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高中,我才發現了學英語的樂趣。
小學的英語是死記硬背一個個單詞,毫無意義。初中的英語是操練一遍遍的語法結構,枯燥無味。高中一年級,我遇到了一個在新西蘭留過學的英語老師。我第一次意識到英語是這樣好聽的語言。上課前,她會用放聽力資料的錄音機給我們聽英文歌 -- “So kiss me goodbye and I'll try not to cry/ All the tears in the world won't change your mind…/ Although last time pretend you are mine/ My darling kiss me goodbye”。純淨的聲音,淒婉的曲調,還有那時候我自以為知道卻其實一無所知的心碎的感覺。
也是在我高中時,上海電台開始播出“雀巢咖啡音樂時間”,我好像發現了一個新世界。同學們也一樣癡迷。學英語用的TDK磁帶,一盤正好錄一個小時,一遍遍地聽。我借給坐在我後麵的男生,他迷上了Michael Jackson的 ”Bad”,我卻絲毫不懂那一聲聲的尖叫有什麽好。我欣賞的,是靜靜的,慢慢的情歌 – “If you say my eyes are beautiful/ It’s because they are looking at you…”
當時我幾乎不聽中文情歌,覺得輕浮,肉麻,什麽“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我天真地以為英語歌中的那種感情才是真正的passion, 尤其在歐美電視劇裏男女主角深情相擁,音樂響起時。記得 “Till We Meet Again” 的那首 “My life will never be the same/ My heart is burning without shame…”,更忘不了 “Mistral’s Daughter” 中的 “Only love can make the memory/ Only love can make the moment last…”
在我剛剛接觸英文歌曲時,其實是過去幾十年的流行歌曲鋪天蓋地地向我壓過來,我根本來不及區分時代和流派。早至Patti Page和Bing Crosby,穿越整個六七十年代,到八九十年代的新秀,我一步一步在追逐歐美的流行步伐,卻總是沮喪地被甩在後麵。高三時和一幫澳大利亞的男孩聯歡,我的partner很好奇地問我愛聽什麽音樂。我說了Wham!他大為驚奇,說威猛早就是上個時代的樂隊了。我無語。
可是在我上大學後的第一個聖誕節,上外的校園充溢著的還是The Carpenters和Wham!的歌聲。現在想來,我報考外語學院的動力之一也就是對於英語歌曲的喜愛。我們唱的英語歌和聖誕時舞場上妝點的彩帶一樣,cheap and shoddy。
但是那時真的是喜歡英語歌啊。90年代初的大學校園還是磁帶的天下。每個月的夥食費沒有多少,省下來就花在買盜版的英語書和英語歌曲磁帶上麵。那時候還有一種海關的卡口帶,運氣好的話,音質毫無損壞。那位聽我錄下的“雀巢咖啡音樂時間”的朋友去了遙遠的廈門上大學,寒暑假回家總是運回一箱卡口帶。從他那兒,我聽到了Roxette,也聽到了Dire Straits,各種各樣。我的朋友是個hard rock的歌迷,我卻一直格格不入。
聽多了,也稍稍長了點常識。知道了越戰,知道了六十年代的beat generation,知道了soul和blues。 口味也漸漸形成,喜歡Beatles勝過貓王,喜歡R&B勝過jazz… 冬天,沒有取暖設備的宿舍,縮在被窩裏一遍遍地聽Simon & Garfunkel,讓每一首簡單的吉他伴奏的歌聲流遍我瑟縮的身體。“And we walked off to look for America…” 我想,有一天我也會去看看美國,New York, Chicago, Miami, San Francisco, Los Angeles… 要去的地方太多了。有趣的是,我一直以為那個高鼻深目,輪廓分明的才是Paul Simon,不知道為什麽會有這樣的錯覺。
聽得最多的還是各種各樣的love songs。一直不大喜歡的Julio Iglasias憑借一張Crazy改變了我對他的印象。 Celine Dion一展喉,就讓人驚歎不已 – “It’s all coming back, all coming back to me now…” 那時對於激情的最好詮釋。Elton John的 The One總讓我想起威爾倫和蘭波 – “All I ever needed was the one/ Like freedom fields where wild horses run…” 第一次聽到時,覺得被那熱情的波濤擊倒了。
這些英語歌曲伴我度過我五年本科兩年研究生的大學時代,在很多失眠的晚上,很多無聊的下午,我都是伴著我那個在當時算得很奢侈的1000多元的Walkman度過的。後來有了CD player, 不知道哪兒的說法把它叫做Discman,我才覺得自己落伍了。
可以說,那些歌曲深深影響了我對於愛情,甚至是對於世界的看法。柔情,激情都是我覺得生活不可或缺的,而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國,在向我招手。
終於,在我25歲生日剛過時,我來到了美國,而90年代,也走到了尾聲。在UC Berkeley的校園裏,我沒有聽到 “The Sound of Silence” 或者 “The Scarborough Fair”。人們告訴我,那個時代早已遠去,人民公園已經成了homeless people的棲身之處。在舊金山陡峭的街道上,我找不到 “San Francisco days, San Francisco nights”的影蹤,隻有Tenderloin District的massage parlors紅燈常亮。 我打工的餐廳放著 “live rock, less talk,” 可是那些歌曲我都沒有聽過。
我從西海岸乘飛機橫越整個美國到達東海岸,我沒有看到美國。
美國,美國,這個我曾經引以為精神故鄉的地方,把我年輕幼稚的愛情觀擊得粉碎。我的耳邊隻有那首Eagles的Hotel California – “You can check out anytime you like/ But you can never leave…”
然後,整整兩個decade過去了。
今天,我在美國定居將近20年了。我有一位善解人意的先生,半幢舒適的小房子和一套不錯的音響。可是,我幾乎專門用來聽古典音樂了,Bach, Haydn, Mozart, Beethoven, Chopin, Tchaikovsky,他們從來不會讓我失望。
電台裏,電視裏,流行音樂還在繼續。那是我聽不懂也欣賞不了的hip-pop和rap。 Paul Simon去搞非洲音樂了,Sting和Bob Dylan出了自傳。Watchmen中出現了我熟悉的 “Sound of Silence”的旋律。可是,這些和我有什麽關係呢?我給高中生教六十年代的美國詩歌,放了”The Times are A’changing”,他們說:“真難聽!”我不看American Idol,不看MTV。Paul Simon和Sting來開音樂會,我都不考慮去重溫舊夢。亞馬遜的Alexia中常常會播放現在流行的歌曲,但是過耳就忘,沒有一首給我留下深刻的記憶。
在午夜的Ed Sullivan show回顧中,我再一次聽到了Beatles,Beach Boys,Rolling Stone… 在黑白的反戰紀錄片中,我熟悉的華盛頓紀念碑和reflecting pool出現了,紛紛攘攘的人群… 終於,我又聽到了那首歌—“Where have all the flowers gone?/ Long time passing. /Where have all the flowers gone? /Long time ago.” 過去的那些花兒,那些盛開過的花兒,都到哪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