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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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屠宰場案

(2007-11-22 18:38:20) 下一個

一、引言

南北戰爭結束以後,美國通過了憲法第十三、十四和十五修正案,這三個修正案旨在保護解放了的黑人,讓他們有公民權利。不料,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成為政府幹預經濟諸案件中被引用最多的憲法條文。尤其是其中的正當程序和平等保護兩個條文。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提到的“正當程序”教義成為近代法律思想發展的一大分支,“正當程序”在美國憲法中比任何其它概念都享有更高的聲譽。然而,“正當程序”定義如此模糊,其解釋和內涵也隨著時間推移而不斷變化。這個變化,在此案和其後五個案例中來討論。

 

二、故事 The Slaughter House Cases (1873)

此案標題,沒有用誰訴誰來表達,因為這是三個案件合起來的大案。

話說在1869年,路易斯安娜州議會立法,給一家公司獨家經營新奧爾良地區的屠宰業,這使得近一千名屠夫被迫失業改行。一些屠夫聯合起來,上訴到路易斯安娜州最高法庭,阻止這家公司壟斷屠宰業,結果敗訴。屠夫們又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結果再次敗訴。

 

三、理由

屠夫們上訴引用了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節,該節中講到州不得立法侵蝕美國公民的特權和豁免權。屠夫們認為州議會侵蝕了他們祖祖輩輩賴以生存的職業特權。

 

司法評論是這樣推理的。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節第一句話,就是在美國出生或入籍的都是美國公民(citizens of  United States)和所居住州的公民(citizens of the State)。即有兩種公民區別,美國公民和州公民。接下來條文說道:州不能立法侵蝕“美國公民”的特權和豁免權,不能不經過正當程序剝奪任何人(person)的生命、自由和財產,不能拒絕對任何人(person)的平等的法律保護。

 

也就是說有兩種公民特權,美國公民特權和州公民特權。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說州不能立法侵蝕“美國公民”的特權,沒有說不得立法侵蝕“州公民”的特權,也沒有說不得立法侵蝕“美國公民和州公民”的權利,即有些“州公民”的特權是可以被州立法侵蝕的,隻是州政府的統治權力,是不受第十四修正案保護的。

 

那麽,屠夫職業是否在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保護之內呢?屠夫們的這些權利是算“美國公民”特權呢還是算“州公民”特權呢?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沒有解釋和定義怎樣界定“美國公民”特權和“州公民”特權。但是,由曆史上來看,這個修正案旨在保護黑人享有平等權利。

 

南北戰爭前,黑人無論是奴隸還是自由人,其子女都不是美國公民。美國,是美利堅合眾國,是個州(國)聯合的聯邦。(中文把state翻譯為州,但是,英文中state是國家的意思,至今國際關係文獻中的player還是state)。所以,必須是各州的公民才能成為美國公民,如在美國哥倫比亞地區居住和出生的人就不是州的公民,所以也沒有資格成為美國公民。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把出生在美國的人都定義為美國公民。作為美國公民的特權之一,就是移居它州的特權,跨州商業使用水路的特權等等,各州不能歧視它州公民。

 

路易斯安娜州給一家公司壟斷屠宰業的立法,侵蝕的不是美國公民特權,所以,屠夫們的這些職業特權不受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保護。

 

四、討論

此案是解釋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開端。南北戰爭前,黑人不是美國公民。此修正案的定義,就在於肯定美國黑人也是公民。在美國出生就是美國公民,這是出生地定義的公民。而德國按血緣定義公民,或者說是按祖籍定義國籍。如今美國西語裔和非裔出生率高,在選舉票數上對美國白人統治是一種威脅,CNN Lou Dobbs 就揚言要改變這種公民定義,說墨西哥非法移民到美國生孩子不能算美國公民。但是,如果按祖籍定義,唯一合法的美國公民就是土著印第安人了。

 

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按第一節用了三個賓語:美國公民,州公民和個人。“人”的定義後來被擴大到公司,所謂“法人”。公民權利,正當程序和平等保護在此案中沒有有詳細推敲和定義。

 

此案司法評論詳細推敲的是“美國公民”和“州公民”的特權和豁免權。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對公民的定義,把美國從一個鬆散的聯邦組成一個統一的強國,這是大工業發展和商業繁榮的必要前提。『(36)愛德華訴加州(1941)』一案中還可以看見許多各州為各國的痕跡。如果沒有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對公民的定義,美國公民的資格必須是州的公民,那麽美國就和現在的歐盟差不多了。“豁免權”就是國際關係意味很強的名詞。

 

明眼人一看此案就不公正。政府以食品衛生管理為由,讓一家公司壟斷屠宰業,這顯然不是解決食品衛生的正當途徑。不過,早期美國工業革命過程中,腐敗現象還是屢見不鮮的。如『(17)麥哥萊狀告道閣提(1927)』是其中一例。此案也有腐敗嫌疑,州議員八成與那家壟斷公司有利益關係。

 

五、鏈接

http://caselaw.lp.findlaw.com/scripts/getcase.pl?court=us&vol=83&invol=36

http://www.lectlaw.com/files/case30.htm

http://www.fff.org/freedom/0293d.asp

http://www.kansaspress.ku.edu/labsl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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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e_qi 回複 悄悄話 so 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P & I " from article 4 and 14th amend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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