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1:一瓶防曬霜搞定一切
很多人以為擦了防曬霜就可以預防皮膚癌,一瓶防曬霜在手,皮膚癌離我遠走。其實這是一個很大的誤區。防曬霜雖然可以降低太陽浴效應,但是不能長時間地阻止紫外線線透過皮膚從而引起潛在的致命疾病。最好的防曬措施是使用物理防曬:隨身攜帶防紫外線傘、帽子、太陽鏡,穿著棉麻製長袖衣服,最大程度地利用外物來進行物理防曬。
要想降低患皮膚癌的風險,就要改變以往“一瓶防曬霜搞定一切”的觀念,堅持做好防曬措施。首先選擇是避免日光直接照射,盡量選擇在樹蔭或太陽傘下逗留;第二是戴太陽帽,穿長袖衣服和褲子;第三步才是使用防曬霜。
誤區2:防曬指數越高越好
防曬指數SPF是Sun Protection Factor的英文縮寫,表明防曬用品所能發揮的防曬效能的高低。它是根據皮膚的最低紅斑劑量來確定的。防曬指數主要測試產品防護UVB的能力,也就是防止皮膚曬紅曬傷的能力。UVB是指陽光中低320納米的紫外線。由於它的波長短,能量高,可以造成皮膚的曬傷、紅斑甚至水泡。
我們中國人的皮膚在日光直射下產生紅斑的時間大約是15分鍾,當我們使用SPF10的防曬品時,表示可延長10倍的時間,也就是在大約150分鍾後皮膚才會被曬紅。當我們使用SPF20的防曬品時,表示可延長20倍的時間,也就是在大約300分鍾後皮膚才會被曬紅。
現在市場上許多防曬霜都標有SPF數值,促銷小姐會告訴你這個值越高,防曬效果越好。她沒有你的是,這個值越高,產品的觸感就會越差。物理防曬劑二氧化鈦、氧化鋅都是隻溶於油的粉劑,所以含量越多、防曬指數越高,產品也就會越油。大多是化學防曬劑也是含量越多,濃度越高,防曬指數越高,產品也就會黏稠。抹在臉上的感覺並不是很和好。
誤區3:防水防曬霜是防水的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 (FDA)認為,沒有哪種防曬產品是真正“防水的”。所有的防曬產品最終都會被洗掉。那些貼著“防水”標簽的防曬產品都需要按照特定的SPF測試程序進行測試。這些標簽需要說明,在遊泳或出汗時,防曬產品在40分鍾或80分鍾後是否仍然有效,所有防曬產品還必須提供何時重新塗抹的指導。
大多數的防水防曬霜純屬忽悠,所謂“防水”不過是可以耐水40或者80分鍾。所以,市麵上的防曬產品一般可以聲稱“ 耐水 water resistant ”而不是“防水 waterproof”,同時必須注明時間40分鍾還是80分鍾。
誤區4:一天隻塗一次防曬霜
有些人以為出門前擦了防曬霜,這一天就不會有問題了。其實這是也一個誤區。
有些防曬產品中的成分有光敏性,暴曬一段時間後,其防曬效果會降低;也有不少防曬產品,由於汗水稀釋等原因,防曬效果也會越來越弱,往往隻能維持幾個小時。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建議至少每 2 小時重新塗抹一次,如果遊泳或大量出汗時,要抹得更勤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