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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替代獎

(2019-10-19 16:51:32) 下一個

諾貝爾替代獎

 

諾貝爾替代獎(Alternative Nobel Prize)又稱為“正確生活方式”獎或“諾貝爾環境獎”。本人孤陋寡聞,還是第一次聽說諾貝爾還有這個獎,趕緊趁機惡補一下。

1980年,由瑞典和德國血統的歐洲集郵家馮·嶽克斯庫爾(Jakob von Uexkull)賣掉了自己珍藏的郵品創立。該獎專門獎勵在環境和生態保護以及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方麵做出過傑出貢獻的自然和人文、社會科學家。獎項通常每年選出4位獲獎者。其權威性和榮譽性受到國際科學界和環保界的高度認可。這個獎項是在諾貝爾獎頒發的前一天在瑞典議會大廳頒發的。迄今為止(2019年),已經有70個國家的174人被授予諾貝爾替代獎。獎金總額為200萬瑞典克朗(近26萬美元)。

馮·嶽克斯庫爾認為:當年諾貝爾希望獎勵那些給人類帶來極大益處的科學工作者,卻忽略了很多對人類未來至關重要的知識和工作領域。而他所設立的這個獎,就是為了獎勵和支持那些對“當今世界麵臨的最急迫的,具有挑戰性的問題提供了可行的,能夠解決問題的”傑出人士。

我的問題是既然獎金不是來自諾貝爾基金,為什麽不叫嶽克斯庫爾獎呢?不過從英文(Alternative)名稱看,應該回答了這個問題 – 它就是一個諾貝爾獎的替代獎項。

2005年,郭建梅與女童合影

2009年,希拉裏在美國駐華使館會見了郭建梅在內的21位中國民間女性活動家。

 

今年的獲獎者由中國律師郭建梅,西撒哈拉的海達爾(Aminatou Haidar),巴西土著科佩納瓦(Davi Kopenawa)和瑞典氣候活動家通貝裏(Greta Thunberg)共同獲得。

中國律師郭建梅是中國第一位主要從事非營利性法律谘詢(NGO)的女律師。在過去的25年中,她和她的團隊為12萬名婦女提供了免費法律谘詢,接手了超過4,000起有關婦女權益和性別平等的訴訟案。郭建梅支持婦女爭取男女平等,同工同酬,抵製性騷擾或禁止婦女懷孕的聘用合同。"諾貝爾替代獎"組織方表示:"麵對公民社會空間的限製急劇增加,郭建梅表現出了極大的勇氣和非凡的毅力。"由於郭建梅在維護婦女權益方麵的開創性和長期努力,因而獲得2019年度的"諾貝爾替代獎" 。

1960年3月,郭建梅出生在河南滑縣的一個村子裏,祖祖輩輩都是農民,她從小就接觸了太多普通家庭中的男尊女卑。1992年,她參與起草了《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還做了很多婦女權益相關的努力和研究。北大法律係畢業的她本來可以很舒適的工作,而她甘願辭職當公益律師,被人翻白眼,不理解。2005年她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2007年獲得了“全球女性領導者”獎章;2010年獲法國西蒙·德·波伏娃女權獎;同年被中國正義網評為“中國十大正義人物”;2011年獲“國際婦女勇氣獎” 。因為該獎是美國國務院頒發的,有關部門拒絕發給她護照,令其無法出席頒獎禮。但她一根筋地始終堅持自己認準的事業,哪怕成功沒人喝彩,獲獎無人理睬。她說:“說我傻,我認了”。

郭律師談到公益律師在中國非常艱難,需要麵對很多壓力,既有來自政治、司法方麵的,也有來自基金方麵的,還有社會本身對公益律師這個職業的誤解。當然政治方麵的壓力最為首要。2010年她在北大的一個公益機構被關閉;2016年她的眾澤婦女法律谘詢服務中心也因政治層麵的壓力而不得不歇業。她說,雖然我們公益律師現在沒有前幾年那麽活躍了,我們的工作空間也沒有以往那麽寬闊了,但是我們依然堅守理念和工作,希望通過層出不窮的個案來影響立法、改變社會觀念。

律師郭建梅是中國人第一次獲此殊榮,但令人費解的是其獲獎的消息並未引起中國媒體太多的關注,有關她獲獎的微信文章據說還被刪除。問題可能就是因為這個獎項來自一個西方的基金會,中國並不認同他們的“普世”價值觀。但是雖然中國和西方有著不同的政治製度和國情,可是各國民眾對於環境和生態保護以及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方麵的理念應該是一致的呀。郭律師很坦誠:獲獎可能是雙刃劍,還可能是弊大於利。但是我依然非常欣喜,因為這是對中國公益律師事業整體的國際認可。具體來說,“弊”在於這種認可來自國際而非國內,是讓人非常尷尬的狀態。而“利”則在於畢竟這是一個國際上比較重要的獎項,國內很多(政府)部門的一些有理念的人士,可能會因為這個獎而對我們另眼相看,覺得我們的機構能得到國際認可一定很出色。

郭建梅近日收到北京司法局通知,希望約談了解一下這個獎項的情況。她強調現階段不想透露太多的情況,隻希望屆時(12月4日)可以順利地到瑞典出席頒獎禮。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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