henry Bruce (1903 - 1946年)

梅寶祥另有一個英文名字:Tart, Gertrude。他出生於1903年4月14日,梅光達病逝時他才4個多月大。

梅寶祥的資料在網上也很難查到,而他的兒子Josh Quong Tart於1975年9月18日出生在雪梨,目前的職業是一名演員。在1994年被國家戲劇藝術學院(NIDA)錄取之前就讀於麥克唐納學院,1997年畢業並獲得表演藝術學士學位。

Josh Quong Tart在14歲時將原來的英文姓名“Josh Tart”改為 “Josh Quong Tart”,依然沒有恢複到“梅”的本姓。Josh Quong Tart從出生到成長都在澳洲,據說有10%華人的血脈,對中華文化的所知不多,這可以理解。這種情況在早期移民來澳洲的華人後裔中非常普遍,故而僅在姓名或外貌上看,不容易看出具有華人血統。

在世界的曆史長河中人類不斷遷移和同化,單一種族能存活下來在當今的年代恐怕已是“骨灰”級別的世界遺產。在我們自己的基因中有多少是異族的也不清楚,企盼純血統的希望或許隻是“鏡中花水中月”。或許在遙遠的未來是世界大同,假如這一點是成立的話,拚命強調種族不過是阻擋曆史的發展而不自量力。倘若未來世界並非“大同”,那私有製依然存在,“私”仍有發展的空間,那麽今天鼓吹的是為了甚麽?如果被要求“無私奉獻”,那太超前了,真的做了,不是 “韭菜”就是“炮灰”。

一個尋常人活在當今,能要求公平公正並自由地活著不容易,珍惜自己和家人,不傷害他人,已然是艱難做到。盡力吧!

九. 關於梅光達的遺產

1950年9月紐省高等法院審理一宗關於梅光達194000英鎊遺產的案件。

該案的起源是稅務專員向已故的Fosters 的董事Harry McEvoy遺產追討229201英鎊遺產稅及罰款。在整個審理過程中,稅務專員代表英國皇室說Fosters存放在保險庫內一筆194000英鎊應在Harry McEvoy的遺產之內,但在1940 – 1943年間Fosters或Harry McEvoy並沒有申報。然而Harry McEvoy的遺產執行人(包括Harry McEvoy的兒子Henry和Robert,女兒Mrs.Cettien Thesingh)都堅持這一筆錢是梅光達夫人存放,不能列入Harry McEvoy的遺產(注25)。

Harry McEvoy的前任妻子是梅光達的次女梅雪清Tart, Henrietta,並於1942年逝世,而Harry McEvoy則在1945年11月14日逝世。

據Harry McEvoy的遺產執行人聲稱,這一筆194000英鎊是梅夫人在逝世時的遺囑中交付給次女梅雪清Tart Henrietta的。1932年其丈夫去紐西蘭前,梅雪清提出把一筆錢交丈夫使用。遺產執行人提供的證據是Harry McEvoy曾向Fosters的秘書Hart提到這筆錢,並要求Hart安全保管(注26)。

梅光達的小兒子則稱他母親在去世前告訴他“錢是給他的”,他把這筆錢交付給姐姐梅雪清,因為他母親相信姐姐用這一筆錢來照顧孩子。同時他在法庭聲稱母親在家中將大把錢鎖在箱子中,有些則藏在鍾底座或水槽等地方(注27)。

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無論是梅光達或他女婿的經濟來源或生活細節逐一曝光。

法官說,梅光達小兒子梅寶祥聲稱他們一家在梅光達逝世後住在艾士菲中仍過著舒適生活的要大打折扣。原因是梅太太必須花大筆的錢來維護房子,同時要支付孩子們的生活學費及出國旅行等,而梅夫人唯一可見的資金來源似乎是出售土地或一些家俱,同時沒有證據說明梅太太有其它途徑獲得資金(注28)。

梅光達的女婿Harry McEvoy經營Fosters鞋業公司,在1930s大蕭條的日子時靠整版整頁的報紙廣告推銷而成功。其後Harry McEvoy過著奢華打生活,包括私人飛機汽艇賽車等等,甚至年花5萬鎊來買狗,到去世時留下131149英鎊遺產(注29)。

沒有繼續追蹤該案,因為法官的判決中支持Harry McEvoy的遺產執行人的兩項上訴,對公訴人對遺產稅評估及罰款的總額提出異議,並且駁回公訴人的另外兩項訴訟(注30)。而追蹤該案的原因是了解梅光達一家的生活狀況及子女的情況,後續判決是另一回事了。

十. 綜述

西人Frederick Duggan(東華報譯作“狄件”)於1902年8月19日在梅光達的寫字樓將梅光達擊至幾乎頭顱破裂並劫去20英鎊,被判12年監禁(注31)。大概他不知道這一事件導致雪梨各界送給梅光達的慰問金超過300英鎊﹑梅光達病亡﹑梅家破落,更直接影響到整個澳洲華人社會在後來的格局。

梅光達家庭的敗落,當頂梁柱斷了,也是一種必然。梅夫人要獨自照顧幾個孩子,根本無法分身。長次兩女除了讀書外,幾乎身心都在琴藝。長子隻有11歲。外麵的朋友在頭崩頟裂,不可能分擔商務,不像現代商業發達可以走托管的路。關了茶室就意味失去生活的主要來源,就算有積蓄也僅能支撐一代人。後人有能力自會重新爬起來,也隻能用“兒孫自有兒孫福”來解說了。

注:

  1. 首位澳大利亞籍華人梅光達:華僑的貼心人”:中國僑網2006年08月02日。http://www.chinaqw.com/news/200608/02/39185.shtml
  2. “Mr. Quong Tart”: Australian Town and Country Journal (Sydney, NSW), Saturday 21 August 1886, page 19
  3. “梅光達壽終”:廣益華報在1903年8月1日第4頁
  4. “梅光達壽終”:廣益華報在1903年8月1日第4頁
  5. “梅光達壽終”:廣益華報在1903年8月1日第4頁
  6. “Quong Tar’s Marriage": Armidale Express and New England General Advertiser (NSW ), Tuesday 5 October 1886, page 3
  7. “Quong Tart’s Marriage": Armidale Express and New England General Advertiser (NSW ), Tuesday 5 October 1886, page 3
  8. “Quong Tart’s Marriage": Armidale Express and New England General Advertiser (NSW ), Tuesday 5 October 1886, page 3
  9. “MR. AND MRS. QUONG TART”: Daily Telegraph (Sydney, NSW), Thursday 2 September 1886, page 5
  10. “Family Notices – Marriages": 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 ( NSW) ,Sat 2 Oct 1886 , Page 1
  11. “MR. AND MRS. QUONG TART”: Daily Telegraph (Sydney, NSW), Thursday 2 September 1886, page 5
  12. “GENERAL NEWS”: Freeman's Journal (Sydney, NSW), Saturday 23 October 1886, page 16
  13. “Advertising”: The Daily Telegraph, 3 April 1891. Page 2
  14. “光達生意”: 廣益華報1903年9月12日第3頁
  15. “誤傷洋婦”:廣益華報1910年5月21日第9頁
  16. 廣益華報1912年2月3日第3頁
  17. “Family Notices”: The Daily Telegraph (Sydney), 29 July, 1916. Page 8
  18. “梅光達家屬”: 民國報1917年5月5日第6頁
  19. “?194000 Hoard ‘didn’t Exist”: Daily Telegraph (Sydney), 16 Sep, 1950. Page 10
  20. 廣益華報19152年12月25日第3頁
  21. https://www.awm.gov.au/learn/schools/resources/anzac-diversity/chinese-anzacs/quong-tart
  22. “華女精通琴樂”:廣益華報1909年2月6日第4頁
  23. “幼年華女精善彈琴”:廣益華報1912年7月6日第9頁
  24. “梅光達家屬”: 民國報1917年5月5日第6頁
  25. “Quong Tart – Australia’s Fabulous Chinaman, ?194.000 Link with Tea, Shoes”: Smith’s Weekly (Sydney), 23 Sep, 1950. Page 6
  26. “Judge Cut’s ‘Secret Fund’ Estimate, Shoe King’s Heirs to pay ?134,000 in Tax judgment”: Truth (Sydney), 3 Dec, 1950. Page 6
  27. “Judge Cut’s ‘Secret Fund’ Estimate, Shoe King’s Heirs to pay ?134,000 in Tax judgment”: Truth (Sydney), 3 Dec, 1950. Page 6
  28. “Judge Cut’s ‘Secret Fund’ Estimate, Shoe King’s Heirs to pay ?134,000 in Tax judgment”: Truth (Sydney), 3 Dec, 1950. Page 6
  29. “Quong Tart – Australia’s Fabulous Chinaman, ?194.000 Link with Tea, Shoes”: Smith’s Weekly (Sydney), 23 Sep, 1950. Page 6
  30. “Quong Tart – Australia’s Fabulous Chinaman, ?194.000 Link with Tea, Shoes”: Smith’s Weekly (Sydney), 23 Sep, 1950. Page 6
  31. “毆劫定案”: 東華報1902年12月6日第3頁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