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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在外,慘遭“掃地出門”

(2024-12-06 12:12:52) 下一個

出門在外,慘遭“掃地出門”

歐洲內河郵輪行之三

 

我們的內河郵輪在維也納(Vienna)停留,有兩天的觀光時間。因為每年新年音樂會通過電視轉播到世界各地的的原因,舉辦音樂會的維也納音樂協會大樓裏的金色大廳(Goldener Saal - Musikverein)被國人捧上了天,成了網紅打卡的去處。我們也沒免俗,提前一天在網上預訂了下午一點的帶英文導遊的參觀(guided tour),包括約10分鍾的現場歌劇表演,每人10歐。

維也納音樂協會大樓(Musikverein)

在金色大廳斜對過,我們路過一家小門臉的越南餐廳。團友J說,“小紅書”推薦過這家,正好到了要解決午飯的時候,我們就又走了回來。

越南小餐館(LE IMBISS)的廣告

當時正好12點左右,我們心想,如果在這家吃個快餐,應該來得及趕上參觀。餐廳位於半地下,4 - 5張桌子,都坐滿了,還剩一個小桌子,可坐3 - 4人,我們六人,擠擠也能對付。我們問老板娘,1點鍾參觀對麵的金色大廳是否來得及,她說可以,於是我們每人點了一碗麵/粉,共61.40歐,她隻收現金,我給了她100歐,她找了我零錢。就在我們等待的時候,後麵來了7 – 8位客人。雖然,他們說的德語我們聽不懂,但看得出來,老板娘與他們是熟人。不一會兒,老板娘過來,說客人多,來不及給我們上菜了,怕耽誤我們。簡單的道歉後,點了100歐放在桌上,明擺著要趕我們走人,大有打發要飯的“叫化子”的氣勢。

付款的收據

這應該是本人有生以來第一次吃飯被人趕出門的經曆!我不是要飯的,咱可是一分錢都沒少給呀(付款的收據見上),心裏的窩火可想而知。但看在人家大方地給了38歐(100-61.40)補償的份上,我以為“見好就收”,不失為“雙贏”的上策。說實在的,老板娘幹脆利落,閑話少說的做派,讓我們一行也都不得不服氣。開餐館的,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把客人趕走的。不得已趕你走,給予一定的補償,似也在情理之中。你此時上前與她理論,結果也還會是一樣。不是說,“理解萬歲”的嗎?更何況老祖宗早有古訓:“出門在外,求和不求氣”嘛。

現場現做煎餅

被“掃地出門”了,但還得吃飯呀。我們用老板娘補償的錢,在旁邊的農貿市場買了幾個現做的煎餅充饑(見上圖)。他們的做法與北京街頭的沒有什麽兩樣,但味道卻不太敢恭維。誰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我們不但來了頓名副其實的“免費的午餐”,居然還剩餘了6歐。。。

老祖宗傳下來的“阿Q精神”,被我們一行在世界音樂之都 – 維也納發揚光大了一回,哈哈。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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