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217)
2007 (225)
2008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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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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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1)
2023 (348)
全球華人熱情挺奧,揭露了西方媒體指鹿為馬的醜惡嘴臉。但這,西方媒體並沒有認錯,國際社會也沒有權威機構裁決西方媒體的違反新聞公正客觀的錯誤。聖火傳遞屢屢遭受暴力阻攔,而西方媒體依然站在暴力一方,依然以道德權威的口吻指責中國。所以,沒有法律裁決,北京奧運會上出現外國運動員惡心中國人、傷害中國人感情的事件依然有極大的可能。
國際奧委主席羅格在2008年4月10日講到【1】,雖然國際奧林匹克章程不允許利用奧運進行政治、宗教和種族的宣傳和示威,但言論自由依然是人的基本權利,運動員個人依然有表達自由。按此說來,外國運動員依然可以在運動會上以個人名義指責東道主國家的政治宗教民族等問題。如果運動員有此權利,中國運動員亦有此權利,屆時有可能引發民族言論衝突,可能破壞國際奧運精神。
為了伸張正義並保障北京奧運能夠張揚奧運精神,必須通過法律程序,追究為阻攔奧運聖火傳遞推波助瀾的政府的責任,對奧運聖火傳遞的對峙給出一個公正的說法。
奧林匹克章程第五十一款第三則規定【2】,不允許利用奧運活動場所進行政治、宗教和種族的示威和宣傳。聖火傳遞是奧運活動之一,法國在聖火傳遞期間政府縱踴暴力抗議,致使火炬手金晶遭到暴徒襲擊。中國運動員金晶遭受暴徒襲擊是法國政府有意支持利用奧運聖火傳遞進行政治宣傳的結果。中國奧委應該向國際奧委申訴,申訴中國運動員在巴黎遭到政府默許的暴力抗議襲擊,要求國際奧委作出懲罰法國奧委的決議。同時,民間應該為金晶起訴巴黎市,要求巴黎市對沒有有效保護中國公民金晶人身安全作出賠償。同時,中國駐法國大使館應該要求巴黎司法部門對阻撓聖火傳遞的暴徒追究刑事責任。這三個官司不打下來,無法伸張正義,無法保障北京奧運會上不出現更多破壞奧運精神的事件。不打贏這些官司,一些外國運動員依然會迫於所在國社會和政治壓力在北京奧運會上表演一番。
一些原定參加火炬接力的外國運動員,臨時以中國人權為由退出了火炬接力。對於這些外國運動員,最好的方法是通過中國奧委向國際奧委申訴,取消這些運動員參加北京奧運的資格。如果國際奧委不能作出這個決定,中國政府就應該以反恐和奧運安全為由對這些運動員拒發入境簽證,已發簽證的也要拒絕其入境。不如此不能維護奧運章程,不如此不能維護奧運精神,不如此不能保障奧運順利進行。因為這些運動員已經違反了奧林匹克章程,把奧林匹克運動作為一個政治宣傳的平台。
【1】 http://www.olympic.org/uk/news/olympic_news/full_story_uk.asp?id=2535
Poor guy, you cannot event read Chinese. You don't event know what the article is talking about.
(1) for Cafferty's statements? He said it is against the GCD government, and not toward the Chinese people. The Chinese people =\= the Chinese government.
(2) the Tibetan coverage concerning the "picture" of Tibetans throwing rocks at the army vehicle? CNN already explained that:
http://www.cnn.com/2008/US/03/28/tibet.statement/
So: lawsuit? What f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