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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受難的時候,有三個女人在場。《聖經·馬可福音》第15章第40句列出三個女人為:
1、Mary from Magdala,就是給耶穌塗抹香油的那個瑪利亞;
2、Mary the mother of James and the Less and of Joseph;
3、Salome。
馬可福音是最早寫出來的福音,寫與公元70年左右。馬可福音第6章第3句,列出了耶穌的四個弟弟:James, Joseph, Judas, 和 Simon。還說耶穌有妹妹。“The Less and of Joseph”就是小約瑟,今天習慣寫為“Joseph Jr.”如同我們說小布什以區別於他父親老布什一樣。所以, Mary the mother of James and Joseph Jr 就是耶穌的母親聖母瑪利亞,因為James和Joseph是耶穌的弟弟。
馬太福音寫於公元80年左右。馬太福音成書是,肯定是參考了馬可福音的。實際上,馬太福音和路德福音都是按照馬可福音的框架,做了修改和新材料補充。 《聖經·馬太福音》27章第56句列出了耶穌受難現場的三個女人是:
1、Mary from Magdala;
2、Mary the mother of James and Joseph;
3、mother of Zebedee's sons。
兩相對比,就知道Mother of Zedebee's sons就是Salome。路加福音第5章第10句說了Zebedee的兩個兒子是James和John,這個James和John都是耶穌12門徒之一。
路加福音描述耶穌受難現場的時候,隻說有女人,沒有說是誰。路加福音成書於公元90年,寫書的人的看過馬可福音的。但是,20年過去了,思潮變了,隨著對耶穌崇拜的加深,對耶穌家庭也避諱了,基督教極端的認為聖母瑪利亞就沒有其他孩子,就一直保持貞操,嫁給約瑟以後也沒有生孩子。而路加福音是最回避談耶穌家人的一部福音。
馬太福音第27章第61句,講埋葬耶穌的時候,在再次提到這三個女人:“Mary Magdalene and the other Mary were there, sitting opposite the tomb.”就是說,三個女人都叫做瑪利亞。
約翰福音也講到耶穌受難現場的三個女人,第19章第25句:“standing by the cross of Jesus were his mother and his mother’s sister, Mary the wife of Clopas, and Mary Magdalene.”即:
1、Mary 耶穌的母親
2、Mary the wife of Clopas, 耶穌母親的姐妹,
3、Mary Magdalene。
比較馬太和馬可的說法,就知道Wife of Clopas就是馬可福音裏提到的Salome和馬太福音的mother of Zebedee's sons。三個女人都叫瑪利亞,而且,姐妹都叫瑪利亞,這不合理呀,姐妹的名字肯定應該不一樣才方便呀。
讓我們先談談猶太人的傳統習俗。一家人男人去世了,那個男人的弟弟就有義務和他嫂子同床,生下的子女算作是去世的哥哥的子女,以讓哥哥的子嗣有繼。《耶穌王朝(三)馬太的耶穌家譜中的四個女人》一文中講了他瑪的故事,就是這個習俗的一個例證。
《耶穌王朝》一書的作者Tabor是《聖經》學家也是考古學家,根據他考證的結論,耶穌的名義父親約瑟早就死了,因此不在耶穌受難現場。約瑟和瑪利亞沒有子女就去世了,耶穌其實不是約瑟的血脈,因為瑪利亞已經懷了耶穌才和約瑟結婚的。那麽,約瑟的弟弟,就是這個Clops,就和瑪利亞同床,為約瑟繼子嗣。而Salome,就是第三個瑪利亞,Clops的原配,馬可列出的耶穌的四個弟弟和兩個妹妹,是耶穌的同母異父弟妹,是瑪利亞和Clops的子女,但規矩上算是約瑟夫的子女。兩個瑪利亞稱為姐妹,實際上的“sister-in-law”,Salome是聖母瑪利亞的小姨子。Clopas, 就是caliphate, 在希伯來語中就是“替身”。伊斯蘭國家的首領叫caliphate,就是神的替身。這裏Clopas就是Zebedee。Zebedee就是約瑟的弟弟,是約瑟的替身為約瑟繼子嗣。
學術自由。這是Tabor一家之說,他給出福音書裏三個瑪利亞之間的關係的一種合理的可能解釋。當然,Tabor講的是曆史,不是講神學,他盡量按照曆史原貌恢複耶穌的身世。神學教義解釋會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