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久到互聯網還沒有流行那時,從小報上看到這樣一則報道:
一華裔婦女在商場因小事和店員起了爭執,英語不好,手勢來助,情急之中提高了聲量,店員看她拍手拍腿,哇哩哇啦,怕影響生意,喊來了商場保安請她離開。
這位華裔婦女一看來了穿製服的,也許是感覺受欺負了,越發得憤憤不平,也許是想給自己找個台階下。她把原來已經很高的嗓門拔得更高,把原來已經亂揮的手腳揮出更大的幅度,外加拍桌打凳。這樣成功地把店員和保安唬得楞了神,同時也成功地引來了大批觀眾。
可這是批沒“見過世麵”的觀眾,既不會起哄架秧子,也不會充當和事佬,或者出頭來判對錯,能做的事就是打個電話招警察。
一看警察來了,華裔婦女慌了神,想求饒,語言水平有限,不怎麽說得明白,隻好上演“撲地”戲碼,我賴地不走了,你能奈我何?賴地,兩位女警上去架走,在架走的過程中,華裔婦女不知是要悔過呢,還是要討饒,於是乎,左右開弓自打耳光,同時口中念念有詞,是不是喊了“killing”,我不記得有報道。
這是啥情況啊?沒有“見識”的幾位加拿大出警警察一致認為:這是個精神病患者啊,得,送精神病醫院啦!
墳場呢,是有點觸黴頭,好歹沒經濟損失,人家華裔婦女精神病醫院兜一圈,銅錢銀子沒少花,那才冤得慌呢!
“撲地”有風險,上演需謹慎!
PS:這是真事,隻是我現在找不到出處,請大家就當故事聽吧。
自虐(打自己的大耳光子),會拖到精神病院的。
笑死人了。
西人是看不懂我們的哭戲的。
哈哈,笑死了。
1。他們是做火車到站的,沒有時差計算錯誤,知道下午3點開始入住,他們下午6點到達
計劃在沙發上休息一夜,可以省港幣1000,服務員不但同意了,還主動降低了音量
2。問題發生在夜裏12點左右,曾起身到街頭找到一個年輕女子,一起到沙發睡覺。被
夜班服務員反感(夜班服務員知道這個女子的身份,不便說出口),堅持要這個女子
離開,但這三個人堅持女子留下。造成服務員要他們一起離開。
3。大使館從來夜裏不辦公,但是這次曾在衝突時直接打通大使館電話用英語胡說八道
造成警察搶奪手機,那個神秘女子趁機溜走。國家級外交抗議要層層審批,一般要
3天以後,但這次特事特辦,天剛剛亮,外交抗議就啟動了。創造了曆史記錄
就像有人分析的:
上夜班的酒店前台接待員最敏感淩晨還在街上晃蕩的"女留學生",就象警察最敏感小偷,職業素質造成的。這個曾先生丟下自己不懂外語的父母在酒店蹭大堂,自己半夜三更上街去了。去幹什麽呢?去碰到個風塵撲撲"女留學生"在寒風裏徘徊,於是心生憐憫,要帶她去酒店"避寒"(這個是曾先生原話)。而這女的在半夜的街上碰到個陌生男人,素未謀麵並不了解,居然就跟這個男的去他的酒店了,這簡直有從事特殊職業之嫌,這怎麽不讓人反感?你自己一家在蹭酒店大堂說累了要休息,結果你還精力旺盛上街拉回個雞!你這不是騙人嗎?終於這酒店前台接待員請他們離開了。
結論:無恥的外交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