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久遠的故事。
那一年,我正讀初中。從家到學校大約有三裏路。象大多數同學一樣,我每天步行去上學。晴天,和夥伴們一起說說笑笑,不知不覺就到了學校。雨天,我頭戴一頂草帽,身披一塊雨布,到學校時褲腿已濕了半截。那樣子,現在想起來,可能也很狼狽。
好想有把雨傘,一把普通的塑料雨傘。
然而我知道,就當時家裏的經濟條件,一把價值三塊來錢的塑料雨傘,對父母來說也算得上是件奢侈品。於是我想到了城裏的姑姑。雖然姑姑沒有工作,一家六口的生活隻靠姑父一人的工資,但逢年過節,姑姑總會給我們寄點錢和糧票,讓我們改善一下生活。當村裏的大喇叭喊我父親的名字,讓他到大隊拿匯款單的時候,我的感覺總是歡心雀躍。如果我給姑姑寫封信,請她幫我買把上學用的雨傘,姑姑一定會滿足我。我把這一想法告訴了爸爸。爸爸說:“信,可以寫呀。” 於是我寫了平生第一封信。幾經修改,我拿給爸爸看。爸爸看過之後點點頭:“還行。” “那,可以發了吧?” “不!” 爸爸說。 “為什麽?” 爸爸回答:“你寫信的理由很充分,不發的原因隻有一個。” “什麽?” “人,得有誌氣!” 爸爸一句話,我羞愧無言。
“人,得有誌氣!” 這是爸爸從小事中教給我的大道理。那封信終究沒有發出,但爸爸的話,深深地刻在我心裏。
否則,老爸總接受姑姑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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