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64在大陸的後遺症。中國政府在64事件中學會了什麽?兩點。第一,原來人民給一點兒民主就想直接推翻我。第二,原來真的是政府越軟弱,人民越強硬;政府越強硬,人民越軟弱。那大陸人民從64學會了什麽?就是原來這個政府真會對我開槍放炮,好可怕。這就仿佛是一個自殺的人死過一次沒死成後就不想死了,所以今天40多歲再往上的大陸人基本是絕不會再站出來,也不允許他們的孩子再站出來了。政府和人民雙方的這種認知讓今天的中國大陸再難有發生民主萌芽的可能,而更可能會走向越來越專製。最近的修憲,定於一尊,國進民退就是證明,不發生在包子身上,也會發生在餃子身上。
香港,有法治的曆史,沒有親身經曆過64的那代人,經濟在持續衰退,房價在漲,目前在中國政府眼中的經濟科技分量越來越低,抱怨卻越來越多。港人和中共以及大陸的矛盾近年來愈演愈烈。現在正在討論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是一次集中的爆發,在港人看來這是一次對香港獨立法治的嚴重幹涉,幾乎香港各界都擱置爭議團結起來,香港律師界前幾日舉行少有的上千人的沉默遊行。我寫這個博客時正在進行6月9日全港大遊行,據說有是百萬人參加(要知道香港總共7百多萬人)。這是64以後中國最大的一次遊行。倒是香港的演藝界,富商界幾乎全體沉默,因為怕中共斷了自己的財路。
香港與64的民主活動的有重要的不同:第一,香港人的訴求隻是就具體的事論事,而且隻限於香港,沒有推翻政府的訴求,這會讓政府感覺到的危險少很多。第二,香港更有法治基礎,組織和經驗,組織者明白重事不重名的意義,即重要的是做事,而不是造所謂的英雄,所以不會如64學生般那麽衝動,不僅重名而不重事,而且訴求不斷變化。何以見得?知道民運領袖王丹,吾爾開希,柴玲幾個人名字的人遠遠多於了解學生的實際訴求是什麽的人,而很多參與的學生們都並不了解訴求的變化。反觀美國的民運活動,人民更多的是了解訴求(比如說Black Lives Matter,同性戀平權,女性平權,華人反亞裔細分法案等等),這些活動的領導人並不多麽出名。能做到就事論事,重事不重名才是民主運動成功的基礎,如果未來中國再有64那樣的機會,而不吸取教訓的話,難免會重滔覆轍。否則,即使是有所謂民主運動推翻了中共,也無法保證不是下一個變相的專製。
我們再回到《逃犯條例》。《逃犯條例》本來是新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等人為了討好中共政府的禮物,沒有想到會引起港人的巨大反彈。適逢貿易戰時期,這個諂媚的行為反而給中共出了一個難題:法案不通過吧,給了香港民主派一個勝利,那就給了大陸人民看到了在香港發生的一個民主勝利的實際例子,在中共看來這種先例不能開。而如果法案強行通過,而香港人不幹,事情鬧大,那鎮壓不鎮壓?鎮壓吧,西方世界全都在看,正好有了進一步給加大製裁的理由。所以最後的結果也許最可能是:法案強行通過,任由港人去鬧,最好是最後疲憊而自行散去,願意移民就移民,也不攔著。但在貿易戰情況下,這個《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最後到底如何發展,以及其影響,值得大家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