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lako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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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是為了製約民主選舉結果

(2023-06-12 09:18:40) 下一個

看到"別扯了,美國憲法隻字未提民主”的題目後,覺得有些話要說,故成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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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中沒有提及"民主"的具體字眼,但它說的事情,卻全是與民主的結果相關。它清晰地表現出美國的建國者們對民主的深刻認識與極度的不信任(民主的結果)。在詳細地論述了"集權與民主"各自的特點後, 美國國父之一 /人稱"憲法之父”的 James Madison 沮喪地說,民主隻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無奈選擇。
管理國家就是做決策。決策隻有兩種方式,集權或民主。剛剛趕走了集權的象征(英國國王), 13個相互獨立的州的聯盟隻能是共和的現實,讓美國的建國者們隻有"民主"可以選,於是,就捏著鼻子選了"數人頭/民主"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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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是因為這一無奈的選擇,讓他們"以防止民主選舉的結果被濫用"定為"憲法的重點"。"別扯了,美國憲法隻字未提民主”一文中,作者給出了大眾化的解釋,"美國憲法的精髓不是民主, 而是對權力的製約。 也就是說, 要管住人!"
這麽說沒有錯,但有些不準確: 憲法不是單純"要管住人", 而是要製約"某個聯邦政府職位"的權力(authority)。某段時間內這一職位的占有者權利,除了與職位緊密相關外,還是某種相關"民主程序的結果"。因此,憲法要製約的,是民主結果。
民主(結果)就是多數人說了算,這讓社會中的天然少數/弱者,非常容易成為多數人/強者謀取利益的犧牲品。通過限製"民主結果"。憲法達到了"保護少數/弱者"。 各州不分大小,都有兩名聯辦參議員的憲法規定,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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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由最高法院/國會/白宮三個獨立的機構組成。三個機構相互製約/平衡 (check and balance), 隻有憲法定義的美國政治結構的特征。
國會中來自各州眾參議員 (總數超過600人)出自各州獨立的民主選舉,總統來自全民選舉,他們都是民主程序的直接結果;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總統提名/參議院審議的結果,是民主程序的間接結果。
這樣看來,美國憲法定義的"三權分立/相互製約/相互平衡"的特征的核心(實質),就是各個民主結果(直接/間接)之間的"相互製約/相互平衡”。
建國者們不相信民主的結果,但又必須依靠民主的結果。以限製民主結果的危害性為著眼點,他們設計了當下的美國政治結構: 讓各種民主結果相互打架,兩派(多派)俱傷後,民主的(負麵)結果就降到了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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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美國憲法中沒有對"民主"的字眼,但它恰恰就是規定各個"民主結果"關係的政治文件。
這讓這篇文章的題目著重強調"美國憲法中根本沒有【民主字眼】,給人【文章作者沒有看清美國憲法的實質】的印象。作者有一點說的不錯,"民主不是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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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neshershahor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楊和柳' 的評論 : 我又不是美國人,你們是——這是你們自己該說的話,不是我一個外國人該說的。
楊和柳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neshershahor' 的評論 :
在看政治這方麵,ShalakoW是少有的用自己頭腦思考的人。其他大部分人都是翻譯了別人觀點,改了句型結構和語法。

這篇文章的邏輯很清楚,而且溫和有力的回應了京妞的文章。

你光顧著掉書袋了,書讀進去了,但沒從書裏走出來。
neshershahor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ShalakoW' 的評論 : Well, history HAS REPEATEDLY REPEATED itself so...
ShalakoW 回複 悄悄話 neshershahor : Touché! You should elaborate your arg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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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 would be a book full of repeated words.
They chose democracy not because they loved it, they hated and distrusted it. They chose democracy because they had no other options. Starting from there, their focus had always been on how to diminish the bad parts of democracy. As for the good parts out of a democracy (such as correct the wrong only after the wrong is made), they let the game play out by itself.
They took the chance to believe that most people would feel the pain after they had been hurt, even by themselves, which is all of what is required from the public for a democracy to work: people can choose right over wrong when right and wrong are clearly laid out before their eyes.
Yet, MAGA movement seems to have shaken this fundamental belief, for now at least.
ShalakoW 回複 悄悄話 neshershahor: 畢竟Plato的Republic認為,“民(主)製會被民粹(多數人的暴政)顛覆,最後建立Tyr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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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uppose what you meant to say was "...民主製度可能被民粹取代(顛覆),成為(多數人)的"暴政"。
就是基於這樣的擔憂,聯邦(共和國)的締造者們設計出一套憲法,來"製約民主選舉結果", 以避免民選政府成為"暴政"。
就是我文章題目的意思。
neshershahor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ShalakoW' 的評論 : 竊以為,當年的那個‘democracy’與其說是今日之民主的意思,更可能是今日語言中的‘populism’。

畢竟Plato的Republic認為“民製會被顛覆民粹(多數人的暴政)顛覆,最後建立Tyranny”——這是有羅馬史為前車之鑒的。所以合衆國製憲者(在他們那個時代)也必然有此考量並不奇怪。此其一也。

《舊製度與大革命》的作者Tocqueville可是寫過一本叫《Democracy in America》的書的,以該文的邏輯推論的話——如果美國沒有民主,那麽Tocqueville難道無的放矢嗎?
neshershahor 回複 悄悄話 Touché!

You should elaborate your argument.
freemanli01 回複 悄悄話 應該說,憲法“首要的目的”是為了防止集權、對抗暴政,
第二步才是,在設計時當然也要考慮反麵的情況不要走向極端。
ShalakoW 回複 悄悄話 B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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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讀我下麵的英文,有英文鏈接。最後那句,Ironically, constitutions, by their nature,are anti-democratic.
(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因為它們的天然特性,憲法是反民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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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定憲法時,州不分大小,都是兩名參議員,就是為了保護小州不受大州欺淩,因為參議院的決定也是通過數人頭(民主)的方式。
BMC 回複 悄悄話 民主的定義是全民普選政府。搞請楚這個定義會避免很多爭議。如有網友提到黨內選舉的super delegate, 認為這不民主。但這是黨內選舉而不是政府選舉,就象你家裏的事並不影響國家的事,不影響這個囯家是否民主,底線是,民主是關於政府選舉而不是家事糾紛和黨內選舉。致於說美囯憲法沒有民主這個字眼就否定其民主內涵那更是荒唐。如果一個人的名字是張三而不是張三人,你能說張三不是人,僅僅因為他的名字沒有人這個字?
BMC 回複 悄悄話 博主搞錯了,美國憲法設立參議院的初衷並不是為了代表人民(眾議員才是代表人民),而是代表州政府,所以它本來就不是一個民主體製,因為建國初期,參議員並不是普選,而是州議會任命的,甚至不需要通過州議會選舉。南北戰爭以後因為各種原因才改為一人一票選舉參議員,這才形成現在這種既民主又不民主的怪物。明白美國參議院的來龍去脈,我們就會明白,它的形成隻是曆史的原因,沒有任何理由,更不能以它來銓釋民主的內涵。
ShalakoW 回複 悄悄話 Bad Democracy

The Framers of the US Constitution distrusted democracies. Commenting on the dangers of assemblies, James Madison famously opined that “had every Athenian citizen been a Socrates, every Athenian assembly would still have been a mob.” He felt that governments needed some shelter from the impetuous passions and partisan anger of the people. Without protections, he felt, democracies were “as short in their lives, as they have been violent in their deaths.”

As such, the word ‘democracy’ is absent in both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Ironically, Constitutions, by their very nature, are anti-democratic.

https://congressionalresearch.org/BadDemocracy.html
ShalakoW 回複 悄悄話 客居北: 美國憲法的缺陷已經顯露出來啦,一兩篇短文肯定無法理清,不坊再看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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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的特征一直如此顯現著。不完美,但是美國能找到的最佳方式。
前麵那位"曌 "評論員說"權力是腐敗的", 而實際上,真正的腐敗隻有在"使用權力時"才會發生,人(官員)使用權力,民主社會中,官員是民主選舉的結果。因此,誰是腐敗的根源?
人們總想找到管理社會的完美方式,這無異於緣木求魚。這一點,美國建國者們早就意識到: 人自身不完美, 我們自身是腐敗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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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富帥/白富美,是中國的異想天開。
ahniu 回複 悄悄話 應該推動 納稅人投票加權。
客居北 回複 悄悄話 美國憲法的缺陷已經顯露出來啦,一兩篇短文肯定無法理清,不坊再看看書。
客居北 回複 悄悄話 美國憲法的缺陷已經顯露出來啦,一篇短文肯定無法理清,不如看書。Steven Levitsky和 Daniel Ziblatt 又推出一本新書 ,將於2023年10月發行。《少數暴政:美國民主的臨界點》(Tyranny of the Minority: Why American Democracy Came to the Breaking Point). 這裏有詳細的介紹:http://hx.cnd.org/2023/06/12/%e8%b5%b5%e6%98%8e%ef%bc%88%e7%bc%96%e8%af%91%ef%bc%89%ef%bc%9a%e7%be%8e%e5%9b%bd%e6%98%af%e5%90%a6%e5%a4%84%e4%ba%8e%e5%8d%b1%e6%9c%ba%e4%b9%8b%e4%b8%ad%ef%bc%9f/。
ShalakoW 回複 悄悄話 1
1)在自由社會中,人的權力(言論,思考,選舉)是憲法保證的;
2)人的天然缺陷(特點)與憲法保證的權力的結合,讓民主選舉的結果帶有很大的對社會潛在的危險傾向性;
3)自由社會的特性,讓民主結果(數人頭)對社會的潛在危害,不僅是天然的,同時也是人力不可及的(無人能控製選舉結果)。
美國建國者中,大部分要麽是律師,要麽是生意人,對自由狀態下人性特點有深刻的了解。 同時,僅有的"集權統治/民主方式”兩種治國方式中,他們已經拋棄了"集權統治(趕走了英王)", 留給自己就是這個一千瘡百孔的”民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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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主選舉的天然畏懼/不信任,迫使他們設計出一種政體結構,讓他們在無可奈何地接受"民主"這一治國形式後,達到"消減民主選舉結果的危害性"這一【首要目標】。(對民主選舉結果的影響加以收斂/製約,而不是放縱/迎合, )
具體地說,利用"三權分立",將多個"民主選舉結果"加以統合。通過統合(各個民主結果相互打架/廝殺),達到"最大限度地削弱各個民主選舉結果均帶有的/各自的天然社會危害",從而使得"最終結果的整體社會危害最小”。
ShalakoW 回複 悄悄話 曌: US Constitution is to regulate power because power corru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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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麵上你可以這麽說,但現實中,權利是民主選舉的結果。
美國總統的權利不僅是一個概念,也是真實。直到某人贏了總統大選並開始使用這個權利的時候,總統權力才變得真實。競選時,此人須向大眾承諾要"如此這般"來贏得大選,然而,一旦進了白宮,憲法會告訴他/她,"等等,你無法做"如此這般", 如果你運氣好,你或能做"如此""。這樣一來,民主選舉結果的效應就被消去一半。
因為政客總不能兌現競選承諾,大眾總覺得覺得被愚弄了。盡管他們有權力這麽做,指責政客說話不算數,但這常常是憲法發力的結果,憲法阻止政客這麽做。
ShalakoW 回複 悄悄話 曌: US constitution is to regulate power because power corru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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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ory you may say that, yet in reality the power is the result of a democratic election.
Presidential power is not just a concept, it is a real thing. That real thing cannot become real until a person who has won the presidential election and starts to use the power. The person will have to promise the public that he/she would do such such things to win the election, but once in While House, the Constitution will tell him/her, "wait a minute, you cannot do "such such" things, you may only do such thing, if you are lucky. " In reality, the effect of the result of an democratic election is cut in half.
That's why often the public feel cheated, since the politicians cannot deliver the promises they have made in their campaign. While the public may have every right to blame the politicians for their failures to make the deliveries, but oftentimes it is the result that the Constitution has been at work to have stopped them doing so.
freemanli01 回複 悄悄話 應該說憲法是管理“權力”的而不是管“人”的。管理權力,是為了服務於人。也是為了保護人的自由。

笑薇. 回複 悄悄話 美國的社會製度的本質是資本驅使。總統選舉被認為是美式民主的基石,每個人的一票的分量並不相同。以民主黨為例,黨內選舉時表麵上一人一票,但是每張票的計算方法不同。平均計算,那些內定的super delegate 的一票等於非特權票的8000,因為級別不同,資格不同,這些人的一票可以是千倍,萬倍,10萬倍,以至於50萬倍。也就是說,一個地方法官有幸成為超級選舉人,她的的一票可能按照2萬張票計算,退休的州長一票則可以是20萬。如何才能成為super delegate 呢?憑借個人手中已經有的權力,經濟實力,影響力等等。你需要在黨內有有影響的人為你提名,名單是關門秘密討價還價的結果。

4年一次的所謂的一人一票投過之後,是要經過選舉人投票(elector),難道不是每個人都是選舉人?這些選舉人可以否定一人一票的選舉結果。之後,國會兩院一人一票又有權力肯定或否定選舉人的選舉結果。記得川普要求副總統否定國會投票結果嗎?彭斯沒有做,川普和他的律師團隊集體認為憲法許可副總統一人肯定或否定國會的結果。

美國最驕傲的民主實踐的是總統選舉,美式選舉程序是,1,一人一票,2,贏者全吃(一個奇特的結果是把反對票變成支持票!!贏家,哪怕是隻贏了0.01%,其餘的49.9%的反對票在全國統計中居然成為支持票投票?明目張膽地改了你的投票!),3,之後,538名選舉人投票(這些人包括各黨的中堅分子,退休或在任的政府官員,有錢,有影響的資本政客等等到DC再次投票,4,國會兩院議員435+100=535再次投票,5,副總統行使權力。

每一個程序都在集中選舉權力,直至最終一步。民主選舉主張的是一人一票,而美式民主與絕大多數國家不同處在於,每一票的分量截然不同,選舉程序不同,美式民主是投票到集中權力的結果。
回複 悄悄話 US constitution is to regulate power because power corrupts.

回複 悄悄話 Regulate power because power corruots.

Wodebiming98 回複 悄悄話 美國憲法是為了保護人民,防止大政府和專製
曉悟之 回複 悄悄話 國會參議院的議員人數無論州的人數多少,都是二位,這就是美國憲法約製多數暴證一個設計。
大號螞蟻 回複 悄悄話 人人平等是人格上的。實際上人人不平等是常態。利益能力都不是簡單一人一票能正確代表的。但是每個人一票,比就一個人有一票,還是更接近正確。餘下的矯正也不是完美的,然而總要越接近越好。美國立國先賢真是人類的異常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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