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考證,葉威記Way Kee (1824–1892)大約是在1853到達雪梨(注: Jane Lydon https://adb.anu.edu.au/biography/way-kee-13240)This article was published in Australian Dictionary of Biography, Supplementary Volume, (MUP), 2005,而他的父親在老家東莞是個小商人。遠祖是河南省大圃人,到葉威記這一代已是移居後的第18代了。葉威記的祖父曾任過清的武官(品銜約在六品或從五品)(注:“Life in Australia – Yett Way Lee”,http://chineseancestor.org/waylee/)。
據說葉威記在29歲來澳洲之前曾先到美國,對美國沒有多大興趣後就轉回老家做生意並且生意興隆,很快積攢到第一桶“金” (“Funeral of Mr. Way Key. QUAINT AND IMPOSING OBSEQUIES” - Illustrated Sydney News (NSW : 1881 - 1894), Saturday 17 September 1892, page 6) - 這一點是存疑的。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按葉威記在29歲來到雪梨,但實際上是在1871年他才開始在岩區做生意(Jane Lydon: “Way Kee (1824–1892)” https://adb.anu.edu.au/biography/way-kee-13240)。也就是說,葉威記到雪梨後18年才開始,是年他是47歲。那問題在葉威記既有資金也有從商經驗的情況下,會在18年後才再開始?這不合常理。換言之,要問的是在這18年中葉威記是幹甚麼工作去了。有一說是葉威記“在1857年至1889年期間擔任關爾通(Koon Yee Tong)的財務主管,該協會負責將死者的遺體運回中國的家中。較貧窮的中國園丁和小販把他們的積蓄托付給他;如果他們遇到警察的麻煩,他會把他們保釋出來”。如果這是事實,葉威記極有可能在1857年至1871年間是在華人的商店在打工或兼有部份股份。
那得回顧從1853年到1871年間在來紐省華人掘金的活動情況,下麵是紐省各礦區發現的年代:
目前很難統計當年在各礦區的華人究竟有多少在各個礦區,主要原因是流動性太大。在官方文件中也僅是在某個時間段的華人在某區有多少而已。
在Choi. C. Y的書(Chinese Migration and Settlement in Australia,p28)中有這樣的統計數字可作參考:
| 雪梨 Sydney | 紐省 N,S.W | 人口比例 | 墨爾砵 Melbourne | 維省 Victoria | 人口比例 |
1861年 | 189 | 13000 | 1.46% | 581 | 24732 | 2.34% |
1871年 | 336 | 7220 | 4.65% | 614 | 17857 | 3.44% |
1881年 | 1321 | 10205 | 12.94% | 1094 | 12128 | 9.15% |
1891年 | 3465 | 13157 | 26.34% | 2585 | 9377 | 30.45% |
1901年 | 3474 | 10222 | 33.98% | 2431 | 7349 | 38/30% |
這裡有兩點要注意的:(1) 雪梨所統計的範圍是當時的主要商業區內,不同時期有所變化。 (2) 華人在雪梨與紐省間的人口比例逐時間段而增加,到今天已是極大部份集中在雪梨,但仍在一些華人是星羅棋布地分散在各地從事小商業活動。
按澳洲官方統計,1861年有超過38000華人生活在澳洲,而單就紐省及維省兩省合計共37732人,其他省份僅得0.7%。所以應理解這兩個省立法限製華人移民的原因,盡管是這樣,人數下降不算太大,然與總人口的比例是大幅降下來了。
葉威記164-68 Lower George St開始用“維記”字號經商(5年後改建成三間商舖,其中164號及166號出租給華人,168號商舖自用)。葉威記不會英語,按他的話說是“我很少出去,我整天都在店裏。”然而他的生意往來卻是Christopher Newton and Sigmond Hoffnung這兩個歐洲人,甚至從他倆的身上學會了與海關打交道。這時候紐省早期的幾個大的掘金區早就有華商在經營了,假如插身進去,勢必然要競爭,這就有另一個可能是要利用洪門,並甚至有火拚的可能。在商而言這兩種都不合乎發展的需用,甚至最早倒下去是自己,所以選擇Bourke和Bega的原因在此。當時昆士蘭的布裏斯本雖然已有華商在經營是小本色的未成規模,“維記”在布裏斯本立店,並將入口貨物直接運到Bourke去,及轉運到Gympie和Stanthorpe。Bega 的貨則委託澳洲本土船運貨到達,然後分發到Braidwood﹑Kiandra﹑Tilba Tilba。僅在1891年承辦將大約£7000 - £8000的黃金運回香港(根據2004年估計1英鎊約為現在107.18澳元計,其總值約是75 – 85萬澳元)。當年運送黃金的合法的,一如今天將澳幣滙回中國,葉威記代運也不是在1891年才開始,隻不過是將上述地區華人委託的黃金代運送到雪梨後集中滙出。
這裡不得不說一說Hoffnung了(https://adb.anu.edu.au/biography/hoffnung-sigmond-3779)。Hoffnun在英國和一位名叫亨利·內森的顧客交上了朋友,亨利借給他500英鎊,讓他購買各種各樣的商品帶到悉尼。他很快就在溫雅德廣場(Wynyard Square)的一家批發公司賣掉了所有的貨物及還了借款,然後與內森達成一項成為內森的買家協議。由於生意興隆,所以在1855年搬到喬治街更大的地方。他了解移民的需要,故在1857年回到英國來補充他的庫存和擴大他的資本,並與內森正式合作組成英澳聯合公司。
Hoffnun的經驗給葉威記帶來的是如何了解移民的需要,與海關的合作和為以後他在香港建立一個供應他在澳洲所需貨物的公司(既適時也省事的的供貨渠道)。
雪梨總店除了店麵經營外,還在“悉尼萊恩灣(Lane Cove)以每年30英鎊的價格向當地警察租用了一個市場花園,雇傭了四名工人”種植菜蔬。總店另一個功能是資助來自中國的移民並安置他們,通過提供市場信息和幫助,並將求職者引導到菜蔬市場或其他鄉村城鎮去。他甚至僱用8 – 10個人穿梭於各地來發展及尋找商機。來自東莞的移民群體迅速擴大,也形成了華人圈子中最大影響力的社團。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的業務範圍越來越廣,直到他去世時,幾乎澳大利亞的每一個重要城鎮都對他產生了商業興趣。他還在香港擁有一家大型分店,並定期去那裏。
在這裡我們看看“維記”的商業圈是怎樣的:
圖中兩個圈圈都是紐省和昆士蘭省在1870年前後華人掘金較多人的地方,店在圈內所標的地點立店,然後對附近的華人供貨。中路由總店負責,兼顧華人掘金的老區。到了1880年之後,兩個圈圈的華人少了,依舊可以供貨給仍在那裡的華人。當然,客源少了,要開發新的地方,於是乎葉鏽華到南澳發展。據當年英文報紙報導,華人商業的利潤一般是3 – 3.5%,最高可達5%(“Chinese Merchants in Australia”, Warwick Examiner and Times, 1979年3月1日第5頁)。一般的營業成本在?600 - 1200之間,部份會到?1500。
葉威記非常注重家庭的凝聚力。他四次回國,結過四次婚,最後的一次是在1891年,是年他將第四任妻子榮思和阿華(孫子)的妻子來到悉尼。在這之前,1874年他將親侄子葉鏽華帶到雪梨,因為這時他已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了。葉鏽華(時年21歲)先到了布裏斯本,跟著轉回雪梨學習了兩年英語,直到1880年再轉到南澳的阿德萊德發展商務。沒有葉威記的支持和在雪梨時期學習做生意的經驗,葉鏽華不大可能有後來的成功。1881年他再將自己的孫子阿華接到雪梨,並在店中學習,然後主理總店的生意。除此之外,對有需要到海外謀生的鄉親也會盡辦法予以幫助,例如1890年6月在長沙號船上發現的7名偷渡者,其中3人未來是為他服務的(這種情況在當年是常見的,盡管是非法,也承擔風險)。
1901年“維記”收盤結業,次年重新開業,但生意大不如前。葉威記原有的聲望幫不了甚麼,終於是後浪推前浪,也再不是在聯益堂中代表東莞的商家了。然而在後來166號是出租給東華報,可見它的地理位置是相當好的。現在原址已經清拆了,舊的圖片也找不到。
按當年在佐治街的華人商舖而言,“維記”並不是業績最好的一家。之所以這樣說,在1879年3月1日昆士蘭的“Warwick Examiner and Times”報紙第5頁 中轉載了某雜誌訪問佐治街一家華人商店東主的對話,這裡簡單地綜合該東主所說的資料。該雜誌並沒有清楚說明是那一家華商,而看來與“維記”的資料不相符,相似的應該是“安昌號”。
該商號稱成立時的資金是37000英鎊。到1879年時在紐省有8個營業地點,在昆士蘭有4個分支;另外在澳洲以外的群島有一個分支,並有船舶貿易。各個分支建立時的成本是1000 - 1200英鎊之間,而在楊格的分店是花了3400英鎊的大型磚結構房子。
1878年7月到1879年3月的營業額是10000英鎊,但在過去的兩三年的營業額是達到12000英鎊的;主要是競爭激烈了和其他的原因,是年會走下坡或虧一些。一般來說,純利在3 – 3.5% 之間,最高可以到6%。去年會計年度支出方麵包括稅款超過6000英鎊﹑倉儲800英鎊﹑運費350英鎊﹑保險1000英鎊﹑房租320英鎊﹑其他開支約2700英鎊,合計超過15000英鎊,利潤約在1000 - 2000英鎊之間。
出售的主要貨物靠自己在中國進口,部份向本地經銷商購入。除了經營中國產品外,也經營歐洲商品,而在倫敦卻沒有代理商。
公司有四個合夥人,兩個在雪梨,兩個在中國。在總店中的協理每週薪是3英鎊15先令﹑銷售週薪是2英鎊先令﹑店的司理週薪是1英鎊10先令。這些人另有夥食費及必要時提供住宿。"在食的方麵,有大米,豬肉,家禽,有時羊肉和牛肉,還有蔬菜。他們每個星期六和星期天都喝一次酒"。
被訪是華商聲稱在1862年來到澳洲,先到墨爾砵,然後到雪梨,後來回中國一段時間再回來做生意。他在好幾個地方買了地,在派蒙Pyrmont買的是打算建房子而麵積是50畝的地;並租了一塊地用來種果菜,單清理及欄柵就用了700英鎊。
上麵的陳述是夠清楚的。其他的且不說,單就派蒙Pyrmont(雪梨情人港的另一側,現在賭場的位置)來說,1879年是夠荒涼,但假如能保留到上世紀末,每英畝為660英尺x 66英尺的麵積,轉換成平方公尺則約是4047平方公尺,大概可建10 – 13間房子;再乘50畝則可建500 - 650間房子了。更何況派蒙Pyrmont現在根本沒有房子出售,高層住宅兩房的在133萬了。
盡管葉威記是已經過去了的歷史人物,但他的人生經歷仍可為今人借鑒。
葉威記創辦“維記”之日,是大量華人自鄉鎮湧入大城市之時。這些華人部份略有資財,所以可以兩三人合資開一間雜貨店,為了生存開始多實行減價戰;時至今日,部份華人在新店開張時也是在發優惠卡或直接打折。這種做法,無論古今都無可厚非,盡速打開商道的一種方法而已。問題在用“以本傷人”能維持多久?
葉威記的情況不同,他以18年的人脈為基礎,銷售外地的貨物略低就有賺頭,個別自己的商店大減價仍可以平衡收支或略有微利。單打獨鬥隻會削弱本金,資金鏈一斷就必須關門,這是通識的了。少而微的小本經營絕大部份抗不過兩年,所以現在大倡其鼓要求大學生創業,無貳於讓絕大部份的求職者送死,倒不如將有限的錢用在尋找一份略為安定的工作來得實際。單憑熱情,隻會落得“水中月﹑鏡中花”的悲涼。
早年華人開辦雜貨店或餐館多是成行成市,是無奈之舉。餐館還好一點,可以有不同特色。雜貨店就不一樣了,原地本來就有其他種族在開類似的雜貨店,多開一間也如虎口搶食,不反咬才怪。即使是市場可以多容納一間,而事前打交道這方麵華人幾乎沒有做的,這也是老話所說“拜山頭”,先作個揖以示尊重。既然不給別人麵子,當年整個區或數條街道聯合反對華人進駐,甚而杯葛出租房子給華人的事例常見諸報章。不反省自己卻推之為“歧視”,這是我們現在所看到所謂的當年“歧視華人”的例子。更為甚者,當維持不下去或企圖獲取更大利潤,貨物表麵光鮮內裏腐爛,或出售過期變質的事有常有發生,甚而有些商店是專門收“偷搶劫”來的商品出售,連華人報紙也不得不常與警告千萬不要如此。
特許連鎖店本來是好事,“眾人拾柴火焰高”是誰都懂得的道理,起碼分銷商有微利可以“活”。特許餐營已經在國內出現很久了,最初店少而特色,倒是吸引了一些顧客。到後來某些城市卻出現一條街有數家同樣的店,於是乎齊齊“哭泣死”,還未說總部在擴容後材料粗製濫作了。這又是無論在國內或海外要避的“坑”。
“赤膊上陣”是常見的現象,沒有該行業的常識及市場調查就輕易開店,多則一兩年,少則兩三月就關門大吉。現在在華人聚居的地區往往有成行成市的各式各樣餐館,有的門庭若市,有的門堪羅雀。數十年前就有留學生自己不會餐營,開個餐館請個在國內來的亞姨做國內的家常菜,門牌掛的是“老XX”字號,苦苦撐了一段時間(也不得不撐,有租約在),到頭來寧願納空租也不幹了。時下國內特殊時期也一樣,平時人來人往,現在整條街“十店八關”;怪不了,一開門時,燈油火臘加人工都是錢,整天無人問津的無精打彩,開來幹嗎?這更是無論在國內或海外要避的另一個“坑”。
葉威記還有一個情況需要說明,就是在雪梨以外的分店或分銷商多是從老家來的同齡人,多多少少有些親戚關係,在葉威記逝世後的十年間這些人也逐漸逝去,後繼的年輕人也就跳出去自立門戶,店的素質逐年下降也就抵擋不了新的競爭。華人越來越少,當地澳洲人的市場沒有進入,掌舵的也就收入少了,“穿櫃桶底”(攞用)時有發生,“千防萬防﹑家賊難防”,這在當年華人的商舖也非鮮見的事。
華人商店多有做外部審計,那是一年一次,恐怕是不足的。許多公司往往是每月都有內部審查,便於防範,也利於隨時補救;雖然會增加成本,加重了會計的工作量,卻應是長久之計。低薪請個簿記,隨意做賬的日子該過去了吧?
參考:
附註:
1908年到1909年間,澳洲政府與工會之間的談判基本有兩個共識:(1) 八小時工作製; (2) 各行各業的基本工資。現在的Award就是在那時的基礎上逐步發展起來成為一套行之有效的規章製度,並演變出另一套退休金保障製度。當年的華人報章有不少關於這方麵的報導,這留待日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