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民主黨多個總統選舉參選人叫嚷廢除憲法中Electoral College製度,聲稱讓每一張選票都被計票,表達意見 Every Vote Counts。比如麻州參議員E. Warren說:“My view is that every vote matters and the way we can make that happen is that we can have national voting and that means get rid of the electoral college -- and every vote counts”。
什麽是Electoral College?美國為什麽不實行直接選舉?這個視頻解釋得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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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什麽選舉人團製度(Electoral College)
EC是美國總統選舉的方式,是一種間接選舉 。 根據《 美國憲法 》, 美國各州公民先選出該州的選舉人,再由選舉人代表該州投票;由於美國是聯邦製國家,並考慮到各地的特定地理及曆史條件,采取選舉人團製度用以確保各州的權益,並且代表為50州共同推舉的聯邦總統。
具體內容
一州為一個選舉人團單位。 初始每個州的選舉人人數同該州在美國國會的美國眾議院和美國參議院議員總人數相等。各州眾院席位是依照人口數目按比例分配;參院席位無論小州大州,每州一律兩個席位。 目前共538名選舉人, 加利福尼亞州選舉人票最多,達55張; 德克薩斯州 38張, 紐約州 、 佛羅裏達州 29張;而阿拉斯加 、 特拉華和懷俄明等每州最少,隻有3張。 1961年批準的第二十三條憲法修正案給予華府(DC)選舉權,其人數不多於選舉人最少的州份(即3人),因此選舉人維持至今的538人。 得到超過半數選舉人票(即至少獲得270票)的總統候選人獲勝。 除了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兩個州是采用眾議員選區方式(在每個眾議員選區的總統選舉獲勝者各獲得一張選舉人票,在全州總統選舉獲勝者獲得剩下的兩張選舉人票) ,其餘48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均實行“勝者全得製”(Winner-take-all ),即把本州的選舉人票全部給予在該州獲得相對多數普選票的總統候選人。 如果所有候選人都未能獲得半數以上的選舉人票,則由國會眾議院從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選人中選出總統。 1824年, 約翰·昆西·亞當斯即在此種情況下,最後由眾議院投票選舉為總統。 我們關心的,美國為什麽不直接選舉,而是選舉人團製度。美國的立國者(Founders)們非常有遠見卓識。立國者當年基本上都是30-40多歲,正值盛年的中青,如此遠見冷靜,與現如今美國同年齡段的政客,雲泥之別。
首先他們清楚地認識到簡單多數的民主非常危險。情緒化或勉強的多數會欺壓人數眾多的少數 :好比讓兩隻狼和一隻羊投票決定晚餐那樣,羊肯定是被吃掉的那一方。 他們理解人是難免犯錯誤的。權利腐敗,野心,自私貪婪都非常危險。有人說Founders都是精英出生,當然不相信民眾。非也,他們誰都不相信!他們不相信民眾,不相信被選舉的官員,不相信聯邦和州政府。所以要 Check & balance EVERYONE. 當時參加憲法大會的代表,十分清楚美國第一任總統將在他們當中誕生,而且他們中的大多數將是美國的第一屆議員。但是,他們依然坐在一起辯論如何對將來的政府進行監督製衡 check & balance,因為他們對自己(的永遠自清)都無法確信。 除了防止勉強多數實行暴政,選舉人團製度還有兩個不被人所識的優點:
讓騙取選舉行為難度大大增加,難以成功 。在簡單多數的投票製度下,任何地方的投票舞弊都會影響全國範圍的選舉結果。即便是在非常保險的深藍和深紅州,選票也很容易被竊取,造假。而選舉人團製度,讓地方投票舞弊改變全國選舉結果難度增加很多: 地方投票舞弊必須在合適(有決定地位)的地方;合適的時間;以及非常接近的投票結果時,才能改變全國的結果。 附帶說一句,每次大選膠著的swing states,是搖擺不定的,很難押寶在某個州,必須全力以赴,所以想通過偷竊地方選舉繼而影響全國結果,難上加難。一句話,相比簡單多數, Electoral College 製度保護了真實的投票結果,讓投票舞弊難以成功。 選舉人團製度回饋結盟 。2016年就是結盟的成功範例。當年,選民們厭倦了華盛頓精英們的統治。他們認為自己的聲音被淹沒了,DC圈內的人有自己一套規則標準,而其外的大多數人另有一套不同的規則標準。人們厭倦了被強迫的單向思考,厭倦了僅僅是不同見解就被貼上種種標簽。這些結盟者當中,有些是川普熱烈的支持者,還有許多是不得不選,因為他們再也忍受不了DC現有精英的控製。結盟者的共同目標是推翻華盛頓的現狀,所以投向川普。 民主黨認為是選舉人團製度導致其2016年大選失敗,為了2020選舉,不惜提出廢除EC的主張。但他們應該更關注到底是如何失敗的:結盟!
如何與沉默的大多數溝通?如何找到共同認可的中間地帶?如何讓人們團結起來,而不是用各種identity polices將各種人群繼續對峙隔離?如何贏得投票人的信任?
南北戰爭後,民主黨(南方居多)和共和黨都在檢討自己的錯誤,想辦法reach out,找到中間地帶,建立更廣泛的結盟。到了30年代,民主黨一次又一次取得大選成功。曆史教育我們,生活在一個多元文化國家裏,千萬別用一種思想強求禁錮人民,不要用族群政治分割人群,而是要爭取廣泛的共識,贏得最多的支持者。
參考文章:
https://www.archives.gov/federal-register/electoral-college/about.html
https://twitter.com/taraross/status/1108048158171504641?s=21 比較簡明,作者Tara H Ross, 專門研究選舉人團製度,曾出版多本圖書,包括
The Indispensable Electoral College: How the Founders' Plan Saves Our Country from Mob Rule (2017), We Elect A President: The Story of Our Electoral College (2016), Enlightened Democracy: The Case for the Electoral College (2d ed. 2012)
一並謝過beaglegirl,secuncle,零不是數!
如果實行popular vote, 會不會出現候選人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財力給大州,更少的財力和精力給小州,甚者幹脆忽略小州?
現在要改規則的人比開國先賢們如James Madison,Alexander Hamilton等等更有智慧?
2.選舉人團當然不是完美無缺,事實上沒有任何選舉製度是十全十美。相對於簡單多數的民主,要好很多,原因已經解釋:保證聯邦框架中各個州的主權利益,尤其是小州不被大州壓製了選擇。
3.你提的gerrymandering是每10年根據人口普查數據,各州考慮是否要重新劃分選區。議會來劃分,州長簽署。主要是各州三權是否由一個黨派統攬:如果是統攬,重新劃區自然是按某黨的利益最大化;如果分屬不同黨派,就要互相妥協。各州三權分屬黨派情況大相徑庭,如何單單指責是共和黨操縱?上一次人口普查是2010年,至今已有兩次大選,分別選出奧巴馬和川普,不能將2016年大選的失敗歸結於gerrymandering.
所以最後統計的是參與投票的選民百分比。如果不用選舉人製度,有更多人都會參與,結果很可能不同。
所以最後統計的是參與投票的選民百分比。如果不用選舉人製度,有更多人都會參與,結果很可能不同。
一種體製尤其對應的曆史環境,而這個環境會變化的,體製也必須改變。
與歐洲人談論美國的大選,美國從來都是被嘲笑的對象,第一不是民主製,第二不是普選。
每州兩個參議員的存在給小州更大的選票權重,這個權重用在與這個州有關的聯邦法律是可以理解的,但用在總統選舉上是說不通的。
選舉人體製客觀上使得美國人的選票權重不同,無論如何也是違反第十四修正案的,即公民權利平等。
乒乓球比賽,三局兩勝,第一局大比分落後無望,所以放棄,準備後兩局,結果後兩局都險勝,總局數獲勝,可是總小分落後,那最後是誰贏呢?
民主黨就是最後輸了,然後說我的小分贏了的那個無賴。
最容易被煽動起來的往往是底層的窮人,他們頭腦簡單,四肢發達,數量宏大,這些人是羊而不是狼。把他們煽動起來的才是狼。
頭腦簡單,熱血沸騰的還有無知大學生,看看他們被民主黨煽動成什麽樣子了。
這些羊和狼集合起來,就形成了多數人的暴政。
而文明社會,是需要理性和法製的。一人一票的民主,一旦被壞人掌控,破壞力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