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有夢書當枕

從上海到西雅圖,從新聞采訪到中文教育,唯一不變的是對文學的熱愛。愛讀中英文好書,愛聽古典音樂,愛看驚心動魄的影視劇,愛美食,愛烹飪,這一切都融入筆端,和同人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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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英語學習之路(中學篇)

(2020-05-14 14:14:06) 下一個

 

中學階段,應該是我初窺英語學習的門徑之時吧?初一入學,其實很枯燥,學國際音標。現在如果我教小孩子英語,我多半不會馬上教國際音標。因為孩子有豐富的音像資料,能夠和母語者互動,以他們的年齡,一般很容易學好發音。以前學國際音標不得已而為之,學會了查到字典上的詞匯就能夠自己拚讀出來了,這是我的一些淺見而已。不過我學的國際音標基礎紮實後來也有好處--在華盛頓大學修語言學時,要學國際音標,和那些美國學生用的韋氏字典上的注音方法不一樣,就我輕鬆過關。當然我那時學中文威氏拚音(Wade-Giles)也很不習慣,可見學語言還是要從小抓起。

不過我初中的幾位英語老師都很好。初一的老師我最喜歡,委婉可人的江南女子,出身無錫大家。後來我才知道她的長兄被稱為“中國因特網第一人”,可惜英年早逝。在那個時候,她非常欣賞我,不像有的老師愛政治掛帥。後來有一位男老師也很棒,他的斜體字板書寫得很漂亮,而且鼓勵大家:“英語寫好比中文容易多啦,反正隻有26個字母!”我在他的影響下也開始練字。還有一位老師跟我小學的老師是一個姓,我常常揣測她們是不是“一表三千裏”。因為她是我們的班主任,我更多記得的是她給我寫的“能言善辯“的評語,教英語倒是印象模糊了。這四個字我當時覺得怕不是“巧言令色”的意思,到了大學趕鴨子上架去參加辯論隊,居然一路殺到全校第二,才高高興興接受了。

老實說,我在初中雖然遇到老師都好,自己的學習缺乏可圈可點之處。那時我對於古詩詞和小說產生了極大的興趣,主要功夫花在中文上。我和幾個同學讀了《紅樓夢》,也組成了一個“詩社”,讓老師非常緊張,怕我們“拉幫結派”。我的母親是市文化局劇目創作室的資料負責人,給我訂了很多文學雜誌,她那兒的藏書也豐富,我大多數時間就是寫文章和讀中文書。英語是必修的功課,我的成績不錯,但是課外也沒有花大功夫。

真正覺得自己要以英語為專業是在高一。英語中有個說法,cristalizing moment,我的這個moment就是遇上了一位出類拔萃的英語老師。那年她剛從新西蘭留學一年回國,我們班很幸運,從高一到高二高三文科班都是她執教。當時我就是特別佩服她的口語流利,語法解釋清晰,但是現在想來,她的教學方法有幾點特別出色:

首先是盡量使用沉浸式教學法。基本課堂用語全部使用英語,解釋語法有時會需要中文,但是語法本身怎麽用英語說都一一列出,現在我還記得subordinate clause, gerund, subjunctive mood, dangling structure等當時讓我頭痛無比的詞匯。

其次是讓我學會了記筆記的好習慣。初中我就在書上塗幾下,做做記號。但是高中的英語教學顯然是為了高考服務的,我的筆記本越用越大,筆記越寫越詳細,在大學,我除了課堂筆記,還做了不少讀書筆記,應該說都是拜這位老師之功。

但是更重要的是,這位英語老師將英語作為一種文化呈現給了我們。現在我自己教外語,ACTFL的標準有五個C--Communication, Cultures, Connections, Comparisons, Communities,如果以此衡量,我們當時的條件非常差,音像教室在我們高考前落成,大家象征性地用了一次。和那些高中就能流利說一口英語,甚至掌握了二外的外語學校的學生不能比。但是我們老師言傳身教,講授她在外國的見聞,給我們開了一扇窗。

對於我個人意義最大的是我們老師使用了很多補充讀物,每次油印的講義發下來,大家裁啊裁,訂啊訂,也是很大的樂趣。我還記得第一個小故事是”The Silver Elephant”,大概是從簡易讀物上摘抄下來的。還有一篇中篇,我們陸陸續續地讀完,叫做”Cowboys in Alaska.” 同學們還為了應該譯成《阿拉斯加的牛仔》還是《牛仔在阿拉斯加》爭論了一下。我自己也開始借一些縮減本,記得第一本完整看完的書是”The Diaries of Desiree”《德希蕾日記》。那時很多女生都愛看,我覺得書沒什麽特別出色,畢竟我看過很多世界名著,但是讀完一整本英語書很有成就感。 

記得這位老師與我互動的幾件趣事:我剛上高一,老師每節課要默單詞,一百個,90分以下就要去她的辦公室重新默寫,一點不含糊,我吊兒郎當,考了個八十幾,自己沒有太當回事,但是老師痛心疾首地說:你怎麽也要重默呢?這下我給刺激了,於是以後再也沒有發生過這樣的囧事。

還有兩件事足以說明她心胸寬闊。我們在學習”Cowboys in Alaska”時,老師解釋Seattle, Washington為西雅圖和華盛頓(特區),我正好學到美國地理,在課後提出異議,認為是華盛頓州的西雅圖市,她馬上在課上自我糾正,讓我佩服。機緣湊巧,現在小雨在西雅圖定居也有十八年了。

另一件是我跟我的同桌淘氣,聽老師說了April Fool’s Day想整蠱她,借了外班同學的打字機寫了封Shanghai Students Post的約稿信,悄悄放在傳達室。而且我們在課前公然揭了謎底,沒想到我們老師靈機應變的水平不是蓋的,她用英語說:“的確啊,我好奇怪《上海學生英語報》的編輯怎麽會犯語法錯誤!”而這張當時我們視為高不可攀的Shanghai Students Post,編輯部就在後來上外的校園裏,很多報道其實是我們班同學寫的(不知道為什麽,我很不喜歡它的風格,從來沒有想到要給它寫稿)。

最後要說說我們中學的校寶,那位聖約翰大學畢業的季雨青老師。我就寫了他的名字是因為百度百科有他,根據我學過的新聞法律課,名人的隱私權就受到保護較少。那時他來聽公開課,但是似乎不親自上課了。唯一一次接觸,電視台來拍他的紀錄片,把我們全班同學趕到教室外麵,拍攝他在晨曦中打掃空無一人的教室的場麵。後來我自己做了記者,其實很理解這種苦衷,但是當時大家年紀輕,閱曆淺,都覺得新聞造假罪不可赦,甚至遷怒到了這位德高望重的老師身上。等到正式拍攝時,大家居然全場靜場,沒有一個人去問問題,似乎是默默地抗議。我看看這個樣子似乎也不好,站起來問了個問題,關於et cetera的,我問他在拉丁文中怎解。老實說,我有點兒刁難的意思,誰知道季老頓時精神百倍,要給我們講解拉丁文!這時我回過神來,這不是歪打正著麽?聖約翰大學就是教會學校啊(Episcopal Church,美國聖公會,和天主教淵源極深),拉丁文是必修課,怪不得他覺得這個問題好,“於我心有戚戚焉”。可惜導演喊了”cut”,讓他老人家掃了興。現在想起來非常有意思,雖然沒有人說季老是教徒,但是無錫人都知道他有九個還不知道十個兒子,非常可能是身體力行教義。有意思的是,小雨大學裏買了一本拉丁文字典,一時熱情讀了一些,但是不得其門而入。等到去年,我們組把拉丁文老師也劃歸我管,我真的是欲哭無淚,覺得“書到用時方恨少”啊!

回想中學時代,雖然有高考的陰影,英語學習始終是一抹亮色。唯一可惜的是高三一年整天做考卷,我做得語法、詞匯滾瓜爛熟,沒有任何課內的進步。這一點,我在大學裏會得到充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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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弄 回複 悄悄話 我覺得學校外語,環境特別重要。我小時候沒環境,但有勵誌,走硬功夫,從語法開始學習,是比較艱苦的那種。我兒子學中文,上學前什麽都不會。大概在K2我送他到北京的雙語幼兒園一個月,回來就開始說了。現在15歲,說話應該和中國孩子一樣,當然寫和讀很成問題。這15年,他已經是個英語是母語的人,而我卻沒大進步。這挺讓我苦惱,怎麽我就沒能耳聽目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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