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為在農村練就了一手做麵食的好功夫,和麵揉麵能作到手淨、盆淨、麵淨;擀餃子皮一個人能供四個人包;擀麵條能五尺不斷;蒸饅頭、發糕更不在話下。沒想到美國的麵粉跟中國不一樣,好像更筋道更粘手,和麵的手感不一樣,最讓人惱火的是饅頭蒸出來常常有塌陷。
所以,退休後開始學做麵包,用烤箱烤出來該不會塌陷了吧。發麵的基本步驟應該跟饅頭一樣,不過為了保險,先上網找了個視頻確認一下。發現兩點和做饅頭不一樣,第一,做饅頭講究麵團不能太軟,而麵包的麵團看上去軟稀稀的。第二,揉麵的方法也不一樣;柔饅頭用一個手的手腕的力氣,而柔麵包用兩個手的手指翻來覆去地按,不知有什麽講頭。
照葫蘆畫瓢,麵發好了,揉好了,醒好了,在麵團上劃了一個刀口,放進烤爐,把溫度調好,定好時間,就等著吃麵包了。心裏稍微有點嘀咕,溫度200度是不是太低了,平常烤火雞烤肉都要300到400度。可能是因為麵包容易熟吧。
按照視頻,25分鍾以後打開烤箱一看,什麽動靜都沒有,麵包團還是白白的。趕緊上網把那個視頻翻出來再看一遍,才恍然大悟,那個教做麵包的大媽是英國人,200度是攝氏度。難怪呢,讓穀歌換算了一下,200攝氏度等於392華氏度。跑回廚房,把溫度調到392。亡羊補牢,又過了20分鍾,烤出來下麵這麽個玩意兒。
這就是本人做的第一個麵包。感激領導還誇我,說好吃。確實,雖然樣子不好看,麵包裏氣泡不夠大,口感也不那麽鬆軟,可是味道還是挺像法國麵包的。以後用不同的方式,麵包越做越像那麽回事了。聞到麵包的香味,聽到麵包剛出爐發出的劈裏啪啦的響聲,還沒吃就有點自我陶醉了。
隻是還有一個疑問。烤出來的麵包外殼,特別是底部,總是覺得有點太厚太硬,不是那種焦黃薄薄脆脆的。可能跟我們家的烤爐有關,比較老,還是電爐條在下麵的那種。另一個原因大概是因為我做事大手大腳,不精細。人家說100克就是100克,500毫升就是500毫升,而我總是大概其,差不多就行了。洋人的哲學,隻有合理的過程才能有合理的結果;國人不管那套,隻要結果好,過程不重要。看來,烤麵包還得重視一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