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看到一條有關娛樂的新聞,說的是電視劇“覺醒年代”的導演在拍攝期間為啟發演員而說了一段1903年的“外交事件”。報導是這樣說的:“當時,清政府的一位外交官名叫譚錦鏞,因為紮著辮子,在舊金山被美國警察毆打,辮子像牽狗繩一樣被拴在欄杆上,還被扣上手銬押到警察局,是當地一個華裔商人出了重金將他贖出來。後來這位外交官,在舊金山大橋跳水自盡”。同時還有當年美國方麵在報導時的卡通圖片。
這張圖片,我在搜集早期華人移民歷史時見過,由於不是報導澳洲華人的事,所以不怎麼在意。但當再看到上麵的報導時,就希望更詳細地知道當年事情的經過(當代意識形態滲了太多的東西),按理當年在澳洲的三份華人報紙或許不會都報導,總起碼有一份有多少可供的資料參考吧?這三份報紙包括悉尼的“廣益華報”和“東華報”,墨爾本的“愛國報”。在我的印象中,“廣益華報”肯定會有多少透露的;“東華報”則是保皇黨的機關報,康老大在加拿大都有悲憤詩了,那“東華報”恐怕也免不了說一兩句。“愛國報”的鄭祿自己包攬編(輯)﹑記(者)﹑排(版)等獨腳戲,或許會忙不過來。豈料三份報紙從7月查到9月,該消息就是沒有。
美國的圖書館中是否能查到當年的報紙,我不很清楚。另外我真的沒有太多的精力去涉獵其他國家華人的情況(除了早期澳洲的華人報紙有所報導,大多是抽取了出來,還來不及整理),因為要印證費太多的時間了。不是不相信有其事,而是整個事件的起因﹑經過及結局都不完整時所下的結論往往會誤導。近年來一些熱點新聞出現劇情大反轉到吵個沒完沒了的大多了。
在澳洲被西人扯辮子的事發生得更早,是在1897年。當年的“廣益華報”在7月30日第2頁中“扯辮可怒”是這樣報導的:
聞之孟子雲: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理無分乎今古,事可見乎華夷。今英差爲虐,其是非之見未明也。華人被拘,其羞惡之情難忍也。何以言之﹖前十數天,本埠境地名鶯其厘扶(註:Arncliffe,當年有數個華人菜園;離洛爹Rockdale僅2.2公裏,兩者間還有一個火車站),隔雪梨五咪路遠。有英差拿得華人犯賭例者十有五名,英差鎖押賭犯尚欠手繚一副,故有一人未受鎖形。該差將其辮子綁於別犯之手繚,由鶯其厘扶解至洛爹火車頭,有咪餘路遠。此事本館前報有載。論我華人辮子一事,最爲緊要。那肯被他如此淩辱,如拿海洋強賊之狀。蓋犯賭一事最爲微小,在衙中淩辱被審,已爲過太;又從攤館將人鎖押,作爲大犯,解至監牢。然此乃國例所製,亦難與辯也。惟有扯辮一事,國例未曾批準,隻是差役兇暴勢倚城狐,誠可惱可恨。本館之伴得聞此事,立即具稟,馳附本雪梨總理衙門,抗議其事。不料布政司得接稟詞,偶遇是夜議政局議論國事。布政司將訴詞按在局內案前,高聲朗誦。洋報訪事人員多在局內,隨將訴紙逐一傳錄,其目錄名爲華人訴詞。茲將稟詞刊刻,以供衆覽。其略曰:卑冷架布政司大人台前 仆昨閱洋報,得聞有華人在鶯其厘扶埠因犯賭具,被差拿獲將辮子綁在別人手鐐之上。諒此英差原因不識華人規例,拉扯辮子一事,淩辱於人,最爲取憎。在我中國非入犯人,不能將辮子隨街拉扯。此等羞辱,比較洋人處置所行最陋之事者,而以至醜之刑待之,無以異也。照英律例,弟亦頗曉。凡犯例者未經審判,不得作爲監犯亂加刑辱。故仆以此英差行事,非合國例;不過持勢行兇,羞辱外人耳。推而言之,英差屢將華人所犯微小賭具者,拿獲究懲。誰知貴省中有爲大人僚佐﹑有爲議政人員﹑有爲府縣衙役,常在公館之地﹑或在馬場之中,所賭之人指不勝屈,所賭之資動以百磅計,未聞以爲犯法。華人以銅錢耍樂拿押困監罰資儆罪。可合貴國之律法乎?今此巡差羞辱華人拉扯辮子一事,仰望大人必設善法以處之,免他異日尤而效之,其弊滋甚也。英七月十三號雪梨埠 仆孫俊臣稟。本省國例書籍帙浩繁,未聞拉辮一事。故我華人凡在本金山各省有犯微事,英差褒瀆將辮子拉扯,如身在局中怯弱畏縮身,處局外者痛癢不關,則洋人肆誌積成爲例。嗟何及矣!茲抱不忍之心,爲吐不平之氣。所仰身出華夏情聯,桑梓者務必同德度義,外禦其侮。則旅褀於是乎克綏,而國體亦於斯乎無壞矣。
到了1897年8月13日 第6頁 “例禁扯辮”中則報導“…議政議大廳對眾論其事,論定之後…劄會衙差總管兩相約實,從此以後我等英差遇有華人犯事,無論大小案件不得擅拿辮子。…”
(圖片因應排版而作一字不改的重新編排)
美國不是澳洲,所以不大好評論。
另外,“站隊”恐怕會停一段時間,主要原因在早期收集資料時缺了“東華報”在1902年到1910年間的資料。因為早年下載PDF時,省圖書館仍未能下載,後期能下載了就僅是存了起來而沒有整理。這段時間非常重要,一是保皇會的發展情況,二是到了1911年就是辛亥革命了。在這段時間有不少華人因淘金潮過去而逐漸轉到悉尼尋求生存的路,華洋之間的矛盾也多了,如何看待“白澳政策”的發展也是個關鍵。不看清楚就胡亂下筆,自我愧疚當不必說,貽害他人當是罪過了。
在如今應該沒有什麽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